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0一六年解決老民師養老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關於落實被辭退來中小學代源課教師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參保對象
2012年12月底前被辭退的中小學代課教師和民辦教師可自願以個體勞動者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繳費基數和年限
被辭退代課和民辦教師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律以2011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2012年12月31日前,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可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並從繳清費用次月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未達到上述年齡的被辭退代課和民辦教師按實際在校服務年限自願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
⑵ 民辦教師個人買社保,到退休後還能享受教師補助嗎
原民代幼老師本人購買了社會養老保險,到退休後,或是可以體驗到教師補助的。這也是有明文規定的,大家山東省在2013年給民代幼老師職業資格認證時,就明確規定,「個人繳納全額的社會養老金的原民辦教師,理應列入派發補貼的標准"。這一自身交納的養老保險金,或許是自己的子女,或許是自己用了半生的積儲,乃至因此傾全部救命錢,僅僅為了自己的後半輩子,可以活有點兒自尊些。
國內的社保目標是城區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盡管說相關政策也需要將教師列入社保范圍,因為教師真實身份「獨特性」,她們工作中的企業漠然處之。並沒為她們,也不會為這些人交納社保。而為了能教師自己養老送終的難題,它的有一些兒女,有一些家中傾盡全力,本人全額的購買了個人社保。而社保新政策有很強的地區性,有一些地區明文規定,是教師的,本人全額的交納了個人社保,是可以列入派發范疇的。實際事項要資詢本地社保部門。
⑶ 民辦教師轉正後補交民師期間的養老保險嗎
1、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沒有相應的社保補繳政策或者當事人不符合該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社保是不能補繳的;
2、當事人具體可以在轉正後,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等,咨詢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山東民師能買養老保險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