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作用意義
法律分析:1、能保障年老後基本生活,實現老有所養
養老保險的作用主要是為老人的晚年提供可靠的經濟來源,滿足其生活需求。不過即便是擁有養老保險也不能達到保障效果的情況也很常見,基本養老保險的作用有限,一旦出現重達疾病或意外,基本養老保險很難解決經濟壓力的問題。因此,如果有條件,平時可以購買一些商業養老保險。能夠起到對基本養老保險必要的補充作用。
2、減輕子女贍養負擔
從家庭和個人角度出發,個人參加養老保險是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強制繳納的方式結合國家自主扶持的方式為年老後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免除了家庭一定的後顧之憂,也減少子女撫養老人和孩子的雙重壓力,對老年人和整個家庭都帶來了積極的影響。
3、增加收入
社會養老保險無論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存在正比關系,即「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相應的待遇也就越高,這是社會養老保險必須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繳滿15年後,每多繳一年,計發基礎養老金待遇時會相應提高一個百分點。個人賬戶部分是由個人繳費組成的,賬戶余額越多,退休時這部分養老金越高,就算個人賬戶里的錢發完了,只要參保人健在,國家仍然會按照以往標准繼續發放。
4、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問: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
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息息相關。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水平就越高。
一個人每月繳納300元、連續繳費15年,與每月繳納600元、連續繳費25年,兩種情況下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差距很大。
(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好處擴展閱讀: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