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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機構情況調研

發布時間:2024-08-24 15:31:36

㈠ 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調研報告

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調研報告範文

為進一步深入把握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情況,助推和提高養老社會化程度,促進昆明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社法委於20**年4-6月間對我市不同類型、各具代表性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服務體系的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我市老年人口和養老服務機構現狀及工作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狀況

按照國際標准,一地區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到7%即為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志。我國於1999年進入老齡化社會,至2012年底全國老年人口達1.94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萬,占總人口比例的10.09%,標志著我市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12年底,我市戶籍老年人口達87.264萬,佔全市戶籍人口的16.06%,較1991年增長了1.41倍,年平均增長率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26.36%;失能老人19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21.77%。在全國31個省會城市中我市老齡化程度排第9位,在雲南16個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齡化較為嚴重的城市,具有高齡化、空巢化的特點,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數量劇增。

(二)我市養老服務機構現狀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規模的老年人活動中心4所,各類養老服務機構119所,總計擁有床位數1.6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18張,已建成投入運營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72個,市級層面成立了XX市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協會、XX市養老產業協會,全市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協會。

(三)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情況及成效

1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情況

根據省、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相關要求,我市於2012年啟動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當年省下達我市建設任務為60個,2013年為80個,到目前為止已有72個建成並投入使用。

——建設方式及規模。 我市因建蓋較早的城市老舊小區難以找到800平米的場地,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採取新建、改擴建、租賃場地整合資源等方式進行建設,有的中心功能較為齊全,有的採取多點建設彌補或達到功能相對齊全。

—— 服務內容。 目前根據我市不同社區老年人的需求,在個別「中心」四項基本服務已得到拓展,如XX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範點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增加了情感關懷、養老機構外展、小家庭結對等服務。

—— 服務對象及方式 。服務對象為本轄區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具體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情況分為無償、低償和有償服務,無償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本轄區戶籍的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年人;低償服務對象為具有本轄區戶籍老年群體中的高齡老年人、特殊群體的老年人;有償服務對象為有經濟來源並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

2.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情況

我市積極探索不同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方式,按管理主體和經費來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五類。 一是 由政府全額負擔運營經費的,如XX區長壽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成立於2008年,與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合用,結合「4050」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招聘工作人員,成立至今已為12.9萬人次提供服務,每年投入65萬元用於政府購買服務。 二是 由集體經濟承擔運營經費的,如XX區中營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成立於2012年3月,新建小區預留用地建蓋,每天為150餘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務、為80餘人提供康體娛樂活動。 三是 社會力量興辦、民營經濟補貼。XX區916社區養老示範基地,成立於2011年4月,由愛心企業家免費提供場地,成立至今已為3.6萬人次提供服務,愛心企業每年提供運營經費120萬元。 四是 大型工礦社區,由單位與社區共建的,如XX市新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成立於2011年,與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合用,與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相結合,成立至今已為3萬人次提供服務,至今投入運營經費70萬元用於政府購買服務。 五是 市婦聯探索的「三工」協作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即市由婦女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義務工作者三者結合,由市婦聯組織牽頭,引入南鑫家政服務公司提供社會工作者服務,招募志願者參與,共同為社區居家養老提供服務和幫助。

3. 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至今經歷了3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00年的「星光計劃」,即2000之後的2-3年,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的福利金,約40-50億元用於資助城市社區的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活動場所和農村鄉鎮敬老院的建設;第二階段是2007年的「163」計劃,即給予每個社區5萬元啟動資金,建立「1個」老年服務中心,針對社區內的特困老人、殘疾老人、高齡老人、獨居老人和患病老人,開展溫情、援助、醫療、教育、康樂和維權「6項」服務,實行領導、標准和標識「3個」統一;第三階段是當前開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即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和社區(村)三級服務網路,城市街道和社區基本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全覆蓋,80%以上的城市社區和2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資源為依託,社會力量參與的新路子,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區處於中上水平。通過實地走訪與了解,截止2013年3月,我市72個建成投入運營的「中心」,獲得省、市、區三級財政撥付建設補助資金累計達4900萬元(具體補助標准見表五),其中申請省級財政補助2300多萬元、市級財政配套投入1600多萬元、縣(市)區級財政配套投入1000萬元左右,為近萬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務。

二、我市目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不平衡。一是各縣(市)區之間呈現不均衡發展。二是各社區之間發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級層面的政策支撐,各職能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涉及規劃、土地、住建、專業人員培訓、政府購買服務、志願者服務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個職能部門的協同推進。

(三)工作開展過程中「三難」問題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選址難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主要制約因素。二是各級配套資金落實有困難。三是運營難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

(四)服務項目有待擴充,充分發「中心」養老服務功能揮。由於「中心」的建設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與「中心」建設的基本功能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於缺乏宣傳,雖然具有較為齊備的設施和配置,但呈現出服務量不飽和的狀況,「中心」難以真正發揮養老服務的功能。

(五)社區功能不健全,社區內資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支撐在社區、根基在社區、服務對象在社區,需要社區內每一個組織、每一個家庭的參與協作,需要整合社區內各種資源,納入整個社區的發展建設統一規劃之中。但調研中了解到,許多現有社區資源還處於「分離」狀態。 一是 社區內的基層組織未能實現有效聯動。 二是 「中心」與小區物管沒能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三是 社區內公共單位、組織擁有的資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引入不夠。

(六)「中心」責任主體要不夠明確,助老服務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一是 「中心」責任主體不夠明確。 二是 助老服務隊伍力量薄弱,專業養老護理員緊缺。

三、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國際上一般都是在人均gdp達到10000美元以後才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中國在3000美元的時候就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未富先老」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結構的調整帶來巨大的沖擊和挑戰。XX市作為省會中心城市,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對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幸福美好新昆明的重要意義,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實現我市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實增強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緊迫性和責任感,結合社會管理工作創新,建立「政府投入主導化、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運行機制市場化、服務隊伍專業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大格局;要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要通過政策扶持、資金投入、搭建平台、培育機構、典型示範、服務監管等途徑,切實加強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

(二)加快制定有利於推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一是 按照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抓緊對《XX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進行修訂,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寫入地方性法規條例中。 二是 制定完善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我市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需求,科學謀劃、高位統籌,做頂層設計。 三是 市政府要加快出台《關於加快推進XX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深入調研,摸清情況,學習借鑒省內外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明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指導思想、目標任務與階段性要求,以及各職能單位的具體職責,進一步規范「中心」的建設、運營,通過建立長效性的運行、管理、保障機制,逐步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一是 強化市、(縣)區兩級老齡部門養老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負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強化縣(市)區、街道(鄉鎮)兩級政府為「中心」建設的主體責任,負責具體承建「中心」項目;強化街道(鄉鎮)、社區屬地管理主體的責任,在「中心」項目建成後,交由社區、社會組織及企業等管理運營,由街道(鄉鎮)、社區負責日常監管。形成「條抓塊管、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非營利性組織負責「中心」營運」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管理體制。 二是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打破行業界限,放開社會化養老服務市場,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小額貼息貸款等多種形式,引導和培育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具有一定資質的、專業性較強的非營利性機構,尤其是社會工作機構進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可學習上海模式,建立公益招投標平台,設立養老服務專項,通過市場化的引入激發行業的活力,實現運行機制市場化。 三是 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的工作機制,制定「普惠+特惠」的政策,優先向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特殊群體提供服務,將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80歲以上獨居、空巢、失能、半失能的高齡老年人列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為其提供無償或低償服務;通過市場運作,不斷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為具有服務需求和一定經濟能力的低齡老人提供有償服務,逐步實現服務對象的公眾化。 四是 建立健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經費保障機制。老齡工作是關繫到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且養老產業屬於微利或無利行業,建議政府通過財政撥付、政策傾斜、稅收減免等形式給予一定的扶持,要,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助老員」工資、日間照料床位、老年飯桌、場地租賃等方面給予補貼扶持。

(四)進一步完善社區功能,夯實居家養老的硬體基礎。一是 將「中心」建設納入社區配套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建設,作為「和諧社區」建設不可或缺的內容進行考核。 二是 加強社區硬體基礎設施建設,將「中心」建設用地納入新建小區的建設規劃,在開發時預留小區總面積的5%或8%,作為養老設施用地,規劃、土地、住建、民政等部門要在立項、規劃、用地、工程許可、小區命名等各個審批環節嚴格把關,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對老舊小區硬體設施的修繕和改造,充分利用有限空間,以改擴建的方式逐步加強「中心」硬體建設。 三是 加強對社區資源的整合利用,社區「兩委」應重視和支持「中心」建設,加強老齡、民政、衛生、工青婦等基層組織的協調配合,充分依靠和挖掘社區內公共單位的力量,調動小區物管的積極性,共同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五)加強隊伍建設,建設一支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社區養老服務隊伍。一是 進一步理順老齡工作管理體制,整合老齡辦與市委老乾局的資源,以適應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對老齡工作提出的新挑戰和新要求。 二是 與「4050」人員再就業工作相結合,參照社管綜治「協管員」的方式,在每一個「中心」設立2-3個「助老員」的公益崗位。 三是 加強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與勞動就業部門配合,定期對專職人員進行康復、護理、心理學等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培訓,實行「助老員」持證上崗和定期星級評定,提高養老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四是 注重發揮「養老服務志願者」隊伍的作用,開展「以老養老」、「銀行式儲蓄養老」,調動志願者的積極性,特別是一些低齡老年志願者的參與積極性。

