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的養老保險有沒有全國聯網啊
沒有,各省有各省的養老保險。但每個人退休的時候,都把信息報到國家,由國家進行比對,也就是說任何人不能重復領取養老金。
B. 養老保險全國統一嗎
法律分析:不是,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就是在制度上、收支上是保持一致的,信息上是共享的,但是養老金的發放標准還是會根據各地的經濟狀況來進行調整。其實目前,我國各地區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依然沿用現行的計算標准。
其中,造成各地區差異以及個人差異的,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1】各地區社會平均工資: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是不同的,整體工資水平、物價水平等都有地域差異,所以說我們不可能將每個地區的養老金都統一標准。
【2】個人繳費檔次:我們最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其實最主要的還是我們個人繳費的檔次有關,交的越多當然也就領得越多。
【3】繳費年限:雖說養老保險只需要累計繳滿15年,就可以在退休之後領取,但是我們繳納得越久,能夠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高。
各地區社會平均工資: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是不同的,整體工資水平、物價水平等都有地域差異,所以說我們不可能將每個地區的養老金都統一標准。
法律依據:《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C. 養老保險金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金全國統籌是指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繳納的費用也不同。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職工繳納8%,單位繳納2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繳費需要看當地的情況。養老保險,全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到了國家規定的勞動責任的年齡,或者因年邁而缺失勞動能力無法再進行工作後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創建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的目地是為保證老人的老年生活需求,給予老人安穩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D. 鍏昏佷繚闄╂槸鍏ㄥ浗閮藉彲浠ョ敤鍚楋紵
鍏昏佷繚闄╂槸涓欏歸噸瑕佺殑紺句細淇濋殰鍒跺害錛屾棬鍦ㄤ負鍔沖姩鑰呮彁渚涢浼戝悗鐨勫熀鏈鐢熸椿淇濋殰銆傜劧鑰岋紝寰堝氫漢瀵逛簬鍏昏佷繚闄╃殑浣跨敤鑼冨洿瀛樺湪鐤戦棶錛屽嵆鍏昏佷繚闄╂槸鍚﹀叏鍥介兘鍙浠ヤ嬌鐢ㄣ傛湰鏂囧皢鍥寸粫榪欎竴闂棰樺睍寮鎺㈣錛屽苟浠嬬粛鍏昏佷繚闄╃殑緙寸撼閲戦濆拰浜ょ撼鏂瑰紡銆
涓銆佸吇鑰佷繚闄╂槸鍏ㄥ浗閮藉彲浠ョ敤鍚
鏄鐨勩
鍏昏佷繚闄╂槸鍏ㄥ浗閮藉彲浠ョ敤鐨勩傛牴鎹鎴戝浗鐜拌岀殑鍏昏佷繚闄╁埗搴︼紝鍏昏佷繚闄╂槸鍏ㄥ浗緇熶竴鐨勭ぞ浼氫繚闅滃埗搴︼紝閫傜敤浜庡叏鍥借寖鍥村唴鐨勫姵鍔ㄨ呫傛棤璁烘槸鍦ㄥ煄甯傝繕鏄鍐滄潙錛屾棤璁烘槸鍦ㄦ部嫻峰湴鍖鴻繕鏄鍐呴檰鍦板尯錛屽彧瑕佹槸鍦ㄨ亴鍔沖姩鑰咃紝閮藉彲浠ュ弬鍔犲吇鑰佷繚闄╁苟浜鍙楃浉搴旂殑寰呴亣銆傝繖涓鍒跺害鐨勫疄鏂斤紝涓哄箍澶у姵鍔ㄨ呮彁渚涗簡鍏騫熾佸叕姝g殑淇濋殰銆
浜屻佸吇鑰佷繚闄╀竴騫村氬皯閽
鏍規嵁涓浜虹殑宸ヨ祫鏀跺叆鏉ョ『瀹氱殑銆
鎴戝浗鍏昏佷繚闄╁埗搴﹀疄琛岀即璐規瘮渚嬪垎綰у埗搴︼紝涓鑸鏉ヨ達紝涓浜虹即璐規瘮渚嬩負8%錛屽崟浣嶇即璐規瘮渚嬩負20%錛岃屽叿浣撶殑緙磋垂閲戦濆垯鏍規嵁涓浜虹殑宸ヨ祫鏀跺叆鏉ヨ$畻銆備緥濡傦紝濡傛灉涓涓浜虹殑鏈堝伐璧勪負5000鍏冿紝閭d箞浠栨瘡涓鏈堥渶瑕佺即綰崇殑鍏昏佷繚闄╄垂鐢ㄥ氨鏄5000鍏冧箻浠8%鍐嶅姞涓5000鍏冧箻浠20%錛屽嵆400鍏冨姞涓1000鍏冿紝鎬誨叡涓1400鍏冦傛牴鎹榪欎釜璁$畻鏂規硶錛屾瘡騫寸殑鍏昏佷繚闄╄垂鐢ㄥ氨鏄1400鍏冧箻浠12涓鏈堬紝鍗16800鍏冦
涓夈佸吇鑰佷繚闄╂庝箞浜
鍏昏佷繚闄╃殑緙寸撼鏂瑰紡涓昏佹湁涓ょ嶏細涓縐嶆槸涓浜虹即璐癸紝鍙︿竴縐嶆槸鍗曚綅浠g即銆備釜浜虹即璐規槸鎸囧姵鍔ㄨ呮牴鎹鑷宸辯殑宸ヨ祫鏀跺叆錛屾寜鐓ц勫畾鐨勭即璐規瘮渚嬬即綰沖吇鑰佷繚闄╄垂鐢ㄣ傚崟浣嶄唬緙存槸鎸囬泧涓繪牴鎹鍔沖姩鑰呯殑宸ヨ祫鏀跺叆錛屾寜鐓ц勫畾鐨勭即璐規瘮渚嬩唬涓虹即綰沖吇鑰佷繚闄╄垂鐢ㄣ備竴鑸鏉ヨ達紝涓浜哄拰鍗曚綅閮戒細鍦ㄦ瘡涓鏈堢殑宸ヨ祫涓鎵i櫎鐩稿簲鐨勫吇鑰佷繚闄╄垂鐢錛屽苟鐢卞崟浣嶇粺涓緙寸撼緇欑ぞ淇濋儴闂ㄣ
鎬諱箣錛屽吇鑰佷繚闄╂槸鍏ㄥ浗閮藉彲浠ヤ嬌鐢ㄧ殑紺句細淇濋殰鍒跺害錛岄傜敤浜庡叏鍥借寖鍥村唴鐨勫姵鍔ㄨ呫傚吇鑰佷繚闄╃殑緙寸撼閲戦濇牴鎹涓浜虹殑宸ヨ祫鏀跺叆鏉ョ『瀹氾紝涓鑸涓轟釜浜哄伐璧勭殑8%鍔犱笂鍗曚綅宸ヨ祫鐨20%銆傚吇鑰佷繚闄╃殑緙寸撼鏂瑰紡涓昏佹湁涓浜虹即璐瑰拰鍗曚綅浠g即涓ょ嶆柟寮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