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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養老保險金何時增加

發布時間:2024-06-27 02:38:58

A. 四川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2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四川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四川省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落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適當傾斜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是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其一是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其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其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B. 四川成都養老金補發何時到位

四川省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調整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調整對象為:
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為: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我省規定,四川省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水平
基本養老金調整,是一項社會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國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21年我國物價和城鎮職工平均工資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漲。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規定,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四川省4%的調整比例,是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並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礎上增長4%。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基數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成都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補繳時間
用人單位:補繳延長到2022年4月30日
延長參保單位人員增加及補繳時間
(一)參保單位在2022年4月30日24:00前補繳2021年的醫療保險費,不繳納滯納金。2022年4月30日24:00之後補繳2021年的醫療保險費,按相關規定繳納滯納金。
(二)2022年4月30日24:00前,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經辦系統辦理2021年10月及之後的人員新增及補繳其醫療保險費,並認定其醫療保險待遇連續不間斷。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延長到2022年4月30日截止
延長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補繳時間
由於系統上線原因導致靈活就業人員中斷醫療保險4個月以上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等三部門《關於開展基本醫療保險代扣協議專項清理工作和解決靈活就業人員醫療待遇問題的通知》(成稅發〔2021〕21號)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斷4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2022年4月30日24:00前補繳其2021年8月起中斷的醫療保險費,並認定其醫療保險待遇連續不間斷。
補繳方式
單位經辦人員
分三類情況辦理:
1、為職工補繳上月醫保費的,可在網廳進行人員補收核定並推送相關信息,方可補繳。
2、為職工補繳四個月(含)以內醫保費的,請攜帶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勞動合同原件或確定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補繳對應月份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和《成都市醫療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公章)到參保關系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臨櫃辦理。
3、為職工補繳四個月以上醫保費的,請攜帶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勞動合同原件或確定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補繳對應月份)、職工領取工資個人銀行流水明細、參保職工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成都市醫療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公章)到參保關系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臨櫃辦理。
靈活就業人員
線上繳費∶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成都社保-社保服務-養老醫保繳費」、「四川稅務-辦稅繳費-社保繳費」、「成都稅務-我要辦事-社保繳費」、天府市民雲APP等渠道繳費;
線下繳費_至最後參保或現參保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社保費;若是在市本級參保,可到金牛區稅務局繳納社保費。
注意:基本醫療保險超過4個月未繳費的不得補繳;中斷繳費後,基本醫療保險須從再次繳費之月起,連續繳費滿12個月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才能按規定報銷。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方式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後中斷或暫停繳費時間在兩年以內的(含兩年),可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含利息)。
斷繳政策
1.基本養老保險本年存在未按時繳費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內(1-3月)申請繳納,逾期不得繳納。
2.基本醫療保險超過4個月未繳費的不得繳納;中斷繳費後,須從再次繳費之月起,連續繳費滿12個月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才能按規定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四川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調整2022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2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四川省規定,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計算,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四川省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落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適當傾斜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具體標准參考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國家和四川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解讀
一、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和關心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斷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調整基本養老金是退休人員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四川省經濟、社會造成一定影響,但物價、城鎮單位就業人員職工平均工資有一定程度上漲。為此,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慎重決策,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照顧。
二、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
四川省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三、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依據
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依據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等文件規定。
四、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水平
基本養老金調整,是一項社會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國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21年我國物價和城鎮職工平均工資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漲。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規定,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四川省4%的調整比例,是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並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礎上增長4%。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基數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五、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辦法
四川省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規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其中,定額調整指全省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六、四川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時間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四川省規定,四川省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D. 四川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
2022年,四川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8元;
(二)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范圍,按原有關規定認定。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規定
(一)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二)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法律依據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四川省規定,四川省202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E. 21四川養老金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整消息:四川省城鎮居民基本養老金標准提高,從2020年7月1日開始,四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5元,從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

2、高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高齡退休人員的基礎養卜盯老金待遇有所提高,對於2020年6月30日已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從2020年7月開始,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月,對於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基礎養老金再增加3元(即5元)。

3、城鎮職工養老金:四川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暫時還未公布,預計需要到2021年中旬才會公布具體上調的方案,據專業人士預計,2021年養老金上調府邸會型歲和在3%-5%之間,調整依舊是按找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雀肢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F. 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了嗎

養老金的調整速度比以前快得多。前些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基本公布了養老金的調整比例。5月、6月、7月,各省市公布具體調整方案。最後,一些額外的養老金在8月和9月重新發放。這兩年效率越來越快。在今年4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上調比例後,上海公布了調整方案,並於5月重新發布。截至目前,已有22個省市公布了今年的調整方案,並承諾在7月1日前完成核算並補辦。

無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更換到位,最終的增加都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6月份補辦的,6個月補辦一次,7月份補辦的,7個月補辦一次。最後退休的人一分錢也不會少。大家都要靜下心來,耐心等待養老金最終調整方案的公布和重新發布。

G. 四川工傷養老金何時增加

12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布消息,我省2020年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已完成,符合本次待遇調整對象4.95萬人次(含供養親屬)。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省社保局督促指導各市(州)做好待遇調整兌現工作。截至11月底,我省2020年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完成。
符合本次待遇調整對象4.95萬人次(含供養親屬),月人均增加159.28元,調整後月人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為2730.70元,比上年增長6.19%。全省2020年度增加待遇支出1.35億元,其中:工傷保險基金增加支出0.58億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增加支出0.77億元。
此次待遇調整包括:
1—4級傷殘人員(含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傷殘人員,下同)26581人調整傷殘津貼(或養老金),月人均增加195.02元,調整後月人均傷殘津貼(或養老金)3555.50元,增長5.80%。
5—6級傷殘人員2261人調整傷殘津貼(或養老金),月人均增加164.41元,調整後月人均傷殘津貼(或養老金)3031.05元,增長5.74%。
傷殘人員4686人調整生活護理費,月人均增加210.55元,調整後月人均生活護理費2009.98元,增長11.70%。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8724人調整撫恤金,月人均增加84元,調整後供養親屬(配偶)月人均撫恤金1585.65元,增長5.59%。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其他)7243人調整撫恤金,月人均增加84元,調整後供養親屬(其他)人月均撫恤金1455.47元,增長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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