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怎麼轉移轉到青島
目前社保的轉投,如果是在省內的話,需要到青島當地你單位幫你辦理社保的區社保局填寫轉移協議,經社保局蓋章確認後,拿好表格再到你新的工作地區的區社保局續保,具體的流程,你去到新的區社保局,社保局的工作人員會告訴你,但是無論你是否要辦理,去之前請先復印好你的身份證復印件,這個是都要的,社保局門口的復印店真的是坐地起價。如果是省外轉移的話,就有一點麻煩,你需要到原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帶辭職證明、身份證、社保卡),然後在新工作地辦理好社保帳戶後,在現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醫保合並即可。(帶身份證、現單位社保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但是可能會是影響你養老金的領取金額,因為每個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比如你是發達城市轉投到二線城市的話,那發達城市必須連續參保十年,你才能按照發達城市的標准領取養老金的,所以你在轉移社保時,勿必要和社保局的工作人員確認清楚,因為每個地區的標准規定有所不同,所以在這里我就不能很肯定的回答你了。當然我也轉投過,所以真的希望能幫到你。一字一句打的,望採納!如果還有什麼不清楚的,歡迎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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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1、你可以在原參保抄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帶辭職證明、身份證、社保卡)
2、然後在現工作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醫保合並即可。(帶身份證、現單位社保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⑶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跨省轉移養老保險的步驟:
1、列印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機構15個工作日內會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會向原參保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條件的,會向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參保機構收到函件的,會辦理好轉移交接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機構收到轉移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3)青島社保怎麼養老保險轉移完成擴展閱讀:
以將養老保險從上海轉移到南京為例。
1、 在回南京前,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養老保險手冊和《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材料到上海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上海社保機構與原單位或參保人員核對繳費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且會告知轉移接續的條件;
2、 參保人員向南京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及相關資料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日審核完畢,若符合規定,就會向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之前所在地(上海)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的證明信息;若不符合規定,就會向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 上海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新單位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會辦理好各項轉移接續手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南京社保機構並將資金轉出;
5、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上海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同樣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了解確認事項。
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⑷ 想把養老保險從青島轉移到滄州。但是,青島沒有小紅本,怎麼辦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