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如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4、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北京市基本養老金的計算
183號令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養老金計算實例
某女幹部2007年3月55周歲,繳費年限全部共是37年,個人帳戶儲存額23000,歷年繳費基數見下表。其中實際繳費年限N實是從統一規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個月,即14.5年;而視同繳費年限N同是22.5年
用來算「過渡性養老金」的N實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共5.75年。
經過計算後,此人的Z實指數是1.0250,其繳費基數C平是2006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008.
基礎性養老金=(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個人賬戶儲存額/55歲計發月數=23000/170=135.2941176(元)
過渡性養老金=C平×Z同指數×N同×1%+C平×Z實指數×N實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養老金合計=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過去2號令的老辦法計算 ,所得為1400多元,按183號令,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多600多元,
超額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應超過40%走,最後養老金為1960左右.
個人覺得除了z實指數其他都還是比較好算的,因此帶入一個人算了一下,過程如下
社平工資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個人繳費基數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實指數=歷年系數和÷應繳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帶錯了一個,這下是對的了
3. 北京退休養老金計算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2006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後申領基本養老金計發月數參保人,再計發地方養老金:地方養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繳費年限×1%。
注意事項:
1、關於a的取值,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於等於0.6時,a=1;
2、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於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費除以0.6.
3、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主要是由基本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在計發時又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組成。
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1、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
2、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2022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等社保待遇標准調整方案。基本養老金調整與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並適當向高齡人員傾斜,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相關待遇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
在基本養老金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預計惠及318萬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再次享受分別增加40元至70元不等的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02元。
在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方面,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70元、335元、305元、275元。調整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80元。
此外,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不調整,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保持不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2022北京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調整范圍
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2021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已辦理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手續的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月養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傾斜調整
1.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 北京市退休金計算舉例說明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我們將以芹檔笑參保人老李的例子來計算養老金。老李,男性,2012年9月滿60周歲,達到退休年齡,全部繳費年限為35年。從1992年10月起參加養老保險,共參保繳費20年。他的工資一直處在社會平均水平,繳費工資基數均和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相同。2011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671.75元。他的個人賬戶中有36111.68元。
基礎養老金
(退休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的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用每年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除以相對應的上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各年比值相加後除以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後即得到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可以理解為個人繳費水平和社會平均繳費水平的比較,在計算養老金時,這個指數起到了對計算基數進行放大或縮小的作用。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拿得也就越多。
由於老李的工資一直處在社會平均水平,所以他的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為1。
老李基礎養老金=(4671.75+4671.75×1)÷2×35×1%=1635.11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退休年齡50歲的計發月數是195,55歲的計發月數是170,60歲的計發月數是139。也就是說,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越小,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多。
老李個人賬戶養老金=36111.68÷139=259.8元
過渡性養老金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我們統稱為「中人」。這些人員退休後,在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還將獲得過渡性養老金。蠢螞老李就屬於「中人」,按照政策,他還能獲得969.39元的過渡性養老金。
因此,老李的基本養老金=1635.11+259.8+969.39=2864.3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嫌含。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