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作用意義
法律分析:1、能保障年老後基本生活,實現老有所養
養老保險的作用主要是為老人的晚年提供可靠的經濟來源,滿足其生活需求。不過即便是擁有養老保險也不能達到保障效果的情況也很常見,基本養老保險的作用有限,一旦出現重達疾病或意外,基本養老保險很難解決經濟壓力的問題。因此,如果有條件,平時可以購買一些商業養老保險。能夠起到對基本養老保險必要的補充作用。
2、減輕子女贍養負擔
從家庭和個人角度出發,個人參加養老保險是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強制繳納的方式結合國家自主扶持的方式為年老後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免除了家庭一定的後顧之憂,也減少子女撫養老人和孩子的雙重壓力,對老年人和整個家庭都帶來了積極的影響。
3、增加收入
社會養老保險無論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存在正比關系,即「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相應的待遇也就越高,這是社會養老保險必須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繳滿15年後,每多繳一年,計發基礎養老金待遇時會相應提高一個百分點。個人賬戶部分是由個人繳費組成的,賬戶余額越多,退休時這部分養老金越高,就算個人賬戶里的錢發完了,只要參保人健在,國家仍然會按照以往標准繼續發放。
4、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㈡ 養老保險有什麼好處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簡單來說就是管你老了沒有工作的時候,還能解決溫飽。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㈢ 養老保險是什麼有什麼用
養老,辭典解釋為奉養老人。這里是每個人在年老時能夠從家庭、社會、國家取得一定的收入或物質幫助,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一般意義的保險,是由參加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向保險機構繳納一定數量的費用,保險機構對集中起來的分散資金進行管理和運用,對遭受災害、意外事故或人身傷亡造成損失的投保人給予一定經濟補償的制度。
養老保險定義為:政府為保證勞動者在老年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力隊伍後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通過法律形式的制度安排,要求勞動者在其有收入來源(能力)的情況下向專門保險機關繳納部分收入,由專門保險機關負責管理、統籌使用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㈣ 養老保險有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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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為了保障晚年生活質量的保險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又叫作養老年金保險,它的具體作用如下:
1、安全、穩健
在選擇養老准備方式時,安全、穩定是優先順序最高的考慮因素,在安全的基礎上,再來尋求適度的預期回報。很多人在進行個人養老儲備時會發現,自己缺乏專業人士的經驗和技能,保證安全就會是很難的事。而保障型養老年金保險,安全和穩健的優點就特別適合在養老規劃中發揮作用。
圖片來源:攝圖網
養老年金保險產品資料
2、回報明確,利於規劃
養老年金保險,特別是固定回報類的傳統型年金保險,未來的回報是白紙黑字寫在合同里的,每年的繳費、約定領取的時長、金額等一目瞭然。在進行養老規劃時就很容易根據未來的開銷,計算出需要通過養老年金補充多少,需要繳納多少。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傳統型年金保險外,還有分紅型、投連型養老年金保險產品。這兩類除了固定回報外,還有一定的預期回報,這個回報會根據保險公司經營情況或市場情況發生波動,我們在選擇養老年金保險時要留意區分,選擇自己需要的類型。
3、強制積累,專款專用
養老規劃完成後,需要很長時間來執行,而執行的過程中難免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挪用於其他用途。而參加養老年金保險之後,每年都需要定期進行保費的繳納,這種方式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強制我們對養老這個目標進行積累,做到專款專用,同時也讓我們消費時更加理性、更有計劃性。
㈤ 養老保險有什麼用
養老保險是我國為因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的公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那麼,養老保險有什麼用呢?
一、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人們在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15年,在退休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這就為人們年老後的生活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因為人們年老退休後,因為喪失勞動能力余帆蘆,所以往往是沒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而養老保險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二、提供醫療保障
養老保險是可以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障的,繳納了養老保險費,在退休後,如果因為年老生病的話,看病治療是可以有醫療報銷待遇豎帶的。要知道,人老之後,難免會有病痛,所以能有醫療報銷可以說是很好的保障了。也可以避免因為看病治療花費太多的錢財,轎悔這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子女都是有幫助的。
㈥ 備受矚目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這一制度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個人養老金制度在落實以後,很多人都想繳納個人養老金,因為這一制度可以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解決養老保險的雙重問題。傳統的養老金制度主要是依靠我國的基本制度來完成,居民在退休以後可以每個月按時領取基本的養老保險資金,但也可以選擇傳統養老資金和個人養老資金的雙重繳納,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以後可以領取雙份的養老金保險,這位居民退休以後的休閑工作提供了更加充足的保障。同時也避免了有些公司因為某種原因不願意給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可能性。
個人養老金可以解決個人退休之後的養老金額度的問題。根據繳納的金額問題,在退休之後的養老金額度也會有所不同,繳納的越高養老金額就越高,例如12,000元的個人養老金在退休之後,每個月的養老金可能會達到6000元到8000元左右。而傳統的養老資金,每個月可能在3000元到5000元左右。
㈦ 養老保險解決了什麼問題
養老保險主要解決了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費問題,保障勞動者在失去勞動能力以後,有個基本安定的生活。
㈧ 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有什麼區別
第一、兩者概念不同。
養老保險是指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五個險種。
第二、兩者內容不同。
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但不僅限於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只是社會保險五個險種的其中一個。
通常我們購買社會保險會包括養老保險,但購買單一養老保險則不包含醫療保險等等。
第三、兩者目的不同。
購買養老保險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年老之後基本生活。
而購買社保,不僅可以保障年老之後基本生活,還可以保障基本醫療服務,確保失業期間、工傷期間基本生活等等。
(8)養老保險解決了什麼問題擴展閱讀:
我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期,後分別於1958年和1978年作過兩次修改。
1997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我國建立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從此,我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為此,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年金,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20世紀80年代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試點開始進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開並不斷深化,建立了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基金籌集模式,確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統一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但是,買了養老保險不等於買了社保,而且單獨購買一份養老保險,裡面是不包含醫療保險的,這是社保與養老保險區別最明顯的地方。大多數人選擇購買養老保險的目的都是為了在年老後有一份保障,而購買社保,不僅包含了養老保險,還能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失業保障等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建議員工在企業統一購買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試用期間也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的。如果遇到公司找借口不給你買社保,你可以理直氣壯說不。任何企業以任何借口不為職工購買社保,都是在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