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計算方法: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2;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辦法與「新人」相同。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4: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其中:計算比例從2006年—2010年每年分別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比例:
1、離休人員: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2、退休人員: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綜上所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工資,是按其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等養老金的總和來計算的。但是退休工資是按月領取的,當工作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一般就可領取退休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1. 月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 × 繳費年限 × 1%。或者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 × 繳費年限 × 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 / 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 - 退休年齡)× 12。
3. 月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 視同繳費年限 × 1.4%。
養老保險分錄做法:
1. 企業計提養老保險時,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2. 企業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銀行存款。
3. 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企業支付養老保險,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或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社保中屬於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人部分的,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
疫情期間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減免如何做賬:
1. 不計提(已計提沖回)的情況下,會計分錄為: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製造費用--社保費明細,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紅字沖回時,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紅字),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紅字),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紅字),製造費用--社保費明細(紅字),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紅字)。
2. 計提的情況下,減免計入其他收益科目,會計分錄為: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社保費明細,銷售費用--社保費明細,生產成本--直接人工--社保費明細,製造費用--社保費明細,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減免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明細(公司承擔部分),貸:其他收益--社保明細。
Ⅲ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算方法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算方法: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游物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神答液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舉扮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退休年齡: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國有企業、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
3、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申請退休。
4、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申請退休。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5、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申請退休。
6、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達到國家規定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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