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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退休養老金去世

發布時間:2024-10-19 09:01:42

『壹』 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退休人員養老金是退休人員生活來源的基本保障,發放期限從辦理完退休後的次月一直發放到離世後的第二個月,離世後則終止養老金的發放。雖然養老金在離世後終止發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就完全脫離了社保關系,離世人員的繼承人依然可以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款等。

(山東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表)結語由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雖然退休人員離世後的第二個月就會被取消養老金的發放,但是遺屬依然可以繼承個人養老賬戶中的余額,領取當地實際執行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山東和陝西還可以領取數額不等的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款。

但是另一方面,各省市執行喪葬費、撫恤金的標准和計發方式不一樣,所以具體能發放多少還要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為准,另外在領取喪葬費和憮恤金的時候一般需要以下資料:死亡證明、死者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火化證、火化收據、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死者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等。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碼字不易,給點個贊、點個關注吧。

『貳』 退休老人去世還能那幾個月I工資

您好!人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因其生前編制不同而不同。凡是從企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去世後,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每例5000元至6000元;撫恤金的標準是每例15000元至16000元。部分城市對選擇綠色殯葬(海葬或者樹葬)的,政府另外補貼2000元。凡是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去世後,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每例6000元;撫恤金的標准分兩種情況:因公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謝謝閱讀!

『叄』 養老金交夠15年,領了2個月去世,剩下養老金怎麼辦

今天就來講一下,對於去世以後,剩下養老金怎麼辦?能不能領取?



雖然很希望可以一直領取養老金,但是人生總是有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家屬一定要了解自己可以領取的權益,這樣也可以減輕很多生活的壓力。不過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健健康康的,一直領取養老金下去。

『肆』 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死亡了,退休工資該怎麼發

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死亡了,繼承人還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
退休後第一天死亡的,退休後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發放;
就算是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是退休手續還沒有辦完的,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計發;
二、個人賬戶資金金額,包含本金和利息
雖說養老金會隨著退休人員的死亡而停止發放,但是在退休前,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也就是說,在未退休之前,個人繳納的8%的養老保險金全部歸於繼承人。而單位所繳納的養老保險是繳納到統籌賬戶里的,這部分是沒有辦法繼承的。
三、喪葬補助費
關於喪葬補助費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都是由各個省級政府制定的標准。
絕大多數地區都採取的是定額補助,如山東省是1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也有一些地區採取的是掛鉤定額,一般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如上海、天津是兩個月的本人或者社會平均工資,寧夏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四、撫恤金
主要是針對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沒有收入來源,生前需要死亡職工供養的人員領取。
這筆錢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一般不超過本人十五個月的養老金水平,各地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需要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綜上所述,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不幸去世的,家屬可以到參保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

『伍』 退休後只領到1個月的養老金就去世了,怎麼辦

在你的養老金賬戶中個人繳納部分(不含企業繳納部分),扣除已領取的養老金,剩餘部分可作為遺產領取,即個人賬戶部分全部可繼承。另外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為了減輕職工家屬因辦喪事而增加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撫恤金,是指為了保證由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不因供養人死亡而斷絕生活來源,給予的基本生活費用。

(5)2018退休養老金去世擴展閱讀: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8年,國家連續第14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2018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陸』 人死了退休金可以家屬繼續領取嗎

