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63年生80年工作,16年買斷,現如何辦養老金
63年生80年工作16年買斷辦養老金方法如下:
。
1、首先,可以通過當地社保局的官方網站或前往就近的社保局窗口進行咨詢,查詢社保繳納情況。
2、其次,社保局會提供養老金預估計算器,可以根據自己的社保記錄使用該計算器進行核算,估算每月可以領到多少養老金。
3、最後,根據具體情況,社保局會根據養老金制度和繳費年限等因素來決定是否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可以咨詢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員,獲得信息。
⑵ 買斷的國有企業職工30年工齡或50周歲可以退休嗎
退休年齡:男性參保人員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性參保人員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工人為50周歲。能否領取養老金要看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累計限有沒有滿15年以上,有的話就可以50歲退休領取養老金,
⑶ 請問我被買斷工齡後,自己交養老金,退休後,算職工的,還是什麼
1.買斷工齡時視抄同繳費年限和襲實際繳費年限是否滿15年,2.是改制買斷還是因失去勞動能力買斷,3.是否重新就業,如果買斷之前己滿15年,並未重新就業可以不補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並每月享受退休養老金,但月享受的養老金沒有足額繳費的多,如果買斷之前不滿15年,且就業局介紹了就業崗位,並且就了業就必須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否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只能辦理手續,而不能每月享受退休養老金了,
⑷ 單位破產以後買斷工齡,那麼職工退休按照靈活就業還是退休工人算
我老公就是這種情況,屬於單位破產,按工齡買斷.大概是賠償了三萬元錢。因為他是企業改制下分流下崗.失業的工人,檔案轉交到了市社保專門管理下崗工人那一塊的檔案室里。所以.既使他以後嘗試了各種各樣的職業,所以他還算是企業職工,不算是靈活就業人員。所以他退休的時候,還是按照企業工人退休的政策辦理的。因為他是有害工種,所以提前五年退休,也就是五十五歲退的休。而靈活就業人員,是指的那些一直沒有工作,自謀職業的人群,他們的退休年齡和退休待遇應該也和企業職工一樣吧。
樓主您好,單位破產買斷以後。那麼職工退休按照靈活就業還是按照退休工人來計算呢。首先單位破產買斷以後,那麼你的這個基本養老保險就要看是一個什麼樣的交費方式,如果說你是按照靈活就業的身份繼續參保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那麼最終在辦理退休的時候,肯定是要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辦理退休。
但是在單位破產下崗買斷之後,你又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又通過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你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那麼這種情況最後退休就要以企業在職職工的形式來辦理退休的不過不論你按照企業在職職工來辦理退休和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辦理退休,對於自己的退休金待遇的計算方式,是沒有任何區別的。
所以說靈活就業也好,企業在職也好,那麼退休金的待遇基本上都是完全一致的,只不過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社保費用的形式上,那麼所承擔的費用可能會更高一些,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企業單位給自己承擔相應的繳費比例的,都需要自主來承擔所有的繳費比例,那麼繳納的費用相對會更高一些,但是最終所享受到的養老金實際上和企業在職職工是完全一致的,是沒有區別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我就是國企改制下崗失業並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十餘年退休人員之一。這一類靈就人員與國企在崗人員沒有區別的地方是按同樣的養老金計算方式計發養老金,即按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作為計發養老金依據和繳納養老保險的數額,養老金與」工齡」(含視同繳費+實際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數額成正比,沒有在崗和下崗的區分。
國企改制下崗(破產倒閉正規辦過手續)的靈就人員與在崗人員辦理退休手續的區別是,在崗的由單位勞資科幫你辦手續,靈就人員是自己到勞動局檔案代管處(改制企業會將員工檔案移給勞動局代管)提檔辦理退休,憑個人檔案審核退休年齡和視同繳費年限以及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資料。
目前,只有個別省區對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作了嚴格控制(如企業改制五年以上的特殊工種不能提前退或者由勞動鑒定委評定喪失一定程度勞動能力才能提前退),大部分省區仍然按原來政策辦理特殊工種崗位達到年限的可以提前退,下崗失業人員以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女工仍然是50歲辦理退休(但在國企繳費不足十年的各地政策可能有異)。
政府對國企靈就人員在政策上的優惠也還體現在幾點,4050人員有社保補貼,持【失業證】的可以優先安排公益崗位和零就業崗位,靈就人員繳費可分檔次任選(曾一度有過40%那檔),但計發養老金時對這部分靈就人員的基數養老金系數又有照顧.不能低於0.8(這就是有人抱怨繳100%那檔與繳費60%那檔的養老金差異不是40%的原因)。
所以說,因為在崗和下崗參保繳費的是同一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計發公式一樣。有差異的因素是各省區的社平工資基數不同,再就是年限和繳費數額與養老金的高低成正比。
單位破產後買斷工齡,那麼職工退休按照靈活就業還是退休工人退休?