(六)加大宣傳力度,引領社會化養老新風尚。 社區居家養老在全社會的認知度和認同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要以新修訂的《老年法》普法學習宣傳為契機,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加強宣傳,發揮輿論引導和推動作用,強化「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會老」的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注養老服務事業的濃厚氛圍。發揮好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開展各類活動,集中宣傳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背景、內涵和意義,通過對「中心」養老服務實際效果的提升和宣傳,釋放敬老、愛老、養老的社會「正能量」,以提高社會關注度;要針對老年人做好細致的宣傳講解工作,逐步改變老年人傳統的生活觀念、消費觀念和養老觀念,接受這一新型的養老方式,引領社會化養老的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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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農村養老保險的研究現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整個人口的60%以上,農民社會保障問題已經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目前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上存在許多問題,積極推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問題,對於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實現和諧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86年開始,民政部根據「七五計劃」關於「抓緊研究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並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試點,逐步實行」的發展目標,開始了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積極的探索,第二階段是1991年國務院決定農村(含鄉鎮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負責。並於1992年印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了「從我國農村的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堅持資金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堅持自助為主、互濟為輔;堅持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堅持農村務農、務工、經商等各類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方向」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並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進相關工作。第三階段是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為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相繼頒發了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文件,將這項工作提上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農村社會保險管理職能劃入新組建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實行社會保險的統一管理。農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逐步從民政部門並入勞動保障部門。從目前來看。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上並不成功,許多地區沒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體系,已建立的地區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著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少法律保障
從整體發展過程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缺乏法律性規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會議決定等形式進行制度落實,缺乏穩定性和持續發展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帶來一系列問題,如保險對象不明確,保險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險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使農村養老保險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認真做好當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專項制度,標志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向專項化方向發展。如廣東省頒布了《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農民輪換工應參加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深圳、珠海、東莞等城市還專門就外來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訂了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辦法。
(二)管理體制存在漏洞
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體制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有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因而對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於缺乏專業人才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機構設置不健全,使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上出現了很多漏洞,如由於財務統計制度的滯後性和專業金融財務人員的匱乏,無法通過財務信息了解農保基金運營的真實狀況,無法對基金運營進行有效監控。此外,不少地區的農保統計工作甚至從一開始就沒有固定的組織人員、工作流程,從來就沒有月、季、年的報表,導致相當一部分基礎數據嚴重失真,無法通過統計數字制定準確的年度工作計劃,也無法對以往的基金運營成果進行有效總結、考核。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太小,覆蓋對象有缺陷
目前中國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農村。據統計,未納入社會保障的農村人口還很多。建立社會保障網路的鄉鎮1998年僅佔全國鄉鎮總數的41%,建立社會保障基金會的村委會不到村民委員會總數的20%。基本方案中沒有體現出對留在農村的農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民給予區別對待,進城務工的農民既沒被納入到農村養老保險體系中,也沒被納入到城市養老保險體系中,處於法律保護的空白地帶。
(四)農村養老難於完全依賴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對於有的農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資料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從1978年到1998年,全國農民平均來自第一產業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純農業收入僅占總收入的42.9%。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之養老更是奢望,有的農民已經擺脫土地的束縛,參與到現實的社會保障中。但是,土地對於有的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近年來農產品的價格日益下降,從土地上獲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農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徵用,對價是極少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完全依靠土地來養老的選擇也是不可行的。
(五)資金籌集與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農保資金現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寬
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許多貧困村民無法投保,而少數村、鄉幹部利用職權、巧立名目、利用公款為自己投保,養老保險成了這些人為自己謀私利的工具,影響了養老保險的運行和群眾投保的積極性。一些地區還出現了強制保險。籌集的養老保險金不能專款專用,少數地方以種種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風險,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最終必將影響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級別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現行制度設計,農保基金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保險基金增值范圍太小。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城鄉二元經濟體制是導致養老保險現狀的根本原因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提出由農業國向工業國轉變的戰略思想,在工業化的驅動下,相關制度體系逐步建立,政府通過戶口遷移,糧油供應,勞動和社會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結構,其中影響最為深遠的是:(1)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我國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始於1958年的戶口登記條例,它是我國二元社會結構得以形成和強化的制度保證,也成為制約城鄉協調發展的一大障礙,這種以農村和城市身份為標志的城鄉分割戶籍制度,使農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遷移,它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與市場經濟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原則相背,二元戶籍制度直接造成並維持了城鄉居民之間過大的收入和消費差距;(2)政策主導的城市部門過度吸取農村剩餘: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業部門為工業部門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建國後照搬蘇聯模式建設社會主義,實施工業化尤其是重工業優先發展,實行「挖工補農」的戰略。1953年開始實行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人為實行工農產品的不等價交換,以剪刀差的形式從農村吸收資金支持工業和城市發展,造成農村的貧困和城鄉經濟的進一步拉大。
(二)農村經濟落後是導致農村養老保險現狀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由於農業本身是第一產業,創造生產力的效果沒有其他產業那麼明顯,所以國家對其管理與監督的力度不夠。另一方面,由於農業的發展主要在農村,國家的管理可能會因管理層級太多而導致管理的失靈。所以,由於農業產業的弱勢,在剛剛實行市場經濟要求大力發展經濟的時候,國家就制定了犧牲農業來發展工業的政策。國家有關研究表明,從1952年到1990年,中國農業通過稅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儲蓄方式為工業化提供資金積累總量達11.594億元。經濟的發展也需要建設用地,而建設用地的主要來源即是對集體土地的徵用。我國的國情是人口太多,地區發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國家進行干預,規定政策為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然後帶動較為貧困的地區,政策的傾向對於農村的發展極為不利。
(三)立法的滯後,直接導致無法可依
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國家沒有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及時地對法律做出調整。農村社會保險各地規定不一,沒有法律約束力,基層無法操作,農民無法可依,參保積極性也就大打折扣。
(四)管理體制沒有理順
農村社會保險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門,有的已經劃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造成工作脫節,管理混亂。手續繁瑣,領取不便。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一般都是斷斷續續的,繳費不定時也不定額,每到符合退休條件需要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時,要進城確認身份、年齡、繳費、時間等,農民費時費力費錢;而達到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後,還得進城領取養老金。這些,參保人員意見很大,從而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改革和完善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思考
(一)基本原則
1城鄉統籌原則。即使在城鎮化發達地區,二元結構依然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性痼疾,城鄉分割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障礙之一。50年來,城鄉居民之間的種種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礙待遇,使注重人本社會的中國已處於尷尬境地。建立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無疑是扭轉中國失衡的城鄉居民福利制度的機會。
2因地制宜的發展社會養老保險,強制性與自願性相結合。即應該立足於我國國情,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各地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繳費能力的不同適時、適當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只有當地區經濟的總體實力能夠提供剩餘積累,而且從積累中提取的資金用於社會養老保險對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們當前的生活消費沒有影響時,建立社會保險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決溫飽問題時就談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是不現實的。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其他保障制度的協調發展原則。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自我保障層次:家庭保障,體現為成年子女對老年人「反哺」;個人儲蓄,以青壯年時的個人儲蓄養老;土地保障還可以發揮其有益補充作用。政府負責層次:財政與政策支持;集體保障層次,傳統的或新型的經濟組織給予補助。逐漸從以家庭養老為主體的保障模式過渡到以社會養老保險為主體的保障模式。
4循序漸進原則。第一,逐漸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第二,資金的籌集在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今後,隨著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集體和國家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第三,逐漸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銜接,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第四,現階段應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與家庭養老等保障制度相結合,今後慢慢過渡到完全的以社會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
(二)具體制度建議
1加快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有法可依
(1)法律地位亟待確立。從依法行政的角度來看,一種政府行為,應當有其相應的法律依據通過立法建立和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是世界各國開展社會保險工作的通行做法。經過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國已經建立起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並基本形成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的雛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將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將離開土地,需要進入到社會保險體系中來。農村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明確其法律地位。應當從法律上明確,不僅城鎮要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農村也可以搞社會養老保險,特別是有條件而又自願開展這項工作的地區。
(2)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法。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目前學術界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模式的選擇有兩種模式設計:其一是在《社會養老保險法》中單列一章;其二是專門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應當結合國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會保險法》專門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第一,總則部分。對立法的依據和目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等進行詳細的規定,立法的目的要著重把農村社會養老上升到「保障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權」的高度。第二,養老保險的適用對象和范圍。應該包括非城鎮戶口的農村人口,堅持農村社會人員的養老保障的一體化,投保年齡按取得勞動收入的時間起算,一般為年滿18周歲的公民,但16至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以納入其中。第三,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中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養老金的確定、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的繼承,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第四,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轉資金的計息,基金的運營原則、增值收益:監督管理、管理費用,稅收優惠;第五,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責任中應當包括爭議裁決機構,對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繳、漏繳、少繳行為的處罰等內容。
