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靈寶市事業單位中人43年工齡只有拿到2700元退休金
一、「中人」計算方法
2015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決定自2014年10月起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按照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原則計發基本養老金。
在這次改革中,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201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後退休的人員算「中人」。
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所謂新辦法,就是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看到這個公式,估計大部分人頭都大了,如果沒有一定的數據,只根據43年工齡這個簡單數據,是很難算出具體退休金金額的。
2019年6月退休,43年工齡,屬中人,能拿到多少退休金?
二、預計最後能拿到退休金
比如根據題主的給出的信息,2019年6月退休,假設退休前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為4000元,2014年9月份基本工資為2500元,視同繳費指數為2.5,實際繳費指數為2.4。個人賬戶本息存儲額為4000元,累計職業年金為4500元。
根據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這個公式可以逐步計算:
基礎養老金=4000(1+(43*2.5+2.4*4.75)/43))/2*43*1%=3238元,需要說明的是4.75是從2014年9月至2019年6月實際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4000/139=28.78元。
過渡性養老金=4000*2.5*43*1.1%=5160元(因為各省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系數多處於1-1.4之間,暫且以1.2計算)
職業年金=4500/139=32.37元
按此方法計算,養老金最終總計為8029.15元。
以上演算法是根據一些建設來計算出來的,具體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和繳費基數不同,差異較大,所以方法可用,數據僅供參考。
B. 靈寶市企業職工28工令退休能有領多少
參保人符抄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襲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C. 靈寶市社會養老金激15年到60歲能領多少
無法計算,養老金計算需要許多數據,僅有一個繳費15年的數據是不夠的,還得需要:繳費
平均指數
、
個人賬戶
資金余額、
法定退休年齡
時的
社平工資
數額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
退休金
計算公式中,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D. 靈寶市醫保局電話多少
0398-8864934靈寶市社保查詢,靈寶市養老保險查詢
1. 網上查詢:
2. 電話查詢:12333(從外地撥打,請在電話號碼前面加_楸κ星牛_
3. 辦公查詢:持本人身份證及社保卡號直接到靈寶市社保中心養老保險處查詢。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葯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指導葯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台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定點醫葯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構建醫保職能監管平台,建立健全與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城對外合作交流。完成靈寶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有關責任分工。
拓展資料: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規定;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復合型支付方式。貫物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_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准,健全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葯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實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貫徹執行葯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療支付醫葯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葯服務價格形成體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2.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責任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葯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行接,建立溝通協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2、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