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嗎
養老保險金交夠十五年後,如果參保人員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不交,並且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還不到退休年齡的,則需要繼續繳納至滿退休年齡時止。
可以停止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辦理退休。但是計算退休費時以當交滿15年時的上一年的社平工資水平來計算,並沒有跟著之後的社平工資漲,所以不會很高。如果還有能力交的繼續交到退休止,滿15年的時候,如果屬於失業人員,有權不再續繳。但如果是在企業就業的話,則相關規定企業必須為當事人參保繳費。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最低年限,即可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一般養老保險繳納費用是不可以取出來的,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參保人員死亡、出國定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等,參保人員或親屬可以申請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檔次。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並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企業的失業職工,具有本市戶口的個體工商戶及僱工,具有本市戶口和運營證的個體運輸業主及其僱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等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可以不交嗎
法律分析:社會養老保險繳滿15年不可以不繳,因為養老保險繳滿15年只是可以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限,雖已經繳滿15年,不能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