國企改制時無論是破產改制、整體改制還是部分改制,職工離退休時間超過五年的,且不滿30年工齡者,都被以買斷工齡安置後成為下崗職工。目前買斷下崗職工已退休者最多有29年在企業工作年限。其中有最多19 23年在崗工作而沒繳費的視同年限,以及6 10年的在崗實繳年限和最多21年的靈活就業年限。
而靈活就業人員從1995年起有關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養老保險文件下達後,即養老金改革建立個人帳戶之日起至退休,目前退休的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最多繳費年限26年,從工作年限分析下崗職工下崗後雖然與靈活就業人員一樣從事靈活就業工作,但下崗前有一半或者一多半工齡在企業上班,而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工作單位的。因此 單位破產後買斷工齡,那麼職工退休肯定是按照退休工人辦法退休計算養老金,在崗繳費辦法同企業在崗中人相同,下崗之後的繳費辦法與靈活就業人員相同。 具體的繳費辦法與養老金計算方法請參見本人同日發表的文章 《買斷人員靈活就業與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結果有何差異?》
樓主你好,單位破產以後買斷工齡,那麼職工還是按照這個。正常的職工養老保險去辦理退休。
靈活就業人員實際上參保的也是職工養老保險,他和企業在職職工是沒有本質區別的,唯一的一個區別就是在女性的一個退休年齡上有著一定的區別,我們國家因為出台了已經相關的文件政策,主要是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女性規定的是55歲才能辦理退休,但實際上法律規定的女性退休年齡是50周歲,所以說在這方面是有一定的政策差異。
但是如果是針對下崗職工,然後轉成靈活就業人員的這種情況,依然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50歲直接去辦理退休,但是要滿足一個累計繳費年限15年要求就可以了。
所以除了這個退休年齡上的不同,實際上他的繳費年限包括繳費基數,包括等等各方面計算養老金退休金的方式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即使轉成靈活就業之後,只要你正常的進行每一年度參保,那麼是不會影響到自己的退休金待遇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首先,不論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還是企業職工身份退休,養老金是完全一致的。就如同你分期向銀行零存整取,定期存款,不論存款是你是用一毛錢湊成的十塊,還是只存了一張十塊,等存款到期,核算本息的時候,你拿到手的存款是一樣的。
第二,從你題意中看出,您過往應屬於國企或大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因某種原因買斷。您如果在下崗買斷後沒有再繳納過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一定要注意您買斷前的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納年限是否低於15年 ,這是一定要看清的。否則,如果低於15年,那麼到退休的時候,您是是無法享受養老金的。
第三,注意您所在地對退休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年限要求。不同的省份或地區,對繳納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的人員,在退休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要求是不同的。例如,北京要求男性繳納了25年醫療保險,退休時方可享受;女性只要繳納20年即可。而如果換為黑龍江,那麼則男同志則繳納30年,女同志繳納25年方可。
第四,如果您下崗後繳納過保險,一定要看清是繳納的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還是城鄉居民 社會 保險,這兩者是不一樣的。如果繳納過兩類不同的 社會 保險,那麼退休時城鄉居民 社會 保險的年限是不能等同於城鎮職工 社會 保險年限的,反之則可以。
實施企業改革改制和關閉破產,必然涉及參保員工勞動關系的重新調整與組合。因此,參保員工與所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不可避免,是正常現象。但參保員工解除了與原企業的勞動關系盡管順理成章,但不能夠、不允許解除他們的養老保險關系。以個人養老金帳戶為重要標志的養老保險關系,是客觀存在的既定事實,是受法律法規所嚴格保護的。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關閉破產企業的參保員工,若被其它單位招用,必須在接續好個人養老保險關系的基礎上,應由新的用人單位和參保員工,繼續履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若未實現再就業的,則應由參保員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形式繼續參保繳費。也就是說,參保員工只要繼續履行了養老保險的法定繳費職責與義務,那麼他們將來退休後的養老保險權益,就一定能夠得到政策與法律的切實保障。
