㈠ 養老金怎麼計算的
養老保險,自己交8%,單位交20%,你自己交104,那麼交費基數是1300,單位交1300*20%=260
養老保險的政策演變決定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數量.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到國發(2005)38號文件歷時8年,共分三個階段:
1、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老人老辦法: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2005-12-31至2006-1-1之間退休人員-中人:當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累計賬戶余額)*1/120+過渡養老金(必須累計連續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國家基本養老金,多交沒用;
3、2006-1-1之後退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儲余額/計發月數。
(1)96年前養老金個人賬戶擴展閱讀:
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
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保險金
㈡ 96年前參加工作的退休時的養老保險是如何計算的
這個問題要說清楚,是從96年開始停交社會保險,一直到退休拿多少錢。還是從96開始交保險到現在,接下來准備停交問退休的時候能拿多少錢?
如果是第一種,我想告訴你,第一拿不到退休金。不管96年以前的繳費年限是否達到15年。原因為我們國家最早實現養老保險系統管理是在98年,也就是2號令出台前後,之後是2004年系統升級。之前的養老保險全部是手工記賬式的,也就是說如果98年以後沒有繳納過保險,那麼現有養老保險系統中沒有您這個人。也就是沒有個人賬戶。所以是不能計算退休金的。即使說您交了一個月的保險。養老保險手冊可以補填進去的情況下。養老金一定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國家有規定,對於計算出的退休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麼不確定性因素太多了。跟您的年齡、參加工作時間、每年的繳費基數都有很大關系。還要按照一定比例對您到達退休年齡那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進行測算。之後再通過非常復雜的計算,才能計算出一個大概金額。且不可能准確。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