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省連雲港的農村養老保險是怎樣的
如果你要退保的話要到公司打一證明,證明你已在該公司離職,再去當地養老保險辦理處是可以退保的,當然你也可以轉到你戶口所在地連雲港,如果是泰州農村戶口的話是沒有養老保險的,只有退了
② 連雲港市農村養老保險費是從那年開始繳費
農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從哪一年開始交,如下:
2009年農村養老保險專開始實施,農民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便可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要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之前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
農村養老保險適用於在城鎮就業並且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如果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應辦理農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保險權益可以累計計算。
③ 連雲港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連雲港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600元共14個檔次,允許縣(區)政府按照相關規定探索有效的繳費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按19335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3368元執行。繳費基數上限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存基數下限為上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機關事業單位: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