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每年7月份調整是否要補當年1一6月份的差額
通常都是跟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才會發生這種情況的。如在杭州工作,而勞務公司繳納的養老保險是江西的,那麼江西的繳費基數上漲後,勞務公司會讓在某一時段跟他們簽訂合同的人補繳今年7月份之前的社保差額,補差額部分應包括養老和醫療保險,不包含公積金。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類型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中國最初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是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的,其後,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又經歷了合並和分離的過程。
(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
(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
(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
(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
(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㈡ 退休年齡已到養老保險還差1年 可以一次性補繳嗎
退休年齡已到養老保險還差1年 可以一次性補繳嗎?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女幹部靈活就業人員55周歲),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可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不足15年,需延長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養老保險繳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斷的部分可補,也可不補。如果從未參加過養老保險,在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參加養老保險,但不可一次性補繳,需按月繳費至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未交滿15年,補交要先延期五年,如果五年後還不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要一次性補交滿15年,需要一定的條件.即在1995年10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因此,可以對照一下自己的繳費情況,決定如何補足繳費年限。拓展資料:個人補繳社保、工齡補繳人員說明一、退休年齡:女:幹部為55歲退休、工人為50歲退休。男:幹部、工人均為60歲退休。
二、繳費年限:
1、養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繳費15年。
2、醫療部分:男最低繳費25年、女最低繳費20年。
三、補繳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進行補繳;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為過渡性,(具體人員審核檔案後,才可確定適合補繳哪年保險)四、繳費人員類別:1、本市非農業戶口的人員(本市城鎮):男、女繳費均夠繳費年限的人員,退休時可享受每月領取養老金及醫療待遇。2、本市農業戶口的人員:男、女繳費均夠繳費年限的人員,退休時將個人賬戶的金額和國家補貼一次性返還給本人,同時,不享受每月養老金及醫療待遇。
3、外阜非農業戶口(外阜城鎮):⑴在京打工時,用人單位給該職工繳費夠繳費年限時,該職工退休時,可在京辦理退休手續,並與本市城鎮戶口人員享受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時,用人單位給該職工繳費夠繳費年限時,退休時該職工也可回原籍辦理退休手續,並把北京的繳費記錄轉回該職工原籍,根據當地政策,該職工享受當地的養老及醫療待遇。
4、外阜農業戶口:在京打工期間,用人單位給該職工繳費夠繳費年限時,該職工在退休時將所繳金額個人賬戶及國家補貼一次性返還給本人,且不享受養老和醫療待遇。
五、補繳人員類型:1、自工作之日起到現在從未繳納過社保,且自繳費之日起至退休繳費年限不夠的人員;2、自工作之日起,原工作單位已給繳納社保費,從單位出來後自己未繼續繳納社保費,且現在繳費年限不夠的人員;3、不想間斷工齡的人員。
㈢ 怎麼補繳往年的個人養老保險
一般來說,補交養老保險可以是單位補繳,也可以是個人補繳。補繳流程如下:
(1)在辦理補交養老保險前,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
(2)收集填寫補交養老保險所需的資料的,例如: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的函;填報《養老保險欠費補繳/注銷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寫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3)經辦人員接收資料後,將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即可當場辦理,如果不能當場辦理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原因。
另外,如果是單位補交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交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