農村老人去世後,假如沒有上報信息,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嗎?
每一個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基本都是在59周歲前(含59周歲)連續繳費15年,然後到年滿六十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領取養老金時間是直至死亡時止。因此,一個人假如在80歲時死亡,那麼這個人的養老金只能領到80周歲止,嚴格上講既然人死亡了,領取養老金就自然終止,不可多領一個月。
一個村民的出生和生育,以及死亡的信息,可以說每一個村民委員會都有專門的統計人員管理一個村內全員的生死薄,百分之百能准確掌握每一個人的動態信息,只要有一個村民死亡,統計人員就馬上進行登記,並且要負責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的相關部門和派出所報告,不可能存在未報的真空狀態。假如某一專職人員故意弄虛作假,採取賣人情瞞報死亡信息,導致某一死亡村民的家屬還在冒領養老金,一經查處,公安機關會同紀檢部門,不僅要追回被冒領的養老金,而且要追究違紀違規違法的相關責任。
人死亡了,不要存在僥幸心理繼續領取養老金,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做任何事依法依規才是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的硬道理。
說實話,從我國建立退休制度開始,養老待遇的發放已經持續幾十年了,早已經形成了一套固有的監督機制,不會因為個人沒有上報信息,就能夠持續不斷的領取養老金。
不僅僅是養老金,像是其他社會保險的待遇,比如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等,參保人去世以後都不能夠繼續領取相應的待遇了。比如說生育津貼和失業金待遇,不是說人去世以後就可以把剩餘的待遇一次性領完,而是要從次月孫雀起停發有關待遇。
為了保障和維護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我們國家建立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體系。過去的時候,採取的是每年一次的集中認證方式。由於領取人員越來越多,像有的人甚至出現了跨省流動,這樣每年一次的認證工作,社會成本消耗太大。從2018年開始,國家取消領取養老金資格集中認證,開始將認證工作推動經常化。
各地方首先推出了領取養老金認證的刷臉小程序,人們就可以通過手機進行操作刷臉認證了。
後來,人社部門打通了醫脊碰保、民政、交通、戶籍、公共安全服務等多個平台的信息,開啟了大數據比對,又稱「靜默認證」。一般來說,只要參保領取人能夠在社會上進行活動,總會留下活動的痕跡,作為自己還生存的證明。特別是民政部門的殯葬信息和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人們在銷戶的時候就可以掌握了。沒有通過養老金認證,那麼相應的養老金待遇則野早就會停止發放了。
另外,各個社區或者村居工作人員也可以為去世家屬提供相應的社保服務,當然也會盡到相應的監督和督促義務。
其實參保人去世以後,家屬雖然會失去領取養老基金的機會,但是社會保險部門還會發放一定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給予家庭一定的緩沖。比如說山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喪葬補助費是1000元,但2020年撫恤金(救濟費)卻高達6.787萬元。居民養老保險,各地也建立了相應的撫恤金制度,一般是3~6個月的基礎養老金標准以上。
如果參保人去世以後,家屬沒有及時辦理去世認證手續,養老金多發了幾個月。會在辦理去世手續時,從應該享有的待遇中,扣除相應的多領的待遇。如果說多領的待遇超過社保部門應該發放的待遇,社保部門會責令相關人員退回的。因為這是屬於違反《社會保險法》中欺詐,騙取社保待遇,屬於違法行為。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遺屬待遇,國家明確將在十四五期間進行落實。說不定能夠給家屬發放長期穩定的遺屬待遇,就像工傷保險的遺屬待遇一樣。
絕對可以先領用,但是你領完後;是否考慮怎麼花?三個月之內也許沒有什麼大事,但是時間一長,這領到手的「非法所得」有點燙手;被所在地養老金發放機構發現後,將面臨民事法律責任;最終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得不償失。
非法侵佔冒領他人「養老金」的,根據數額大小,情節嚴重的,數額大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定性為非法侵佔、貪污懲罰。將面臨(養老金機構起訴)公檢法立案起訴追求法律責任。
現在是法制社會,不管你在農村、城市,人員流動管理都是信息網路(格)化管理,不管你住在哪裡;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都有信息人員走訪登記信息上報;假如說你人在異鄉,而發生意外死亡事故,首先要向所在地報案,有公安機關確定事故原因,出具死亡證明,憑此證明前往火葬場火化。