(3)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完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使其上法律體系升為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出全國通行的行政法規。同時根據《社會保障法》建立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具體包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管理條例》、《農村養老基金運營條例》、《農村養老基金運營條例》、《農村養老基金稅收減免辦法》、《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監督辦法》、《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彩票管理辦法》等
2合理規劃養老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1)資金的籌集以及各主體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應負的責任。基金的籌集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個人從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積累個人賬戶,以備養老。集體補助中所指的集體主要是傳統地域性的土地集體所有制組織和鄉鎮集體企業,但現在隨著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集體產權制度的進一步改革,農民自願聯合創建的合作經濟組織已基本萌芽並呈良好發展態勢,所以集體補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過程中將逐步淡化。鄉鎮企業向股份合作制的轉軌已大面積展開,對原來鄉鎮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為鄉鎮企業的創收提供了更好的條件,集體經濟組織對於農村的養老保險也應該負責。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主要針對鄉鎮企業,集體提供的補助部分可以稅前列支,其次國家可以從財政中撥款,給予農村一定的補償;對於農業各稅應該予以減免,減輕農民的負擔與從土地上獲得收益的難度,另外,還可以發行農村養老保險特種國債。但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中存在的「隱性債務」問題也需要解決,因此要與此協調。
國家在農村養老社會保險體系建構中必須擔負的責任有三:一是政策責任。政府的重視與支持是建立該項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財政責任。該項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保證每一個農民基本生存的必然舉措,政府有義務根據國家財政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來推動其實行。三是法律責任。對農村養老保險進行立法,就是要通過法律規范和調整農村養老保險關系,加強這項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對農村以及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進作用。
(2)健全我國的證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運行與保值增值的渠道。現在農民的投保積極性不是很高,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說是吸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現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和運營的現實,不僅形成了過度分散管理帶來的不合理管理費用和基金被擠占挪用的風險,而且投資形式單一,只是儲蓄的形式或購買國家債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國外許多國家的法律都明確規定了養老金可以用於投資股票,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可見,把農村養老資金投入證券市場是一條不可忽視的保值增值途徑,因此,必須修改《證券法》,為農村養老資金的人市營造規范,安全的投資氛圍。
(3)加強農村養老資金的監管,進一步明確養老保險的法律責任制度。我國《刑法》第273規定「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受到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里並沒有把農村養老資金列在其保護的范圍之內,因此,必須修改該條款,使得農村養老資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護下得到最優化的使用。
3在管理體制方面
(1)基本政策要穩定。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堅持低標准起步,堅持個人交納資金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的原則,堅持以個人賬戶為主的儲備積累的保險方法,堅持自願參加與政策鼓勵相結合的政策措施,堅持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保障相結合的制度。這些政策總體上看是合乎實際情況的,應當繼續堅持,並逐漸完善。國家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早提出按商業保險運行,但商業保險公司因成本高、保費難徵集而失去積極性。
(2)改變觀念,理順管理制度,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本質特徵是社會政策,而不是經濟政策,是社會保險而不是商業保險,因此不應該走純粹的商業化路子。在觀念層面,國家應確立以社會性和公平性為原則的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長遠目標,在行動層面,在該制度的制定與實施過程中,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真正承擔起國家保障的社會責任,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資金投入。應通過制度的完善明確規定集體和國家對農民養老保險的投入最低限額,並落到實處,從而確立以國家、集體為主,個人為輔的養老基金籌集模式,這是制度建立的關鍵所在。
(3)加強土地保障。土地是農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農民所擁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資源,因此,在我國的一些保障項目在農村不能充分的實施和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加強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農用征地的補償水平。我國現行的征地補償基準是「按原來用途的收益」進行補償。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農作物的收益為標准。以現在的農產品價值計算,這種補償是很少的。要提高農地徵用補償水平,必須切實從農民自身利益出發,採用按市價補償的新原則,並改革轉讓機制。使農民參與到轉讓土地的價格談判,充分行使自身權利,發揮自主性。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特殊社保。被征地農民作為一種特殊的群體,政府應當在政策上給予照顧,將他們納入保障范圍,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將征地補償費的一部分為農民建立社會保險,政府給與政策和資金支持,以國家信用確保失地農民享有養老保障。這種思路是目前較具操作性的農村社會養老的過渡辦法,符合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趨勢。
(4)繼續發揮家庭在養老問題上的重要作用。贍養和孝敬父母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國《憲法》和《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對贍養老人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雖然,隨著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推行,家庭結構的變化,家庭養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贍養老人仍是一種責任、一種美德。同時,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收入上的提高也為家庭養老提供了經濟基礎。此外,家庭養老還可以避免西方國家那種由於過度推進社會保障而帶來的家庭危機,從而有利於維護良好的社會道德規范,促進農村社會進步。
4制度改革的目標
現階段實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徵,以是否有城鎮戶口為劃分依據,如此對待農村社會問題,顯然違背一個基本常識,因為中國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鄉差別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發展趨勢,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未來發展的必然結果。
總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一個復雜的艱難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農民自身的努力,我國在幾十年的探索中已經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教訓,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論基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關政策,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價值的,但是基於有限的經濟發展條件,還不能在農村順利地實施。但是我們應該在了解現實的基礎上創造條件,加強立法和制度准備,使這項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學習和借鑒各地區的成功經驗,做好准備工作,一切從解決農民的實際困難出發,深入基層切實做好信息的調研,進行可行性分析,著眼於現實,本著為農民作實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資源的浪費。同時,我們也要幫助農民轉變思想,努力推進農村社會保障的現代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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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論文關於養老機構基本情況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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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論文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1991年國家頒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三個層次組成,並規定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用,該制度的頒布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2009年國家開始在農村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國家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13年底已達到全覆蓋。2014年,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作出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出台之前,已有10個省份建立起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14年5月,伴隨著政策的順利實施,山東、天津等15個省份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合並。
一、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養老保險關乎居民基本生活的改善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城居保和新農合的合並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平等化的重要體現。
(一)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改善民生
國人有一種養老觀念即自己攢錢留著以後養老,他們認為自己老了、不能幹活後要麼靠子女養活,要麼靠自己年輕時積累的錢來養老,這種觀念使的沒有職工退休金的人在年輕時不敢消費,他們更傾向於把錢攢下來,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進行自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居文章寫作加衛星LunwenFz民年老以後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促進當前的消費,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預期來增加當前的消費,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國的流動人口在享受到新政策的優惠後,可以在任何一個地方辦理自己的養老保險,這樣一來,大大增加了參保的積極性,也為他們老有所依提供了保障。
(二)促進社會的流動性,提高社會安全感
2013年底,全國60歲以上老人已達2億以上,城居保和新農保的合並將會使全國1億多的老年人收益,這其中新農保就佔90%以上的比例。新制度出台後,每個參保人員都擁有了自己的個人賬戶,此賬戶跟隨個人終生,並有詳細的信息記錄,所有的資金明細都可在此賬戶中查詢到。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如果遇到工作變動或是其他原因,需要離開原居住地的,可以直接在轉入地辦理養老保險,並且可以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的規定繼續繳納保險。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保障存在雙軌制,這種雙軌製造成了養老保險的差距不斷擴大,國家雖然連續多次對此制度進行了調整,但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狀,兩者的差距還有越來越大的趨勢。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很好的解決了不同部門之間,城鄉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等存在的碎片化局面,減少了不同人群之間的收入差距,提高公平性。對於促進城鄉一體化,打破雙軌制有重要的意義,更好地實現社會保障的目標,從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喜事。俗話說,好事多磨,因而在政策實施的初期階段,必然不可或缺的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
(一)部門間業務信息不暢通
制度出台以後,雖然國家對相關問題做出了規定,但地方政策還未詳細的規定。我國地域范圍廣闊,各地都有著自己的獨特地域特色,因而制度運行的時會存在著地方差異。兩項制度合並的同時,是兩項制度相關的經辦機構、信息系統以及服務設施的合並,這些合並並非一蹴而就,這需要一並軌的過程,同時需要配套制度作為指導,在實踐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難度。
(二)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運作存在問題
人社部統計資料表明,到2012年底我國各項保險基金的資產總額達39835億元,其中各級政府財政專戶存款占養老保險資金總額的80%以上。如此龐大的養老保險資金,對其的投資運營,國家並未出台整體、完善的辦法。多年來,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者是地方的社會保障部,這些部門既承擔著資金運用的工作,又承擔著行政管理的工作,這就很容易導致資金的挪用、違規佔用及資金去向不明等違法現象。
(三)養老保險資金籌集渠道窄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的繳費標准時100―1000、1500以及2000等共12個檔次,費用的構成部分是個人繳納、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資金來源渠道相對來說過於狹窄。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不斷增加,養老保險金的支付也不斷增加,養老金的缺口不斷擴大。中央財政給予固定的補助,然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有待於提到,相對於經濟實力不強的地方政府,他們更樂意將資金投入到經濟發展的產業中去,龐大的養老保險金給地方的財政帶來一定的壓力。
三、推動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入發展的建議
我國是一個是一個人口大國,當今社會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不斷增多,因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一步。
(一)完善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完善業務的信息化建設,需要提高辦理養老保險機構的能力,在綜合考察當地實際情況的前提下,整合公共資源和養老保險經辦的資源3,真正的提高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層機構的能力,同時,政府要加大對地方政府引進設備服務的投資,採用先進的管理方式以及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辦公人員的工作效率,同時減少人員之間直接的交接,降低服務成本。整合形成全國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信息管理系統,所有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詳細信息都錄入其中,實現資源共享,居民可隨時查看,各級地方機構從內部系統可以快速查詢到參保人員的信息。(二)規范管理,完善社會養老部門的政策、法規
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需要藉助相關的制度來保駕護航,在投資運營的過程中,首先要確保資金的安全,要專款專用,在此基礎上再爭取收益,對存款、債券等所得收益、進出帳時間地點准確的做好統計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對運營的行為要進行嚴格規范、進行有效的監管,在充分利用市場的同時,也需要政府的調控,政府採取措施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防止出現以權謀私,資金濫用的現象。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者的培訓。養老保險資金管理隊伍水平的高低是影響資金運營的重要因素之一,經辦人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資金運營的效益,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培養,促使他們形成正確的職業觀,增強責任意識,凈化工作環境。
(三)加快經濟發展,合理利用資源
政府需要對農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在對地方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增加對加當地特色產業的支持,引導農民發家致富。發展多種力量深入到基本養老金里,可以有效的拓展資金來源。養老部門需要對養老保險金的待遇進行調整,創建一個激勵機制,基層政府出台配套措施,對定期繳納養老金、連續繳納養老金、繳費高的參保人員每年多補助多少,或是給予其他的政策扶持,形成養老保險金的持續健康增長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藉助市場這個無形的手,借用市場化的籌資方式,引進市場化的經營模式。
(四)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
國人有一種養老觀念即自己攢錢,留著以後養老,他們認為自己老了、不能幹活後要麼靠子女養活,要麼靠自己年輕時積累的錢來養老,這種觀念使的沒有職工退休金的人在年輕時不敢消費,他們更傾向於把錢攢下來,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進行自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居民年老以後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促進當前的消費,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預期來增加當前的消費,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國的流動人口在享受到新政策的優惠後,可以在任何一個地方辦理自己的養老保險,這樣一來,大大增加了參保的機會,也為他們老有所依提供了保障。