至於關閉破產企業員工,在依法依規接續好養老保險關系,繼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後,他們將來到站退休是按靈活就業人員,還是按企業退休工人辦理?這個問題已無關緊要,也與正常辦理手續,依法依規享受法定的養老保險待遇,不發生任何沖突,沒有任何關系。總之一句話,以什麼身份辦理退休手續與否沒有意義,壓根不會影響他們既定養老待遇的取得與享有!
道理其實也很簡單明了:實行依法依規參保繳費制度後,參保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其應當享受的法定養老待遇計發給付水平,完全採用與個人參保繳費情況相掛鉤的機制辦法。因此,參保人員退休之後能否獲得享受養老金的資格與條件,是看你實際參保繳費基數的高低多少,與你總體的繳費年限長短緊密關聯,而不是以你辦理退休是什麼身份來決定。
感謝閱讀,請點關注!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
單位破產以後買斷工齡,那麼職工退休按照靈活就業還是退休工人算?
這個問題,你原單位破產後,個人買斷了工齡。基本和原單位沒有關系了,到了退休辦理養老金的時候一律按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單位破產後買斷工齡,職工退休按照靈活就業,還是退休工人算?
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如果職工重新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是以城鎮職工的身份退休;如果職工沒有工作單位,一直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應該以靈活就業的方式退休。
以城鎮職工的身份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會有所不同:1.繳費費用及比例不同。
有工作單位, 以城鎮職工的身份繳納社保,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自己繳納8%進入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只有8%進入個人賬戶。
2.保險種類不同。
有工作單位,以城鎮職工的身份繳納社保,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而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己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兩項保險。
3.醫保報銷額度不同。
在用人單位參保,勞動者可以享受完整的醫療待遇;如果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個人繳納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較低,醫保待遇會大打折扣。
不論是,以城鎮職工的身份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退休待遇都是一樣的。因為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統一的,只要在同一個城市、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都相同,退休後所領取的養老金是相同的。
本人認為這個問題可從幾方面去分析理解。一是當原單位破產以後,你採取買斷工齡的辦法從而拿到幾萬或十幾萬的補償錢,但根據買斷工齡前後時間段,你不等於沒有工齡和社保繳費年限。
換言之,要看你買斷工齡是社保金制度改革前還是改革後的時間,況且你在買斷工齡後,利用自身的專業技術特長而不間斷馬上又找到另一家企業並連續繳納社保,那麼到齡退休不但滿足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按正常企業人員退休也就不言而喻了。
二是當你與原破產企業買斷工齡後,你因為自身有某方面手藝,採取靈活就業的辦法自繳20%的社保金,然後滿足繳費15年年限,又符合女55周歲,男60周歲的退休年齡規定,那麼退休也就很自然。
三是你與原破產企業買斷工齡後,既沒繼續找工作又沒實際干靈活就業的工作,而是躺平在家,但以靈活就業的"方式"繼續繳費社保,並符合到齡退休,那麼也就按靈活就業的方式而退休。以上個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