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死了養老金還能領嗎
人死了養老金還能領,但只有死亡當月還發放,次月就停發。剩餘部分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申請領取出來的。另外,養老金領取資格每年都要進行生存認證,如果家屬隱瞞老人去世的消息繼續領取養老金的話,這屬於騙保,騙保數額較大的是會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去世後領取養老保險具體流程如下:
1、可以領取自己交的那些錢和利息,也就是個人帳戶部分;
2、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3、退休前死亡的,有單位的,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既沒有了;
4、退休後死亡的,個人帳戶的余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B. 人死後 還可以繼續領取 養老保險金嗎
其個人抄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襲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
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聞發布會回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員去世之後錢會『充公』」,發言人表示:
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C. 養老金沒領完人死了錢還退嗎
養老金沒領完人死了錢會退。
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和集體補助部分都是可以繼承,同時還會給予一定額度的喪葬補助費。因為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的。
養老金退款情況如下:
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要求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2、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養老金退款手續如下:
1、准備好相關材料: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卡、退休證、社保卡等;
2、前往所在地的社保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工作人員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會核查你的個人信息和退休年限,確認退休金的具體數額和退款金額;
4、填寫相關表格並提交退休證、身份證等材料;
5、等待審核和處理,一般需要幾個工作日;
6、審核通過後,退款金額會通過銀行卡方式退回到你的工資卡或其他指定賬戶中。
綜上所述,當職工還沒有退休就去世了的時候,也是可以領取其賬湖內的養老保險的。由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是受益人領取,而且只能領取其個人繳納的一部分,不能領取單位為其繳納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