㈣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範文

老人,他們是社會的弱者,可曾經他們也是社會的創造者,祖國之棟梁!以下是我整理的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歡迎參考。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一】

實踐時間:20**年**月19至20**年**月24日

實踐地點:**縣人民敬老院

實踐人員:***

實踐內容: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及情感狀態

實踐方式:訪談法和滾雪球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21世紀,各個國家最主要有養老方式有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三種模式,我國目前主要的養老模式有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模式兩種。而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家庭規模日益縮小,家庭養老模式的發展加之我國國情和養老模式建設的特點。作為機構養老的中央組成部分的敬老院養老模式成為我國社會現實及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必然選擇。

人口方面:

1、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為 723074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10年共減少223256人,下降3.00%。

2、家庭戶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2056742戶,家庭戶人口為6907079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3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58人減少0.22人。

3、性別構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3641114人,佔50.36%;女性人口為3589630人,佔49.64%。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

4、年齡構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1651884人,佔22.85% ;15~64歲人口為4895594人,佔67.71%;65歲及以上人口為683266人,佔9.45%。。

二、研究設計

1.研究對象

我們這次調查的主要對象是碭山縣人民敬老院的老人,以入住在敬老院的老人為調查對象,共調查了23名老人。其中男性12名,約占總調查人數的51.1%,女性11名,約占總人數的48.9%。

2.研究方法

問卷法:通過對敬老院老人生活初步了解以及上網查找先關文獻的基礎上,設計關於敬老院老人對敬老院生活滿意度的訪問。對於參加此次調查的小組成員就詢問方式、詢問技巧等方面標准化、統一化,以保證訪談所收集的資料真實可靠。

3.研究內容

此次調查訪問主要分為兩個部分: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生活狀況及滿意度。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包括性別、年齡、身體狀況、家庭狀況(婚姻狀況、是否有子女)、文化程度、被調查者先前的職業、被調查入住養老院原因、被調查者的收入來源等。生活狀況方面我們這次調查訪問主要側重休閑(娛樂環境與方式)、硬體設施、醫療護理等,詢問老年人需求,被調查者的認為需要改善的地方。

三、研究結果與分析

1.被調查者年齡大多在60—70歲、身體狀況不太好、已婚有偶的居多;

2.性別比例相差不大,男性略多於女性;三十文化程度、職業、婚姻等方面差異比較大。

此外根據對這個表格相關數據的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有以下方面幾個原因:

「因為身體狀況需要照顧的」(24%);

「缺少伴侶的」(22%);

「減輕子女負擔的」(43%);

「認為環境好適宜養老的」(11%)

綜合以上數據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老人之所以來到敬老院最主要的就是減輕子女的負擔,真正認為養老院環境好適宜養老的人不多。

敬老院老人生活滿意度的涵義

生活滿意度(life satisfaction)是指個體各方面的需求和願望得到滿足時,所產生的主觀合意程度。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滿意度既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重要依據也是衡量機構養老績效的重要指標。

1.老人對敬老院生活的總體評價

總體而言,絕大多數老人對自己在敬老院的生活的評價水平比較高,其中,在23位調查者中有20位對於自己現在的生活感到滿意只有三位老人對於現在的生活不滿意。

2.老人休閑環境滿意度的分析

老人在敬老院的休閑活動分為兩大類一個是日常娛樂活動,一個是敬老院舉辦的活動。在平時老人一天當中所佔時間最長的娛樂活動「聊天」(52%);「棋牌類游戲」(39%);「健身」(9%);對於是否還有其他活動,如「其他」選項則沒有人選,「健身」和「娛樂」都有專門的室內場所,可見老人平時娛樂活動比較單一,但休閑相關硬體設施還是齊備的。在敬老院舉辦的活動老人參與度調查中選參與敬老院所舉辦的活動「經常」(22%);「偶爾」(74%);「很少」(4%)。敬老院舉辦那些活動選「春節」、「元旦」等節日活動的有(58%);「舉辦的比賽」(36%);「其他」(6%),可見平時敬老院舉辦的活動類型比較單一,很難滿足老人更多的娛樂需求。

3.老人對敬老院硬體設施滿意度

本文將敬老院的硬體設施細分為住宿設施、活動場所。衛生設施、健身設施等四大類。通過對上述四大類生活環境滿意度的分析發現:老人對敬老院的住宿條件、衛生設施的滿意度最高;對敬老院的活動場所、健身設施的滿意度次之。

在問卷中,不少老人反映:在硬體設施上,養老院改善明顯,設有娛樂室、棋牌室、健身房、康復室等等。對於健身設施滿意度在被調查的23人中10人認為滿意,8人認為一般,5人不滿意,養老院的硬體設施建設為文化娛樂建設提供了條件,在每一間的房間都置辦了電視機,同時還特別安排了一些娛樂室作為娛樂活動的舉辦場所,豐富了老年人的業余文化生活,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4.老人對敬老院的服務內容的滿意度

總體而言,大部分老人對敬老院提供的各項服務感覺一般,敬老院為老人配備的護工最主要是打掃房間、擦擦桌子等,在我們做問卷調查期間遇到一位老人癱瘓在床平時起居都要靠人照顧這就需要護工全程照顧。老人對於「護理」、「醫療」服務滿意度水平比較高,年紀大了對於醫療護理有很高的要求,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多老人都有或多或少被疾病困擾。因此對於敬老院的服務內容很關注,而敬老院的服務內容包括他們所關心的。老人對於飲食的滿意度次之在調查人當中有15人持基本滿意和一般的態度,只有8人不滿意;相對而言,飲食方面敬老院還有待改善。

5.老人對於服務素質的滿意度

在這篇報告中,服務質量是衡量服務素質的唯一標准。在被調查的老人當中有57%持基本滿意的態度,有39%的人認為一般,4%持不滿意的態度。

總的來說老人在護理以及對敬老院的衛生環境的需求上基本可以得到滿足,同時我們也注意到老人在住宿、飲食、休閑上的需求沒有的到滿足。因此在調查老人需求以及敬老院需要改善的地方,都是這著幾個方面。

四、問題與建議

問題: 如身體原因而敬老院的相關措施的不齊全基本上不出門;葯品價格太貴,一些常用葯品短缺且要收費;健身場所開放時間有限,還有對老人食堂飯菜種類過少價格過高有意見。

針對以上這些問題我們小組經過討論給出以下建議供敬老院參考。

1.增加院內的工作人員。讓每位老人都能有專人照顧。

2.進一步完善食品、葯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在制定要充分考慮老人的需求,進一步規范食品、葯品采購、存儲、價格等方面規定進一步完善,同時要有相應的問責機制與處罰措施。

3.與老人建立良好的互動機制,以便了解老人的需求及意見,確保老人與敬老院的溝通渠道順暢,建議敬老院除了直接向老人了解也可以向老人身邊的工作人員了解,制定對提出意見並被採納的工作人員的獎勵措施。

4.通過各種渠道讓國家重視老年服務事業,加大師資力量投入,提高服務人員的各種福利,建設專門的技術平台,專門培育一批以服務老年人生活為宗旨的教育模式。

以上這一切都要建立在敬老院有良好的社會支持網路以及相對充足財政預算。因此要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充分藉助媒體對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呼籲社會更多的關注敬老院,爭取社會資金和資源相關投入,當然也要爭取國家、所在省市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資金投入。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二】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五保供養

全鎮總人口1.86萬人,農業人口1.84萬人,全鎮現有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對象136人,其中集中供養41人。集中供養標准為360元/人/年,分散供養標准為250元/人/年。

(二)農村敬老院建設

全鎮現有投入使用的農村敬老院2所,由鎮政府興辦、管理,床位數共計64張,入住率70%。農村敬老院工作人員6名。(院長2名,其他管理人員4名)

(三)其他情況

供養資源利用較好,入院程序規范。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批的程序嚴格執行。實行以副補院,大力發展庭院經濟,利用土地和閑置勞力發展小型種養殖生產經營活動,自給自足。

