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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世界各國退休金一覽表
世界各國退休金都是不一樣的,平時聽到待遇最好的國家是:法國、德國、英國、希臘、義大利。
1、法國
法國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實際平均退休年齡59.4歲,男59.5歲,女59.4歲。法國2010年新生兒預期壽命為81.6歲。在法國,工作滿40年就可以領取,全額養老金,即退休前工資的80%。
『叄』 養老金制度的發展現狀
基本養老金水平較高的國家有義大利、荷蘭、奧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義大利,退休金按最後就業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資的80%計算;荷蘭,是低收入者可領取原工資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奧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體現為其所佔原工資比例很高,而且還規定,凡就業年限達45年時,工資必須大幅度晉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資的80%,由此計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則規定:工齡滿35年可領取的養老金為最後七年中最高兩年平均工資的85%,這一比例也相當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較高,可領原工資的70~75%。
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國家有法國、芬蘭、德國、丹麥、英國等,比如法國,是根據最高十年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來確定養老金;而芬蘭則規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補貼總額不得超過原工資的60%,德國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則為原工資比例則較高,為75%,這是因為公務員無法享受到企業補充養老金。同樣是這些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的不同體現在補充養老金制度的發達程度。如義大利,其補充退休金比較微薄;而荷蘭,企業要根據具體情況為雇員提供個人壽命保險,這是自願的;奧地利,其補充退休金發展緩慢;而西班牙則沒有統一的或有組織發展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國家則有著較發達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國,設有各種職業的補充制度(達700多個)以及各種老年補貼;在德國,補充制度也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門的工人、職員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補充退休金的總額,相當於公務員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資的75%),此外還設有兼職職業退休金,私營企業的雇員不享受該制度。德國另有一類叫義務制度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也很發達,67%的企業與29%的手工業都建立了義務制度,該制度的養老基金由企業分攤和個人自願交納形成,具有互助性質。在丹麥,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實行集體保險或企業、企業之間建立自治的財務管理機構等方式,實行一種財務自治、具有承包性質、適用於18—66歲(每周至少工作10小時)的勞動者的強制性補充養老金制度。
而瑞士則例外,它屬於高福利國家,在保持較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同時,也規定了強制性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以保證公民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商業養老保險一般立足於個人的自願加入,作為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有益補充,在西歐各國普遍較為發達,它對范圍廣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別是就業期間具有高收入者有著較強的吸引力。如義大利、荷蘭、奧地利等國家,由於補充養老金制度比較薄弱,其公民參加商業養老保險比較踴躍,私營機構舉辦的養老制度或商業養老保險的輔助作用顯得也很突出。
西歐各國的養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內容外,一般都還包括對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種行業雇員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國,對喪偶的婦女,60歲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轉讓權力(通常可繼承全部退休金),對喪偶的男性則限制較嚴。在法國,實行特種職業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齡與領取的退休金數量上優於普遍職業養老退休金政策,詳見表1。同普通制度一樣,特種制度的養老基金也由個人、僱主分擔,兩種制度領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礦工與國營鐵路公司雇員享有國家最優惠養老金待遇。
德國分階段改革
德國公共養老金制度曾經是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制度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頂峰,德國一位拿平均工資的普通全職工人退休後獲得的養老金是工資的70%,遠高於美國的40%。