絕對不可能,人死亡後不上報;隱瞞死亡原因,私自拉到荒郊野外掩埋了事,如果是這樣,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其實農村絕大多數老人,一輩子也沒有繳什麼社保;只不過2009年以後,國家才給予年滿6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發國家基礎養老金;31省市基本上每月也就一百幾十到三四百元左右,當然了,上海市、北京市達到一千多元每月。
就是農村有些老人是公職人員退下來的,他的養老金比較高;但是他們每年都要通過「網上」或住地社區(村委會),身份認證年審,方可正常發放退休金。
假如說他們因病正常死亡的,孬子都知道先上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報告,並_具死亡證明,然後安排喪事火化;憑火化後的證明,再去戶籍地派出所注銷戶口;再准備好有關死亡材料、證明去人社局申報「安葬費、撫恤撫慰金」等事項,這也是一筆合法收入,應該按程序申報領取。
目前有關人員正常死亡的,安葬費,及撫恤金發放情況如下:
①:城市、農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
憑所在地村委會(社區)開具的死亡證明,(包含醫院死亡證明、公安機關_具的死亡證明),去火葬場火化;根據民政局有關政策,可以減免火化費(正常火化,不包括喪葬儀式費用),可以領取骨灰盒一個(普通的)。
如果死亡後,其「個人保險賬戶」未領完的余額,可以有繼承人申請退還。
「撫慰金」根據所在地政策執行,幾乎沒有。
②:參加社保繳費退休的人員死亡的
仍然是先火化,後向養老金發放地人社局,申報材料,領取「安葬費」和「撫慰金」
社保退休的安葬費,有些省市增發2個月養老金,有些省市定額2000元/人。
「撫慰金」,增發8個月的養老金。
③:事業單位編制退休死亡的,根據各省市喪葬撫恤政策,有增發20至4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補助。另加「安葬費」增發2個月基本養老金額度。
不要自欺欺人,幹些糊塗蛋的事了,還是老老實實上報,讓死者安息,生者自強不息奮斗去吧!
不義之財不可取!那是違法的,數額大的要面臨法律責任的。
農村老人現在基本上都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是剛開始實行新農保時已滿60周歲的農村老人,不需繳費也能每月領取養老金。現在農村老人的養老金每月至少都有100多元的養老金可領。如果有些農村老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多的話,能領到的養老金會多一些。
對於農村老人去世後,沒有上報信息,是否可以繼續領養老金的問題,應當是這樣的:
一、如果確實沒有上報信息,社保部門肯定是不知道這位農村老人已死去世了的,這位老人的養老金還是會繼續發放的。
二、這種繼續發放,從理論上來說,是不會延續很久的。一是在村委會有社保經辦人員,他們會及時將信息上報給社保部門,及時停發已經去世人員的養老金。二是每年都要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這位去世的老人,在去世之後是沒辦法進行養老金資格認證的。從理論上來說,繼續發放養老金最多隻能是一年的時間。
三、事實上,由於以前養老金的管理工作還不太規范,有的對資格認證不是認真辦理,一些去世了很久的人還在領養老金的情況還有發生。現在進行嚴格管理後,那些多領的養老金也被追回來了,一些工作人員還為此受到了相應的處分。
四、如果農村老人去世後,因各種原因社保部門還在發養老金的話,其家屬對仍在發放的養老金可以採取兩種辦法,一是退回社保部門,二是領出來用掉。第一種方法是比較可取的,是依法辦事的表現。將繼續發放的養老金退回社保部門,上報老人去世的消息,社保部門還會發給一定的喪葬補助費。第二種方法是不可取的,多發的養老金本來不是你的,你取出來用了,是侵佔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社保部門及其相關部門是要追回去的。到時不僅自己要退回錢,而且還會造成自己的名譽受損。嚴重的話可能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五、如果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家屬與相關的社保經辦人員採取瞞報的辦法,繼續領取養老金的話,那是屬於騙取社保基金的行為,不僅要追回多領的養老金,而且還會受到嚴厲處罰,弄得不好,可能還會觸犯法律,會受到刑事處罰。
因此,農村老人去世後,即使還沒來得及上報信息,繼續發放的養老金也不要去領出來用。而是要及時上報信息,到社保部門領取喪葬補助,將多發的養老金退回去。這才是依法辦事的正常行為。否則,多領的養老金不但要退回,而且還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柒』 人死後還有養老金嗎