二、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財政壓力大。

2所敬老院建於2008年,遺留工程欠款20餘萬元至今未還清,鄉鎮財政壓力大。

(二)農村敬老院無機構和人員編制

農村敬老院沒有正式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聘請老村幹部代為管理,工資待遇低,院長11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1000元/年,無其他獎金和福利,工作人員無法全身心投入敬老院工作。

(三)管理落後、管理人員素質較低

近年來,我鎮農村敬老院制定建立了一些民主管理、財務管理、院務公開、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但制度具體落實不夠等問題明顯存在。管理人員年齡結構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學習,缺乏敬老院管理的專業知識。管理制度執行力和操作性不強。

(四)供養標准偏低,經費投入不足

全鎮的敬老院資金來源主要是五保供養金,遠遠不能滿足敬老院正常運轉。要真正解決五保供養對象吃、穿、住、醫、葬的問題仍然是杯水車薪。

(五)五保對象心靈上的「供養」不夠。

社會輿論對敬老院的認識有偏差,造成有些五保對象只要家裡還有田土有破房,就不願意入住敬老院,免得讓人說閑話;社會關愛程度不夠。供養對象解決了吃、穿、住的問題,但是與社會的融入不夠,造成對象性格孤僻怪異,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三、對策與建議

(一)科學規劃,加大建設投入

建議各級財政加大對敬老院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財政供養為重點的五保供養工作新體制,並隨著經濟發展適當提高。重點建立政府扶持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捐助或興辦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協調,各種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模式共同發展的格局。

(二)合理安排,加強機構、人員、經費配備

建議將鄉(鎮)辦農村敬老院登記為事業單位,依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縣人事部門同意,採取政府花錢買服務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除供養經費外,人員工資和管理經費由縣級財政足額列入預算。

(三)抓好管理,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敬老院建設要杜絕重建輕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項管理制度並不斷優化和創新,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院務公開制度和衛生管理制度,要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實施,讓院民廣泛參與院務管理。同時,加強農村敬老院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營造社會關愛氛圍。

組織單位、團體、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敬老院建設,除了為供養對象提供硬體設施外,還要注重對供養對象的關愛與幫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服務。

大學生對於養老院調研報告【三】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農村村民中最困難、最弱勢的群體,加強敬老院建設是保障五保對象生活權益的根本途徑,是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一項惠及廣大農村社會的實事工程。

一、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5年以來,市政府結合省里的「關愛工程」計劃,按照「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多方籌資,建管並舉」的原則,堅持「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扎實推動全市農村敬老院的建設進程,全市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得到長足發展。目前,全市共建有賓館式敬老院13個,實現了市鎮全覆蓋;床位2100張,集中供養1233人。集中供養率由2006年的11.4%上升到70.1%。華陽鎮和白兔鎮敬老院先後被評為全省示範敬老院。

縱觀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 高度重視,組織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視敬老院建設這項「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市民政、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各鎮也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任務明確到位,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通力合作,為敬老院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 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我市敬老院建設嚴格按照省有關標准,在建設檔次上,立足達到省級文明敬老院等級;在建設規模上,要求可容納本鎮70%以上的五保戶集中供養;在功能配套上,著眼形成多功能、綜合型的農村養老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採取原址擴建,置換改建,選址新建等方法建設敬老院,充分利用資源,節約建設成本。

3. 建章立制,建管並舉。制定出台了《句容市農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職責》,建立院民守則,院長、服務員職責,財務管理制度、伙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敬老院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立院務管理委員會,下設後勤組、生產組、衛生組、安全組,分工合作,加強院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管理方式不斷完善。

4. 因地制宜,以副補院。敬老院利用規劃預留的菜地和適宜種菜的空地,組織有勞動能力的老人,開展種植蔬菜和養豬、養雞等活動,對參加勞動的給予一定的補助。以副補院,以院養院,既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質量,也豐富了老人的院內生活,增強了院民的主人翁意識。

二、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經過幾年的建設,我市農村敬老院發展很快,面貌煥然一新,但跟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問題主要有:

1. 人員不足,力量薄弱。目前我市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與供養對象之比為1:15,與省里要求的1:10目標還存在差距。而且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文化較低,素質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敬老院的管理服務水平和供養對象的生活質量。

2. 管理工作人員待遇偏低。敬老院管理服務人員大都是臨時工,月平均工資為800元左右(個別鎮最低的工資只有500元),低於我市的最低月工資標准920元,而且大多數沒有參加養老等社會保險,影響了管理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 現有資金還不能完全滿足敬老院的管理需要。鄉鎮政府是敬老院管理的責任主體,但因其財力問題,管理經費不足,已成為制約新時期敬老院工作水平提高的「短板」。

三、對我市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 加強人員和隊伍管理。按照省民政廳規定的管理和工作人員與供養人員比不低於1:10的要求,配齊管理工作人員,充實人員隊伍力量。要選拔政治素質較高,熱心敬老事業,具有較強組織領導能力的人擔任院長;聘用富有責任心和同情心,能吃苦耐勞,並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的人擔任工作人員。同時加強對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

2. 依法提高工作人員待遇。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或其主辦機關應當保障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為其辦理相應的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句容目前的最低月工資標准為920元,應提高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這個標准;並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維護其合法的勞動權益,提高工作積極性。

3. 繼續加大對敬老院的經費投入,積極籌集資金。既要努力爭取上級部門的財力支持,又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募籌善款。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大力發展院辦經濟,不斷改善辦院條件。

4. 加強相關部門的協作,加大對敬老院的扶持。針對五保老人普遍年紀大,健康狀況不佳,經常進醫院看病,非常不便,衛生部門應為五保老人提供專門的醫療衛生服務,定期定點開展服務,方便老人看病和保健。供水、電力、天然氣、廣電等部門可對敬老院的水費、電費、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給予優惠或減免,減輕敬老院的財務負擔。

5. 深入宣傳發動,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呼籲全市人民為敬老院奉獻愛心,在全社會形成敬老愛老,爭獻愛心,熱心為五保老人服務的濃厚氛圍。鼓勵市民和學生加入志願者服務隊伍,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敬老事業的支持和幫助。

㈤ 花五百萬去農村辦一個養老機構,多久可以回本呢

愚人節那天,我收到了一條私信,這哥們也是一個創業者,說想要跟我聊聊他的項目。我一看時間,23:43分,果然,創業者都是大半夜不睡覺的。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才看到私信,然後第一時間把我的聯系方式給了他,很快,他就加了我。簡單的寒暄之後,他把計劃書發給了我,打開一看,才知道他要做的是一個「連鎖養老院」的項目。

答案跟專家的回答如出一轍:做這個需要有當地資源才能做,要麼能拿到國家政策,要麼認識地頭蛇,不然生存下去很困難。到最後,所有的調研結束,這哥們果斷放棄了這個項目。你看,這么一通詳細的分析、調研下來,是不是給他省了500萬?

故事到這兒就差不多了,這個時候你應該意識到普通創業者跟優秀創業者其實是有質的差別了,創業成功除了運氣和努力之外,其實還是要想講方法的,在早期你的項目啟動階段,如果你能想辦法做好市場調研,這樣就會幫助你提高創業效率,助你少走彎路,提成創業成功率。

