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4年江蘇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表
江蘇省2024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設定為4494元,上限設定為24042元。以下是江蘇省的社會保險繳費標准:
1.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
2. 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9%,個人繳費比例為2%,大病保險為10元。
3.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繳費比例為0.5%。
4. 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個人不繳費。
5. 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
若需補繳社會保險,以下是江蘇省社保補繳所需資料:
1. 個人:需提交《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身份證、《補繳通知書》。
2. 企業單位:需提交《市職工勞動合同書》、補繳期間歷年工資發放憑證、工資明細表、《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身份證。
3. 機關、事業單位:需提交調入單位行政介紹信、編制使用通知卡、工資明細表、《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身份證。
綜上,江蘇省2024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為參保人員提供了明確的繳費指導。參保人員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並關注官方信息以確保合規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江蘇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新規定
法律分析: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靈活就業人員(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待遇領取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曾在企業工作後又失業的女性參保人員,如50周歲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或保留養老保險關系的,待遇領取年齡也為55周歲。
法律依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第36號令)和《江蘇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施意見的通知》
1、繳費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每年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繳費比例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2、實施時間:上述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的,按上述規定執行。各地不得自行出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已出台的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一律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