按照社保法的有關規定,領取養老金的人死亡之後,從次月開始將停止發放養老金。
也就是說在退休老人死亡當月養老金還是正常發放的,哪怕老人是在每個月的1號死亡的,當月養老金仍然可以正常發放。
但不管在當月哪個時段死亡,哪怕在每月最後一天死亡,從次月開始,養老金都必須停止發放。
現實當中很多人在死亡之後,第2個月都能夠及時停止發放養老金,這裡面主要有兩點原因。
第一、需要辦理死亡證明才能領取撫恤金和喪葬金,所以很多人在老人死亡之後都會及時將死亡信息上報給社保部門。
第二、很多地方殯儀館與社保部門已經實現聯網。
現在很多地方已經打通殯儀館以及社保部門的信息通道,退休老人死亡去火葬場火葬之後,信息就會同步傳遞到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在收到信息之後就會停止發放養老金。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很多地方退休老人退休之後社保部門都能夠及時掌握死亡信息,然後從次月開始停止發放養老金。
但這裡面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導致社保部門沒法及時掌握退休老人死亡信息的。
一種是當地社保部門跟火葬場沒有聯網,另一種是有些地方實行土葬,有些人根本沒有去火葬場火化,所以相關部門沒法及時掌握死亡信息。
對於這兩種特殊情況,有些人就心存僥幸心理,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後,他們沒有及時去辦理死亡證明,試圖通過隱瞞信息來多領幾個月的養老金,直到生存認證環節沒法通過了,才及時去辦理死亡證明。
這種做法其實已經構成違法行為了,這么做雖然可以多領幾個月的養老金,但最後大家被罰的有可能比領到的還要更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8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是利用其他方法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假如一個退休老人去世之後,家屬沒有及時辦理死亡證明停止領取養老金,而是領取了5個月的養老金,假如每個月養老金是4000塊錢,累計領取養老金達到2萬塊錢,那最終有可能被處罰4萬塊錢到10萬塊錢之間,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另外冒領養老金還有可能影響撫恤金和喪葬金的領取。
大家都知道,對於正常死亡的退休老人,去世之後會有兩筆錢可以拿,一筆是撫恤金和一筆喪葬金。
目前大多數省份的喪葬金都是幾千塊錢,多的可以拿到1萬多塊錢。
相比於喪葬金而言,撫恤金就比較多,目前很多省份的撫恤金已經調整,根據最新的撫恤金發放標准,退休人員的繳費在10年到15年之間就發放9個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另外,對於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多出一年,就增加發放一個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為24個月。
我們以江蘇為例,2020年江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102,假如一位江蘇退休老人繳費年限達到30年以上,那麼在死亡的時候,最高可以獲得53102÷12×24=106204元的撫恤金。
而想要領取喪葬金和撫恤金,大家必須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然後到社保部門去辦理相關手續。
假如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後,家屬沒有及時辦理死亡證明,結果導致養老金沒有及時停止發放,那麼社保部門就有可能要求家屬將多領的養老金返還之後才發放撫恤金和喪葬金。
如果大家不同意返還多領的養老金,社保部門甚至會將大家起訴到法院,這樣的案例在現實當中並不少。
我們來給大家舉一個真實的例子。
吉林延邊有一位退休老人朱先生在2016年去世,但在朱某去世後,其家屬並沒有向社保局申報死亡,結果社保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向朱某養老金賬戶發放養老金,其間多發放養老金累計3萬余元。
到了2017年7月,由於朱某一直未作生存認證,社保系統暫停發放他的養老金。
2018年初該局通過殯葬服務中心調取到朱某的火化台賬,得知朱某已於2016年去世,隨後當地社保局要求文某返還多領的養老金並將其訴至法院。
延吉法院受理後,根據社保局所提供的文某住址及聯系方式無法聯繫到他,遂通過公告送達,缺席審理該案。
最後經過法院調查,發現文某曾於2017年6月在朱某養老金賬戶中一次性支取了3萬元。
法院認為,朱某去世後文某作為朱某繼承人應當對朱某養老金賬戶進行清理,並及時與社保局進行結算,不應在既不告知社保局、也不進行清理結算的情況下支取養老金。
而社保局對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去世後的信息採集程序也存在漏洞,沒有及時掌握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去世情況,最後判決文某扣除撫恤金及喪葬補助後,將剩餘多支取的養老金返還社保局。
由此可見,在退休老人去世之後,想要通過隱瞞死亡信息達到多領養老金的目的,其實是不太現實,小心最後被罰得更多。
可能有些朋友會認為,有些地方火葬場跟社保部門沒有聯網,而且有些地方土葬,相關部門根本就不知道老人的死亡信息,這樣可以瞞天過海。
這在大家想多了,因為現在你要去辦理死亡證明,如果不是在火葬場開出的證明,就需要社區或者村委開出相應的證明才可以,而社區對於退休老人的死亡信息應該是充分掌握的,想瞞根本瞞不了,而且他們也不敢隱瞞。
所以建議大家在退休老人死亡之後,最好是及時辦理死亡證明並及時停止養老金領取,這樣才能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捌』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怎麼計算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的標準是:喪葬費3個月工資,撫恤金不超過10個月工資。喪葬費申領相關手續由所在社區辦理,申報供養親屬撫恤金到中心養老保險服務科辦理相關手續。每月1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1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2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2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逢節假日順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一、國家退休公職人員的喪葬費計算標准