㈥ 養老保險斷保調研報告

關於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根據市政協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來,在市政協副主席趙南軍的帶領下,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以市區為重點,就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專題調研組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情況通報;赴各區和江都市召開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負責人座談會,了解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聽取意見,並赴外地學習考察。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基本現狀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進程中,堅持民生為本,初步建立起以養老和醫療為核心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
1、黨委政府重視,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情況進展較好。自200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連續9年以一號文件形式關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養老、保障、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民生問題出台有關政策意見,逐步構建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推進市區率先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確目標。同年,維揚區委、區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全區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意見》,初步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可接軌、可轉換的社會保障局面。市和各縣(市、區)公共財政向民生傾斜,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逐年提高,從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如新農合的各級財政補助從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從無到有,逐步增長;據統計,市、區兩級財政2009年用於城鄉居民參保補貼的開支為8659萬元。各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強化服務,積極推動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社會保障部門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政策,通過稽查和服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衛生部門不斷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網路,全面部署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網路化建設,努力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統籌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提供,以滿足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民政部門加強了社會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鄉五保、特困醫療、臨時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補充養老及醫療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城鄉「三無」老人養老補貼工程,標准逐步提高、范圍不斷擴大。
2、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且對接通道開始打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構成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行多年,制度較為完善,目前覆蓋了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32.14萬人,9.25萬退休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連續9年遞增,目前市區人均1395元/月。2005年開始建立包括養老在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達100%,覆蓋了市區7.3萬名被征地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個人帳戶與統籌帳戶」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07年在我市啟動,市區參保農民8.9萬人。為統籌城鄉發展,維揚、江都積極探索,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農保轉城保的接續辦法,打開了農保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轉換通道。
3、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構成了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質態良好,報銷待遇穩步提升,2009年底,市區參保職工46.23萬人,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醫保目錄范圍內平均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80%與90%。2007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過不同繳費、補貼標準的居民醫療保險,納入醫療保障,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全覆蓋,2009年底,市區25.9萬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包括7.7萬名在校大學生,籌資水平400元/年,目錄范圍內報銷達6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2009年為人均120元,其中個人交納30元,由於個人繳費標准低、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平均報銷補償率為45%,大病報銷支付上限一般為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達10萬,因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認可,參合積極性提高,2009年底,參合率達99.8%,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深受廣大農民歡迎。
二、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暢通城鄉社保通道,推進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擴大統籌范圍,實行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迫在眉睫。當前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推進城鄉養老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礎,但由於我市老齡化程度高,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8.57%,財政補貼壓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間銜接不夠等原因,使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推進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1、覆蓋不全面,養老和醫療保障尚未完全實現應保盡保。養老保險方面:一是新農保實施後,城鄉居民中還有兩類對象未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一種是男60歲、女55歲以上不到70歲的城市無業居民,一種是2005年前被征地農民中的非就業人員,養老制度上還有空白點。二是仍有少數開發區(園區)企業、流動性強的餐飲娛樂服務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尚未為所有應參保職工繳納保險;原已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改制企業一次性買斷工齡的職工、部分失業人員因續保的繳費標准偏高而斷保。三是城鎮無業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雖可選擇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沒有經濟能力而游離於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進入准備階段,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醫療保險方面:一是由於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參加繳費水平較低的居民醫保,導致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續保難的同時,失去醫療保障;二是部分困難企業職工退休時沒有能力一次性補交最低參保繳費年限差額和「余命年」費用,面臨斷保的可能。
2、發展不平衡,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差距較大。一是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擴大趨勢。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連續9年以10%的速度遞增,目前市本級企業退休職工人均養老金達1395元/月。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待遇較低,參加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農民的養老補助平均也僅140元/月,尚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來,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絕大多數農民每年自繳30元就能享有醫療保障,但由於大部分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而新農合報銷比例則隨醫院級別的提高而遞減,農民進城看病的大部分費用仍由自己負擔,大部分地區還不能即看即報,因而農村居民享有的醫療保障實際待遇低於城市居民。三是城鄉信息化建設差距大。城鎮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投入相對較高,基礎較好,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較高;而農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還較為滯後,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3、政策不銜接,社會保險難以有效接續轉換。一是目前養老醫療保險工作維揚、廣陵、開發區已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申報,有關制度和政策相對統一。但邗江區政策規定與市不統一、征繳基數、征繳比例、享受待遇與市不一致,信息數據系統與市社保中心不銜接,市級統籌沒有實質性形成;區域內在農保轉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續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農民沒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設置,而2005年後設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一次性劃轉金額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補償標准,由於劃轉的土地補償金額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後,將難以為繼。三是社會保險制度自成體系,缺乏有效銜接機制。我市揚府發[2008]140號文《關於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意見》中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農民及參加農保者參加或轉入城保,以及對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進入、有效銜接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存在諸多資金和技術上的問題,如被征地農民個人帳戶如何折算城保繳費年限,折算繳費年限後的城保費用如何繳納,醫療保險相對獨立,繳費年限也不能相互確認等,因此無法實現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續。四是管理資源分散,政策機制「碎片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主管,而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救助則由民政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規定及工作機制不盡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連的獨立資料庫管理系統,出台政策時缺乏溝通協調,存在管理成本浪費和政策之間的沖突。如新農合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導致外出務工就學的家庭成員重復參加醫保,而政策又明確規定不能重復報銷,又如鄉鎮企業職工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合,但卻不能轉入城市居民醫保。
4、宣傳不到位,相關政策普及不夠。一是對公共財政普惠城鄉居民,加速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緊迫性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近年來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政策,如勞動合同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轉移、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跨地區跨制度轉移辦法等培訓宣傳還不到位,調研中,社區幹部普遍反映對具體政策缺乏了解,面對群眾咨詢難以解答。
三、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建議
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讓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市委「堅持以民為本,建設幸福揚州」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為此,調研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養老和醫療保障由制度的廣覆蓋到對象的全覆蓋。一是持續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根據保基本、廣覆蓋的原則,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條件出發,全面貫徹實施市政府2008年140號文件精神,細化政策措施,制訂配套規定,消除保障盲點,繼續擴大養老和醫療保障范圍。一方面,針對勞動密集型的民營企業、服務行業參保率低的現實狀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過分期緩繳等方式,鼓勵參保,將更多的就業人員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另一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通過強化勞動監察、社保稽核等途徑,督促所有用人單位及時參保和足額繳費。二是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市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要積極籌措新型農保基金,保證資金到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勵農村居民參加更高水平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在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穩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三是區別對象,將助保制度落實到位。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城鎮困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使中斷社保關系的特殊群體,社會保險關系能夠接續。如對於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就業能力偏差的下崗失業人員,出台優惠政策,通過認真落實我市相關社保補貼政策鼓勵參保;對因其他歷史原因未能參保的邊緣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政策,對城鎮無業居民,按照有關條件,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保證其老有所養。四是切實解決居民醫保問題。破除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壁壘,通過加強審核等方式允許困難職工和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城鎮居民醫保,解決其醫療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調研中了解到,為解決部分以靈活就業身份退休的職工和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缺失問題,2005年廣陵區通過「三三制」籌資模式,即財政、集體、個人共同出資方式,較好地解決了區內所有退休職工病有所醫的難題,這一做法可以推廣。
2、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經濟發展的轉型升級,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財政投入及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二是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機制,逐步加大新增財政用於養老和醫療等民生方面的社會保障支出。根據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鄉養老水平,在承認城鄉待遇合理差別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比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待遇適當均衡。三是研究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當前市區需要解決的突出個性化問題,調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障問題解決不好,三五年後將會給當地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成為復雜的社會問題而影響穩定。建議政府加強對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實施前人員情況的深入調研,採集信息,摸清底數,針對實情,通過增加籌資途徑,逐步建立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就業培訓等一體的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盡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決後顧之憂。四是統籌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發展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機制,將優質衛生資源從城市引向農村,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引導高水平的醫療技術人才支持農村,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問題,提高基層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增添必要的醫療設施,加強基層合管辦力量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市級以上大醫院的監管力度,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江都市通過簽訂新農合協議的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實行動態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鑒推廣;暢通簡化登記、繳費、申報、結算、核報等程序,讓農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醫療資源,得到更多實惠。五是實施城鄉70歲以上居民老年補貼以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實行60---70歲城鄉居民老年補貼制度。
3、加大創新力度,切實實現不同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轉換。一是建議政府對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進行研究歸類,梳理各地遺留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在市域內逐步制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原則統一,靈活多樣的政策措施。根據社會保險省市統籌的相關實施意見,圍繞「統一制度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支付項目、統一計發辦法、統一管理規程」的目標,盡快做到市區范圍社保政策「同城、同標准、同待遇」,首先要解決好邗江區進入市級統籌問題,為過渡為省統籌創造條件。二是「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解決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方式方法,對已有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配套有關操作細則,暢通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渠道。建議借鑒已在外地實行的相關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統一制度體系下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充分考慮城鄉居民收入的現實差距,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摸索創立多形式的社會保障「套餐制」,設置多層次的繳費標准和多檔次待遇的選擇,由城鄉居民依據自己需求,自主選擇繳費,最終在待遇上體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差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社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研究相關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對養老、醫療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保障政策出台前,通過「公示制」、「聽證制」等多種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證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真正使城鄉居民知情受惠、好事辦好、好事辦實。明確牽頭部門,強化工作權威,保證出台的政策之間連續,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做到決策科學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從我市實際出發,寓監督管理於一體,理順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之間的管理關系,避免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加強包括新農保、新農合在內的養老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議利用「金保工程」系統,建立市區信息資料庫,做到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參保人員「同人、同城、同庫」,醫保實現「一卡通」,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規范化,逐步實現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的相互轉換和銜接。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認知程度和有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推進城鄉社保工作,健全城鄉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對於促進城鄉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建議領導幹部政績的考核,既要考慮GDP,更要關注民生,考核杠桿逐步向民生方向傾斜。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主流媒體,創辦社保專欄、專版、專題等節目,利用社區櫥窗等形式,積極廣泛宣傳各類養老醫療保障政策的目的意義和具體規定以及有關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企業職工等各類就業人群及全體城鄉居民了解支持相關政策並積極參保。三是加強對基層工作機構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對國家、省及我市出台的養老醫療等各類社保政策法規,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規的深入學習,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深刻理解掌握各類社保政策,增強工作主動性,通過扎實的基礎工作,促進我市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工作走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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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老齡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老齡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為更好地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老齡事業發展,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內司委主任委員***帶領調研組對全市老齡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到市老齡事業服務中心及周村區有關社區養老機構進行了實地查看,分別聽取了市老齡辦、**區政府的工作匯報,召開了由人大代表、老齡委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市於1987年即進入老齡化城市之列。截至2012年底,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73.8萬,佔全市總人口的17.41%,高於全國、全省老年人口比例。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有關方面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方針,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採取一系列措施發展老齡事業,維護老年人權益,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高度重視,工作協調有力。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兩次聽取老齡工作匯報,研究解決老齡問題。自2006年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連續六年為全市老齡工作會議發賀信,每年老人節當天,專門在我市主流媒體刊發慰問信。近幾年,書記分別對市老齡辦提出的「百歲老人」、「老年公寓」、「老齡化問題」三個調研報告作出專門批示。各區縣、高新區有關領導同志也定期聽取老齡工作匯報,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重大節日帶隊走訪慰問老年人,並將老齡工作列入黨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將老齡工作與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的區縣還把老齡工作重點項目列入為民所辦實事中。各級堅持「大老齡」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政府領導、老齡部門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協同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老齡工作推進機制,強化全社會的老齡意識和尊老敬老觀念,形成了共同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傳力度,為老年法實施營造了良好環境。

