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36年工齡和41年工齡相比,辦理退休時每月養老金的差距有多大
工齡41年,在山西辦理退休手續,那退休後養老金能有多少呢?接下來咱們就根據這位粉絲朋友所提供的條件,來計算一下他的養老金待遇是多少吧。咱們先來看一下他的基本條件,首先是工齡41年,視同繳費年限有17年,60歲辦理退休手續,個人賬戶余額有10.6萬元,平均繳費指數大概是0.76左右,那麼接下來咱們就來看一下它的養老金有多少吧。
03為什麼仍然說會影響不小呢?我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按照養老金繳費年限計算,涵蓋了繳費基數、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等等。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纍計滿15年,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39年工齡的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總額為3737.3元。40年工齡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總額為3874.84元。
實際上同樣40年工齡的兩位企業退休人員,即便是同時辦理退休,養老金待遇也可以相差近千元。其主要原因是過去40年時間里,個人繳費基數和繳費指數不同,39年工齡和40年工齡退休工資可以相差千元也可以相差百元,所以退休人員養老金是沒有可比性的。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跟企業退休人員比較養老金待遇,同樣工作40年工齡退休待遇可以相差2~3倍。
Ⅱ 山西省2014年企業退休養老金如何提高
人民網太原1月18日電 2014年1月18日上午九時,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開幕。山西省省長李小鵬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他在報告中指出2014年山西將繼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10%。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完善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年人均財政補助標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城鄉低保標准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5元、22元,達到376元、203元。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省級補助標准提高10%。建立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貧困一級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每人每年補貼480元,對5萬名貧困殘疾人進行康復救助。穩定物價水平,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Ⅲ 山西退休職工2014年漲工資細則出了嗎
山西省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退休費的文件早已經發布,現在把文件復制給你,請採納
關於2014年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4]2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389元的補齊到2389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3月17日
Ⅳ 山西省從2011年到2014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每年是多少
3月25日,山西省人社廳發布通知,2015年山西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算起。
據介紹,本次調整針對的人群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其中不包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所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下列人員,還將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此外,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Ⅳ 山西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屬於調整對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掛鉤調整(1)普通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1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養老金基數掛鉤(含取暖補貼):增加1.5%。(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4元,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與本人退休時職級掛鉤:對應2017年12月同職級人均養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等同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3、傾斜調整向以下三類人員傾斜:(1)高齡人群:年滿70歲的,再增加35元;(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一類地區再增加10元,二類地區再增加15元;(3)企退軍轉幹部:低於3296元的,調整到3296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Ⅵ 山西省補發2014年以前退休的老人嗎工資多少
山西省補發2014年以前退休的老人工資如下。
1、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