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濟南市2021年退休金上調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5841元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僅限於調整前月養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㈡ 我今年退休,濟南養老金是怎麼算的,和工齡有什麼關系
濟南退休養老金的計算和工齡是沒有關系的,而是根據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來計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月支付。
根據《濟南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後參加工作,退休時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下列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按月支付。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從個人賬戶金中按月支付。計發月數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2)濟南退休養老金漲多少擴展閱讀:
《濟南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參保人離退休後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待遇。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離退休後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完畢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原核定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直至其死亡。
第二十四條 參保人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個人賬戶應當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以後繼續繳費的,對其繳費年限應當累計計算,對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也應當累計計算。
㈢ 2022年濟南退休金最低標准
160元。
2022年7月1日起,濟南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
退休金一般指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今年濟南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
下面是關於今年 退休 職工漲 工資 應該怎麼辦呢的具體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 人員(以下簡稱 退休 人員)基本 養老金 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 退休 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 養老金 的 退休 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 退休 人員月人均基本 養老金 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 退休 人員基本 養老金 ,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 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 養老金 」的激勵機制,可與 退休 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 養老金 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 退休 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 退休 人員,可適當提瞎岩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 退休 軍轉幹部基本 養老金 不低於當地企業 退休 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 養老金 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的從企業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 養老保險 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 養老保險 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派銀對 養老保險 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 養老保險 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 退休 人員基本 養老金 ,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 退休 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 退休 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塵神宴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 養老金 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㈤ 濟南退休工資計算公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平均繳費指數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
繳費工資指數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與退休年齡相關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視同繳費年限x1.3%或者是1.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㈥ 濟南退休金最低標准
濟南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一)普遍調整。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按以下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 繳費年限增加額具體如下:
15年及以下30元;
16年 ~ 20年40元;
21年 ~ 25年50元;
26年 ~ 30年60元;
31年 ~ 35年70元;
36年 ~ 40年80元;
41年以上90元。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3、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
(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和280元。
(三)退職人員的調整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三部分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與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增加。
同時,對符合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年齡條件的退職人員,參照該項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㈦ 山東濟南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濟南市退休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山東省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