我市歷年來一直將老年法規的宣傳作為加強老齡工作的基礎工作來抓,並將老年法規列入全市普法規劃和普法宣傳主題。近幾年,我市先後印製《老年法》讀本60餘萬冊,免費發放給老年人,讓《老年法》進入每個老年人家庭。同時,還在社會上聘請了120名老年法規政策義務宣傳員,隨時隨處向社會宣傳老年法規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通過在新聞媒體聯辦老年專欄、專題、專版等固定宣傳欄目,建立老齡工作網站,發敬老簡訊,設置戶外宣傳牌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老齡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了濃厚的尊老敬老氛圍。各區縣、各單位也都高度重視老齡宣傳工作,加強了陣地建設,加大了工作力度,擴大了宣傳聲勢,各項宣傳活動蓬勃開展,富有成效。

(三)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強化養老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建立並逐步完善養老保障制度。近年來,我市在原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又先後實施了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到所有人群,保證了基本的老有所養。目前,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每月養老金水平由1988年的人均86.7元提高到現在的1636元。全市新農保覆蓋率達到100%,參保農民達127.3萬人,共為49萬人累計發放養老金3.77億元。二是全面實施醫療保險制度。全市城鎮老年人全部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農村老年人全部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7年,我市立足老工業城市的現狀,多方面籌集資金5億元,解決了全市3萬名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三是建立了全市貧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全市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圍。2005年以來共籌集資金1200餘萬元,救助貧困老人1萬餘人次,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質量。目前,全市農村「五保」老人實行集中供養、分散供養兩種供養方式,年人均保障標准分別達到2200元、1400元,集中供養率86.3%,居全省前列。全市347名城鎮「三無」老人按照月人均600-700元標准全部納入財政供養。

(四)加強權益保障,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一是加大老年法規執法力度。設立了市老年法律聯絡處,在全市聘請了400多名老年法執法協調監察員,形成了比較健全的老年人法規政策執法協調監督網路。每年舉辦一次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詢會,組織法律服務單位和法律服務人員,現場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集中受理老年人投訴。開通了老年維權熱線電話,加大了涉老投訴的調處力度,涉老投訴處結率達到99%以上。二是加大投入,成立養老專項基金。2010年10月份,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確定自2011年起,全市建立老齡事業發展專項資金,財政每年按每位老年人10元的標准投入,專門用於老齡事業發展。三是探索開展了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活動。從2008年開始,每年投入資金100餘萬元,為全市837名困難空巢老人提供養老服務。四是深入開展社區志願養老服務活動。組織近萬名志願者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做飯、清理衛生、陪同就醫等服務。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區助老服務隊400餘支,志願者與社區困難老人結成幫扶對子2萬余對。五是堅持多措並舉,提升養老服務水平。「十一五」期間,各級累計投入社會養老服務經費超過3億元(其中,國家和省級資金1.12億元)。2008年以來,投入484萬元扶持了62家基層養老機構。六是加強老年基礎設施建設,搭建為老服務平台。先後投資3000餘萬元建成了**市老年人活動中心和市老年大學教學綜合樓;投資1.57億元完成了對88處敬老院的改擴建;資助1100餘萬元興建了100 處「星光老年之家」。總投資7000多萬元的'市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建有養老設施202個、床位總數21789張,掛牌成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社區日間照料站400餘處,老年文體活動場所3300餘處。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從總體上看,我市老齡事業在許多方面還不能適應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形勢要求,老齡事業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

(一)對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區縣和單位對老齡事業發展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不夠,對《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個別優待條款落實不夠到位,老齡事業發展水平落後於其他社會事業,滯後於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有的人尊老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老年人應有的尊重和關愛,侵犯老年人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工作發展不平衡。城區與農村之間,區縣之間,部門之間在工作上還存在較大差距,社會養老保障存在城鄉不平衡等問題。目前,仍有個別企業職工未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三)社會養老服務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國辦養老機構日益飽和,民辦養老機構尚存在許多不成熟因素,養老服務供不應求。農村的老人既缺乏必要的養老保障,又缺乏基本的養老服務。

(四)養老服務體系發展緩慢。城市建設中對養老服務用地和養老機構、服務設施建設重視不夠的情況還比較普遍;民辦養老機構服務設施不足,發展緩慢,農村養老服務匱乏;養老服務專業人員隊伍有待穩定,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幾點建議

人口老齡化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各級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應對。

(一)從戰略高度認識和謀劃老齡工作。

預計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將達到101.4萬,佔全市總人口的22.5%左右;到2045年,全市老年人口比率將達到全市總人口的1/3左右。隨著我市人口老齡化形勢的日益嚴峻,各種矛盾和問題將逐步顯現。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依法保障老年人權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要樹立「積極老齡化」意識,從戰略高度來認識和謀劃老齡工作。要從社會保障、就業形勢、產業結構、醫療衛生以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多方面,研究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制定實施10至30年的老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把發展老齡事業納入殷實和諧經濟文化強市建設的總體布局。要進一步加強老齡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大力強化社會養老保障。

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盡快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讓基本保障惠及全體老年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各類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率。統籌城鄉發展,研究農村與城鎮養老保障模式合理銜接的辦法,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投入,切實解決農村老人「看病難」、生活保障水平低等問題。各級財政要加大對低保特別是城市「三無」、農村「五保」老年人供養的支付力度。鼓勵各級政府建立和完善80歲以上高齡老人補貼制度,提倡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年齡標准。

(三)大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我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空間大,蘊涵著可觀的就業崗位。要堅持政府引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加快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一是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重點推進養老服務社區化,依託和利用各類社區服務資源,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和網點,逐步實現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使老年人不出社區、不出家門就能夠享受到專業的照料、護理、保健等服務。提倡多種形式的社區志願活動和老年人互助服務。加強農村敬老院建設,使其具有為當地老年人提供綜合服務的功能。二是發展和規范機構養老服務。加大財政投入,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對機構養老投入的科學論證,搞好布局,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處理好政府職能和社會化的關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機構自主經營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實發展養老服務業在用地、稅收、財政、金融、水電、行政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消除體制機制障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補貼等方式,鼓勵和引導企業、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四是加強養老服務人員隊伍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引導職業學校與高校畢業生、城鎮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到養老服務行業就業。加強專業護理人員培養,大力開展養老服務職業培訓,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專業水平。

(四)加大投入,健全完善老齡工作體制機制。 各級政府要把老齡事業作為公共服務的重點領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統籌規劃各項老齡事業發展資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規模,逐步增加對老齡事業的財政投入,拓寬籌資渠道,鼓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老齡事業。老齡工作涉及部門多,需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領導、老齡委綜合協調的老齡工作體制,形成科學高效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老齡委工作制度,充分發揮老齡委職能作用。要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各級各類老年協會特別是基層老年協會建設,鼓勵支持老年協會更好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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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

隨著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1

老年人口問題在我國早已存在,既表現為老年人的生存與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還表現為因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等等。這其中,僅僅滿足老年人在年老時的供養問題就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農村的現實國情,顯然,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是我國養老問題中的重中之重。為了更深入具體地了解當前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以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城關鎮保障村的xxx位老人進行調查。結合調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膚淺認識,當前中國農村養老仍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一、家庭養老還存在強勁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告別是子女養老對中國農村老人仍然具有現實意義,並起著社會養老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一個基本的生活單位,是老年人最後的大本營。而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條件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遭到破壞,幾千萬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將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方式符合當前我國的現實國情。當前我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趨勢快、經濟發展總體水平不高,地區差異較大。而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較為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中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尚處於溫飽階段,只有小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仍處於貧困狀態。不僅地區間存在差異,而且在同一地區中的不同鄉鎮、同一鄉鎮中的不同村莊、甚至在同一村莊中的不同家庭之間,農民的經濟收入也有較大懸殊。在這種情況,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顯然是不合實際的,因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須與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因而當前我們仍有必要依賴家庭養老方式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養主要領先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法律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奪厚悠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養老向來是中華民族恪守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在我國經歷史歲月,從農業經濟開始至今,大約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撐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孝」的價值取向,孝是「天經地義」的行為的最高准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關系的重要行為准則。傳統的中國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表現在養老機製作用上是天然的養老組織,並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還能得到應有的照料,並享有子女滿堂的天倫之樂,精神上得到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就算將來我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大豐富,社會保障體系非常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對家庭養老不會有很大影響。一些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而可能影響老年人的養老質量。但根據美國密西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對中國老年人養老總體的研究,認為中國老年夫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同時需要子女日常生活護理的,因而所謂的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單子女的老人生活還要好於多子婦女的老人,因為這時了女無法推卸自己的養老責。其次,農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較大影響。一些研究認為農村中大量壯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據調查看來,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且多國40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才會碰到老人生活無法自理需要經常性照料的情況。而在農村流動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xx年齡段最為活躍。40至59這一年齡段的婦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孫和老人。確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且雙雙外出打工的,他們也會將年邁體弱的老人託付給親友或請人上門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雖只能起到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這與我國大多數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是相適應的,且隨著農民負擔的減輕,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對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設想