此時一些人口趨勢研究報告為這般慷慨的制度敲起警鍾。德國的生育率很低,在歐盟國家中也居於倒數。再加之不斷增長的平均壽命,人口結構將從2010年開始明顯惡化。到2030年,適齡勞動力人口將從4200萬減少到3300萬,贍養率將從55%幾乎翻倍到115%。
德國採用的是典型的現收現付型養老體制,由在職的一代贍養已退休的上一代,以支定收,基本沒有結余。在這種模式下,115%的比例將必然引發養老金難以持續的財政危機。
雖然是看到了長期的趨勢所在,但也惟有眼前的急迫感才能讓政客們下定決心,對現有的制度開刀。
與此時德國的無限風光相比,上世紀90年代初剛剛完成兩德統一的德國卻是歐洲大陸經濟發展最暗淡的一塊,統一後十年的平均經濟增長率僅為1.95%,失業率從1994年開始持續超過10%,最高達到過12.7%,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受到質疑。
1998年社會民主黨的施羅德一上台,就開始推動德國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養老體制改革是重頭戲。時任德國勞工部長里斯特(Walter Riester)在2000年秋天提出了第一份改革草案,經過一年的討價還價在上議院得到批准,但改革的措施已經大打折扣。
「很多具體措施在最後一刻與工會妥協而放棄,因此在縮減開支、降低赤字上沒能發揮太大作用……但2001年的改革卻具有實質意義,強調了降低法定國家養老金比例,加強個人和公司養老金的比重,建立德國養老制度三支柱的體系。」普朗克社會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Societies)的布斯邁爾(Marius R. Busemeyer)認為。
此前德國養老體系雖然也已經存在國家法定養老金、企業年金和個人保險三個部分,但由於國家法定養老金佔到絕對多數,另外兩個支柱,尤其是私人養老保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當時德國退休人員85%的收入都來自於國家法定養老金,相比之下英國為65%,美國更少只有45%。
里斯特改革的主旨就是要將私人部分切實建立起來,他計劃從2008年開始,政府通過減稅或直接資助的方式每年投入200億德國馬克(當時相當於90億美元),激勵人們最多拿出收入的4%參加私人養老金,同時逐步將法定養老金的比例減至60%。
2001年的改革還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勞動者和僱主共同支付的養老金貢獻率上限:在未來20年不得超過20%,2030年不得超過22%。根據德國勞工部在1987年所作預測,如果不進行任何變革,在人口結構變化的前提下,要想讓現收現付的養老體制避免入不敷出,企業和員工共同支付的養老金貢獻率從1990年將持續增長,如果經濟前景不佳,到2030年貢獻率將超過40%,即使是在年景好的情況下,2030年的貢獻率也會超過35%。 深入剖析起來,中國內地、印度與泰國養老金准備的景象比其他地區來得更為復雜。這些區域在人均所得排行中榜中墊後,更遑論提供普遍性的養老金安排。但他們的確為特定職業人群提供養老金安排,首先是公務人員,或其他可以區分出的特定人群。
中國現行的養老金體制是這種雙重體制的一個典型範例:鄉村地區的養老金體制建立在補貼和互助基礎之上。這類養老金的資金來自集體與鄉村企業的供款,參與者所能領得的養老金金額極低,並同供款年限掛鉤。城市地區的養老金制度則呈現出截然不同的樣貌。城市養老金制度將隨收隨付式與僱主和雇員共同供款的基金式養老金結合起來,於1997年起施行,並於1999年擴大,將非國有企業員工也納入其中。但當前只有不到二成人口加入這一體系,且這一體系面臨嚴重資金不足的危機,特別是在沿海城市裡,人數不斷增長的中產階級要想在退休後維持同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準,必須要自行多加准備才行。
同中國內地相比,印度問題較為輕微,但泰國面臨的困境則與中國不相上下。在泰國,養老金通常同工作崗位掛鉤,大型企業多半自行設立員工養老基金,但大多數人口根本未加入任何養老金計劃。鑒於印度和泰國均面臨人口老齡化壓力,而泰國的窘境尤甚於印度,當前,兩國均致力發展擁有穩健的基金式要素的養老金制度。
中國養老金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中國養老金制度建設經過十多年的探索,中國養老保險保險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統賬結合的新制度得到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逐步擴大,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也開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繳收支赤字增加,養老金支付面臨巨大壓力;個人賬戶空賬運行,養老保險背負歷史債務;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發展緩慢,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完善等問題。為此,應積極借鑒歐美養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經驗,健全完善我國養老金制度。
2013年4月起,養老金按調整後的標准按月發放。
『肆』 義大利沒交稅可以領養老金嗎
沒交稅不能領養老金。
老年退休金是依據雇員和自由職業者的自身條件和需求而發放的款項。
普通雇員申請老年退休金的條件是年滿65歲零3個月,納稅總計滿20年。也就是說無論男性還是女性,普通雇員滿足上述條件並結束了僱用關系後就可以遞交申請。
自由職業者情況則有所不同,不需要結束工作,年齡滿63歲零9個月的女性自由職業者和年齡滿66歲零3個月的男性自由職業者都可以申請老年退休金。
申請人曾經在不同國家工作也可以獲得老年退休金,只要其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也就是說,申請人在不同國家納稅情況會被累計計算,一名普通雇員曾經在不同的歐共體國家工作,可以把他在各國納稅時間累計計算,總之納稅時間不能少於20年。
『伍』 義大利退休金是多少
奧地利:法定退休年齡是 65 歲,女性甚至可以提前在 60 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