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個人交和單位交有什麼區別
有付款性質,資格,支付對象和支付比例的區別;單位交養老保險對員工更合適,單位不對半交主要是因為成本更高。
兩者有三方面的區別,分別如下
一、付款性質不同:
單位支付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你在單位工作,單位就要支付,否則會受到處罰。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是自願的。如果你覺得社會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費用,你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選擇不支付。
二、資格不同:
單位支付養老保險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個單位,但是帳戶沒有限制。無論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給社會保障人員。
個人繳費養老保險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個本地賬戶。
三、在支付對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別
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這一單位的繳款比率遠遠高於個人的繳款比率。
然而,單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費率將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個人賬戶,而60%被列入社會保障賬戶。如果沒有完美的死亡,只有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繼承。
將單位的養老保險與個人的養老保險進行比較,發現單位支付了大量的養老費用。因為大部分是單位支付的,個人的份額很低。
綜上,單位支付社會保障金更劃算一點。
(1)單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養老保險——網路
Ⅱ 請問單位補交養老保險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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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納入統籌時原單位負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2007年底的實際發放額加2008年以後調待全省平均增加額核定(2008年全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單位實際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時,應核實2007年1-12月實際發放額,取月平均數。下同)。
曾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職工,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已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中斷或雖未參保的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現自己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將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應補繳的時間按補繳有勞動關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進行補繳。與原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至以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前未繳費的時間,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進行補繳。
原國有、集體企業中的固定職工和勞動合同制職工自實行個人繳費起一直未參保繳費,現企業已經滅失,本人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本人自願,可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從2007年開始向前補繳或向後繼續繳費。男繳至滿60周歲、女繳至滿55周歲,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繳費滿15年以上,辦理按月享受養老待遇手續。原在企業工作時間,符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後視同繳費年限。勞動合同制職工補繳1993年1月前養老保險費,應按補繳有勞動關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進行補繳。一直是臨時工,且本人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現企業已經滅失,不允許補繳。上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計算,從補繳完成的下月起計發,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以前不補調、不補發。
因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和省規定一次性結清有關保險待遇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不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可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准補繳或重新繳費滿15年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一次性結清待遇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現已達到或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職工也可按此辦法補繳。
養老保險保險是五險中的一種,養老保險最低繳納年限為180個月這算為年限大致為15年。養老保險交的年限較多的在領取退休金時則可以多領取費用。養老保險的繳納是允許間斷性繳納的,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單獨辦理養老保險需帶上身份證、戶口簿。
Ⅲ 自己交納和單位交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後有何區別
自己交納的養老保險(即個人養老保險)和單位交納養老保險(即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到退休後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概述: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實行退休金制度,這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2、個人養老保險的概述:養老保險的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兩者的目的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目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2、個人養老保險的目的: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三、兩者的主要特點不同: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1)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體現國民收入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要求,又體現工作人員之間貢獻大小差別,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2)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切實履行繳費義務,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形成責任共擔、統籌互濟的養老保險籌資和分配機制。
(3)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合理確定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4)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2、個人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Ⅳ 企業如何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基本程序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一式二份)。
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
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
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
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
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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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層次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
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
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
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Ⅳ 養老保險是什麼單位負責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養老保險的定義: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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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養老保險的流程:
1、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購買養老保險。另外,醫療保險也是可以進行購買的。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個人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直接到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進行辦理即可。
4、清楚自己的繳費標准,一般情況下,個人年繳費養老保險的金額=年繳費基數 × 21%。其中,年繳費基數是有本人在上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進行選擇的。
5、如果是需要續交保費的參保人,需要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相關資料直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續交保費即可。
Ⅵ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多少
一、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
1、個人8%,單位20%,依據的是本人工資合計和單位工資總額。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是本人工資總額的100%繳納養老保險費
企業職工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低於本人工資的60%繳費,和企業管理人員可以依據本人工資高於100%以上至300%繳費。均由單位代扣代繳。
這里的個人繳納的8%直接進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永遠歸個人所有。而單位繳納的顯著特點是:20%直接進入國家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帳戶,歸全體繳納養老保險的人所有。
二、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的養老保險繳費
繳費標準是20%。進入個人帳戶的也是8%,永遠歸個人所有;進入統籌基金帳戶的12%(國家優惠了8%)歸全體繳費人所有並享受退休時的企業職工統籌基金待遇。
繳費原則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不繳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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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Ⅶ 怎麼查詢單位養老保險
每個單位編號代表一家公司,號碼都是獨一無二的。如果需要查詢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需要查詢原因並簽字確認拿到社保局,由社保局負責查詢。但是一般社保局不會告知,因為屬於公司私密信息。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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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自收自支單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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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分為兩部分,一版部分是個人繳納權的,一部分是單位繳納的。
全額與差額事業單位的區別是,全額事業單位由財政代扣養老保險,也就是說,你沒拿到工資呢,人家就給你扣了,但是在工資條中,還是能看到「代扣養老保險」這一項,實際上也是由個人工資里扣的。
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是單位自身收入,養老保險也是有單位或個人自己交,就好象是先發給你,又讓你自己交回來。
實際上,都從工資里扣了。
Ⅸ 養老保險的繳納,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1、繳費基數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不低於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兩項之和,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實發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
2、繳費比例不同:企業參加保險的人,繳費基數都不高多數是在最低繳費基數60%上下浮動,事業單位是按照實際的福利待遇確定的繳費基數,一般都會在社平工資的百分之百以上,高的甚至到150%到200%。
3、養老金計算不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企業職工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4、發放方式不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而企業的養老金由社保局統籌辦理,養老金也由社保局發放
(9)單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條件待遇:
一、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二、享受的待遇: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註:死亡待遇各省規定各不相同,詳細待遇情況請咨詢當地社保局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