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養老金缺口的現狀
法律分析: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縣級統籌起步,直到2020年底,終於實現了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2021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約4.4萬億元,基金支出約4.1萬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但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余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在2018年—2021年,開始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由富裕省份向困難省份跨省調劑資金,以「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是全國統籌的先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❷ 之前交的居民養老,現在變成職工養老,矛盾嗎
之前交的居民養老,現在變成職工養老,矛盾嗎之前交的居民養老,現在變成職工養老,並不矛盾。兩種養老保險都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針對不同的群體和不同的繳費標准。居民養老保險主要面向城鄉居民,特別是那些沒有工作單位或無法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繳費標准相對較低,待遇水平也相對較低。而職工養老保險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的人群,繳費標准較高,待遇水平也相對較高。如果之前參加了居民養老保險,現在變成職工養老保險,這並不意味著之前的繳費白費了。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將兩種養老保險進行銜接和合並。具體操作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綜上所述: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雖然針對不同的群體和繳費標准,但都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之前參加了居民養老保險,現在變成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將兩種養老保險進行銜接和合並,以獲得更好的保障和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同時,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因此,在更換工作或職業時,及時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進行轉移和接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