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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養老保險補交辦法

發布時間:2024-10-24 17:36:58

『壹』 山東社保139號補繳政策

山東省關於恢復一次性社保補繳政策:
1、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2、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省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統一和規范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繳范圍和條件
(一)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補繳基數和比例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按申報並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執行的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利息以歷年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所在市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三、個人賬戶和繳費工資指數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今後在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上述辦哪行法補繳期間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均統一認定為0.6,並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四、補繳年限和年齡限定
(一)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陪緩悄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延長繳費的具體辦法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有關規定執行,70周歲以上人員統一按70周歲的蘆渣計發月數確定。
以上年齡計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五、審核程序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六、其它問題
(一)以個人身份補繳、有過工作經歷、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且能夠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二)按本通知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已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暫予封存,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36號)規定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自辦理補繳手續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其原待遇。
(三)各市自行出台的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今後國家有新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貳』 山東社保補繳新政策2023年具體規定是什麼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按申報並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舉蘆衫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執行的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利息以歷年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一、山東社保補繳范圍和條件
(一)我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具有我省戶籍,曾在我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補繳基數和比例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可按申報並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為其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含本金和利息)。無法確定歷年工資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設區的市,含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下同)執行的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利息以歷年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算。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所在市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三、個人賬戶和繳費工資指數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今後在省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計發基本養老金時,按上述辦法補繳期間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均統一認定為0.6,並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四、補繳年限和年齡限定
(一)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延長繳費的具體辦法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嘩鍵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有關規定執行,70周歲以上人員統一按70周歲的計發月數確定。
以上年齡計算均截止12月31日。
五、審核程序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正腔》、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社保斷交後可以進行補繳,但是社保的補繳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不滿足條件的是不允許進行補繳的。社會保險關繫到我們的社會的福利,還會對社會生活的其他方方面面產生影響,按時繳納社保是我們應該做好的,畢竟斷交之後,社保補繳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叄』 2023山東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是怎樣的

參保單位和職工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按照歷年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和滯納金。其中,欠費單位履行緩繳協議期間,補繳已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欠費,不繳納滯納金;應保未保、中斷繳費等新增補繳的,繳納滯納金。
企業為職工辦好入職手續後,要在次月為其繳存社保,裡面最重要的應該是養老保簡碧枝險。在山東省打工的人們,因為失業等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社保繳納的中斷,養老保險中斷時間太長會影響後期待遇的享受,那麼,山東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是怎樣的?下面我根據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攔敏。
一、山東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是怎樣的?
1、參保單位和職工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按照歷年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本金和滯納金。其中,欠費單位履行緩繳協議期間,補繳已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欠費,不繳納滯納金;應保未保、中斷繳費等新增補繳的,繳納滯納金。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參保單位原招用的計劃內臨時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轉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轉招以前按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尚未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補繳時仍執行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原臨時性用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3、參保單位為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應補繳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四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與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致。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執行人社部門已公布的歷年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執行5%。
二、社保補繳需要什麼材料?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據實填寫《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附在單位工作期間起止月份和歷年1個月份原始工資發放表或勞動合同、本人檔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市或區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核定。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由本人據實填寫《個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其中,曾在單位工作過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檔案、用工台賬、工資台賬等工作經歷的原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個體工商戶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在區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補繳的,由區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報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審核備案;已在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參保且需要補繳的,由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審核備案。
綜上所述,慧配因為離職、失業、企業破產等,職工的養老保險賬戶可能發生中斷。根據山東養老保險補繳政策,三類人員可以補繳社保,養老保險中斷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就無法補繳。個人身份補繳的,應該參照山東省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補繳基數,比例是60%。

『肆』 山東省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山東省養老保險補充政策.山東省養老保險如何償還?山東省明確了三類人員可以支付養老保險,具體支付政策如下.
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於統一規范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支付政策的通知》,明確可以支付的3種人員,其中以個人身份支付的,以所在市上年度員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礎,以20%的比例支付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該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三種人員包括:我省企業員工中仍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由於各種原因未投保、中斷支付或未支付的,2011年6月30日(包括)以前未投保年限的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我省戶籍,在我省機關、企業機關、社會團體等有工作經驗,但由於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公司,未參加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支付的男性45歲,女性40歲以上的人員,有效原始資料,個人身份可以補充2010年前的營業保險費(包括20年前的營業保險費在內的企業養老保險費10年前的營業保險費).
作為公司員工償還的,償還費用全額到達後,社會保險經營機構將償還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一基金和個人賬戶.以個人身份償還的,償還費用全額到達後,社會保險經營機構以上年度工作人員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以8%的比例計入參加者或者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
男性不滿45歲不滿60歲,女性不滿40歲不滿55歲的人,以個人身份償還的,一次償還年數不得超過10年.償還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一會計的時間.其中,個人工商店的償還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充後,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補充和實際繳納年數累計達到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不到15年的,可以延長到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
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的人,作為個人支付的,可以一次支付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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