一、國家退休公職人員的喪葬費計算標准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領取人持以下資料到區社保局辦理:一是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三是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二、喪葬費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相關條例的規定,企業單位為員工下發的喪葬費包括:逝者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如果國家公職人員,還包對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對於喪葬費還要注意一點的是,如果是死後活化,可補償骨灰盒的費用,如果是土藏的話,則補償一定安葬費。

三、喪葬費的領取流程

人在去世後,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帶齊這些證明,交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四、喪葬費的領取流程

人在去世後,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帶齊這些證明,交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一、企業單位退休職工

企業退休職工的撫恤費與養老保險的繳納年限有關,也與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有關,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按照規定發放給家屬的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按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喪葬費則按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4個月發放。2017年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2270元,這個標准就是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撫恤、安葬費的計算依據。

例如,湖南某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28年(含視同繳費年限),2018年3月死亡,社保站發給該死亡職工家屬的一次性撫恤費為45400(20*2270)元,安葬費9080(4*2270)元,兩項合計54480元。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

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在計算上與企業不同,計發基數是退休職工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一次性撫恤費按照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計發,安葬費統一為7000元。

舉例說明:一位退休教師死亡,假設他每月的基本離退休費為2980元(不含各種津貼),一次性撫恤費為59600(20*2980)元,喪葬費7000元,兩項合計66600元

三、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費分兩個部分組成,即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安葬費的標準是7000元。

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在網上查到,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舉例說明:一位行政機關退休幹部死亡,假設他每月的基本離退休費為2850元,死亡一次性撫恤費為108984元(25974*2+2850*20),喪葬費7000元,兩項合計115984元。

一次性撫恤費是給死者直系親屬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情況是均等分配,也可以適當照顧老人和孩子,因為涉及到繼承權問題,如果有人放棄還得寫聲明並公證。

喪葬費如何計算?它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算公式是法定的標准,即使辦理死者喪葬事宜所花費的費用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個月總額,加害人也無須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


三、喪葬費領取流程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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