鑒於以上種種分析,考慮到當前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及人口狀況的差異性,認為應建立一種有分別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過渡方案。具體來說,針對現階段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以及將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仍以家庭養老模式為主來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在此過程中輔以一些行政性的傾斜激勵措施來增加農民收入,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與此同時,要不斷促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變革與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較富裕的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出現弱化時,社會養老應及時補充,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廣,以切實解決他們的未來養老問題。

三、具體措施

應該說,這一基本設想是與我國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同時也符合了當前廣大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通過思想工作與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使家庭養老得到落實。一是持之以恆地搞好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的宣傳。重點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並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老、養老教育滲透到中小學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數家庭出現的嚴重「寵幼棄老」現象,構築起家庭養老的優良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強化法制建設,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實貫徹落實好《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來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規范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保持家庭內的代際和諧,建立有利於家庭養老的社會環境,同時大力推行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的活動,實踐證明這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進行改革。就調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是由兒子贍養的,只有3位沒有兒子僅有女兒的老年人,是通過招上門女婿的方式來養老。很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是以兒子為主體的。這種機制是由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無男孩的家庭比例佔四分之一左右,這種機制就必須得以改革。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在此問題上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從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中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醫療事業中存在的經費、人員、設施等方面的問題養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對農村資金、技術方面的扶持力度,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以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中最大的問題——經濟供養問題。二是對照料老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經濟援助。要盡量減輕困難家庭的養老負擔。使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時向照料和護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三是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事業。解決當前農,解決農村老年人「病有所醫」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一是要發揮鄉村老齡組織的作用,增強老齡組織的功能。強化和規范老年供養體系建設,就是要規范家庭和社會中非老人成員的行為,從而確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齡組織機構,強化老齡機構的組織領導功能,是老年供養體系建設中起關鍵作用的環節。目前,農村的老齡機構從表面看,鄉、村級機構健全。然而實質上則處於一種「人員無編制,活動無經費,開展工作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老年活動方面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級老齡組織機構建設和其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要加強老年人群體的力量,發揚自助、互動的精神,提倡低齡、健康的老人幫助年邁、體弱的老人;增強老年人在經濟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減少對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需求。三是發展老年公益設施。充分發揮各村老年協會、老年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老年人「老有所樂」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宣傳,逐步擴大社會化供養比例。從長遠看,在經濟方面,隨著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的責任逐漸從家庭向社會轉移,家庭養老終將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誰都無法逆轉的趨勢。因而,在過渡時期我們不僅要提倡家庭養老,還要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群體中發揮主要作用。在的調查中,許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害怕政策有變或沒有聽說過有社會養老保險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現為投保意識淡薄,出現年輕時無所謂,中年後又因一次性投保數額大而不得不放棄的現象。所以,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把年輕一代的供養方式逐步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龐大堅固的社會保障「大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主幹,逐步構築起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具備五方面的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體系。當前比較現實可行的是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可參照大連市的做法,創辦「居家養老院」,組織一些閑暇在家的中青年婦女,為村中無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集體或國家應予以適當的補貼。三是老年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xx年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出台了《關於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衛生投入主要用於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情況安排資金,對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衽醫療救助,中央財政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此給予適當支持,此項規定說明,國家對農民社保問題已日益重視起來。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於xxxx年xx月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的xx萬人參保,參保率xx%。四是老年社會救助體系。對農村孤寡老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中發現2位孤寡老人均沒被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都沒有一位老人被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狀況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應對卧病下起或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間有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予以特別關照,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是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鄉村為單位,建立老年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活動場所。由於我國農村老年人數從多,地域頒布廣,收入差別大,建立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也應體現多元化、多層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點。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2

在我們現在的社會,報道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有一定的寫作技巧。我敢肯定大多數人寫報告都頭疼。以下是邊肖編制的農村大學生養老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我們來看看。

我國老年人口問題由來已久,表現在老年人的生存和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也展現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其中,滿足老年人養老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農村的現實,很明顯,農村養老問題是中國最重要的問題。為了更深入具體地了解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對城關鎮寶安村的xxx名老年人進行了調查。結合調查和我的粗淺認識,我國目前的農村養老仍然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第一,家庭養老仍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的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對中國農村老年人來說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在社會養老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單位和最後的大本營。經濟越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越大。在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被摧毀,幾千萬農村老人將在晚年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符合當前中國國情的現實。目前,中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迅速,經濟發展整體水平不高,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但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我國大部分農村還處於溫飽階段,只有少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還處於貧困狀態。同一地區不同鄉鎮、同一鎮不同村甚至同一村不同家庭的農民經濟收入不僅存在地區差異,而且差距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單純依靠建立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顯然是不現實的,因為一定的保障體系必須適應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我們仍然有必要依靠家庭養老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的贍養主要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合法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的文化基礎深厚。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從農業經濟開始,在中國已經持續了三四千年。贍養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中孝道的價值取向。孝順是「自然」行為的最高准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的重要行為准則。中國傳統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在養老機制功能上是一個天然的養老組織,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僅有安全的基本生活,而且每天都得到應有的照顧,享受孩子的家庭幸福,獲得精神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即使未來中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其豐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3)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被大大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可能影響養老質量。但美國密歇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的Ringo等人的研究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老年夫婦並不同時需要孩子的日常生活護理,所以所謂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獨生子女老人的生活比多子女老人的生活要好,因為這個時候,女性是無法推卸養老責任的。其次,農村流出人口的增加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研究認為,農村大量年輕人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顧。調查顯示,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許多國家40歲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會遇到老年人無法自理,需要定期護理的情況。在農村流動人口中,xx年齡組是外出打工婦女中最活躍的。40-59歲年齡段的女性更傾向於在家照顧侄子和老人。的確,如果有的家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都外出打工,他們也會把體弱多病的老人託付給親戚朋友或者請人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保障水平而言,雖然只能滿足普通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與我國大多數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隨著農民負擔的減輕和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思路

鑒於上述分析,考慮到目前和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和人口狀況的差異,認為應建立不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過渡性方案。具體來說,針對目前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和未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家庭養老模式仍然是解決其養老問題的主要途徑,在增加農民收入的過程中補充一些行政激勵措施,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同時,要不斷推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轉變和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和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弱化時,應及時補充社會養老,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推進,有效解決他們未來的養老問題。

第三,具體措施

應該說,這一基本假設與我國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時也符合農村老年人的意願。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a)通過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落實家庭養老金。首先,要堅持不懈地宣傳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重點是做好中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幼教育滲透到中小學生頭腦中,消除少數家庭嚴重的「養幼棄老」現象,為家庭養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加強法制建設,走法律保護之路。認真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教育老年人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規范和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維護家庭內部代際和諧,營造有利於家庭贍養的社會環境,大力推動簽署《家庭贍養協議》。實踐證明,這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有效方法。三是改革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在被調查的有子女的xxx老人中,xxx老人由兒子贍養,只有3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的老人通過招募女婿來養老。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兒子是主體。這種機制是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沒有男孩的家庭比例約佔四分之一,這一機制必須改革。

(二)進一步完善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農村家庭養老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資金、人員、設施等方面可行的養老政策措施。家庭-鄉村合作醫療。首先,要加大對農村資金和技術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農村經濟將繼續穩步發展,從而解決農村養老的最大問題——經濟支持。第二是為照顧老人有困難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我們應該盡力減輕貧困家庭的養老負擔。讓這些家庭的老人安享晚年,並為照顧老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第三,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解決農村老年人「看病難」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首先,要充分發揮農村養老組織的作用,增強其功能。加強和規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就是要規范非老年成員在家庭和社會中的行為,保證老年人幸福地度過晚年。因此,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機構的組織領導職能,是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目前,從表面上看,農村養老機構在鄉鎮一級是健全的。但本質上是處於「沒有人員配備,沒有活動經費,開展工作力度不夠」的困境,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老年人活動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鎮老年組織的制度建設和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增強老年人的力量,弘揚自助和互動精神,倡導年輕健康的老年人幫助年老體弱者;增強老年人的經濟自立和自理能力,以減少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金需求。第三,發展老年人公益設施。充分發揮村老年協會和老年人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給老年人找樂子」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宣傳,逐步擴大社會支持比例。長期來看,在經濟方面,隨著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責任逐漸從家庭轉移到社會,家庭養老最終會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因此,在轉型時期,不僅要倡導家庭養老,還要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群體中發揮主要作用。調查中,很多中青年人沒有參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怕政策變動或者沒聽說過社會養老保險。更集中的是他們的保險意識比較弱,年輕的時候不在乎,到中年以後因為一次性保險金額大,不得不放棄。因此,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逐步把扶持年輕一代的方式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巨大而堅實的社會保障「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重點,逐步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個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有五個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第二,老年人生活護理體系。目前,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更加現實可行。參照大連的做法,可以成立「居家養老之家」,組織一部分有閑暇在家的中青年女性,為沒有孩子、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年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由集體或國家給予適當補貼。第三,老年人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年xx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發布《關於農村衛生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衛生投入將主要用於農村衛生發展。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安排資金,為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提供醫療救助。中央政府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支持。這一規定表明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在xxxx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有xx萬人參保,參保率為xx%。第四,老年人社會救助制度。對農村老年人實行「五保」供養制度,保障溫飽、醫療和喪葬,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發現,兩個孤寡老人沒有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沒有老人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條件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要處理生病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庭貧困的老人以及子女之間發生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勢群體,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特殊照顧,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給予,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安度晚年。第五,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農村為單位,設立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老年人活動場所。由於農村老年人數量多、地區分布廣、收入差距大,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也應體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模式、多渠道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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