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陽泉的養老保險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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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有城鎮居民戶口的人。
1、參保范圍:陽泉市內年滿16周歲,不包括在校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繳費標准:共12個檔次,每年從100元到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有個人帳戶的,社會保險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村、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⑵ 陽泉城區養老保險幾點上班
周一至周五上班,上班時間為早上8點到下午5點。
(2)陽泉養老保險查詢擴展閱讀:
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⑶ 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泉市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29號),設立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縣級建制,為陽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編輯 播報
(一)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信息報送、接待、保密和機關財務等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組織有關政策和綜合性問題調研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相關政策法規的培訓、咨詢服務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財務資金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參與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制定全局財務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和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
(五)社保基金監督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定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再就業資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受理控訴舉報,組織查處有關案件;負責對企業年金業務的監管和社會保險交費基數的核實監督。
(六)人力資源市場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承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和項目經費資助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市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組織進入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的准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職業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和審批工作;擬定人員調配管理辦法,承辦市直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
(七)就業促進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制定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參與擬訂全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八)職業能力建設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及評選表彰工作;擬定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制定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技師、高級技師評聘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九)軍官轉業安置科(市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編制2名(含軍轉辦主任)
擬定全市轉業軍官安置、培訓計劃,承辦市直機關轉業軍官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擬定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市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組的具體工作。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外國專家局) 編制4名(含外專局局長),職數1名
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初級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擬定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海外留學人員和回國定居專家、學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引智項目的徵集、對接和成果評估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事業單位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聘用的核准備案;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指導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組織指導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任免、辭職、辭退等事宜。
(十二)公務員管理科(市公務員局) 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分類、錄用、定級、考核、任免、培訓、交流、紀律、獎懲、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調任、轉任、輪換(崗)和掛職鍛煉的具體事宜;承辦市政府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事項;審核和辦理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具體事宜;負責市政府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擬定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能力和作風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承辦公務員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工資福利科 編制4名,職數2名
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法規,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和省以上駐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工作;負責享受特殊貢獻待遇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職工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待遇的審批工作(自收自支單位除外);負責市直機關福利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勞動關系科(勞動監察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勞動關系政策;擬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擬定全市地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勞動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擬定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最低工資標准;指導全市勞動標准制定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落實勞動保障監察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市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十五)社會保險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綜合管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農村養老等社會保險工作;擬定全市社會保險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社會保險服務體系。擬定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審核市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制度;審核辦理市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中央、省駐市企業的職工退休事宜;擬定城鎮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定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辦法;擬定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審核市屬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擬定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辦法和個人帳戶管理辦法;組織調整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的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准;組織擬定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標准;擬定職工疾病、生育、工傷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定農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擬定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審核、備案和管理制度。
(十六)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組織實施協議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管理工作;承辦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相關管理工作。
(十七)農民工工作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相關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市政府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訪調解仲裁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及實施規范,指導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仲裁員培訓和資格認證工作,指導仲裁員、調解員隊伍建設。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工作。
(十九)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檢組長),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效能監察,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⑷ 陽泉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摘要】社保局是擬定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則橘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的國家單位。陽泉社保局電話:辦公電話:0353-2296808;服務熱線:12333。陽泉社保局電話:辦公電話:0353-2296808服務熱線:12333陽泉...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陽泉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