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㈡ 河南退休工人漲工資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2017〕4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和《關於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7〕2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2. 8%計算增加。
2016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中,已完成參保登記並實行征繳發放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尚未完成參保登記或沒有實行征繳發放的單位,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7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7年8月2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㈢ 2017年河南省養老金最新政策 河南省養老金上漲多少
河南省人社廳發布消息,經省政府同意,7月5日,河南省發布了《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7年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增加的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
《通知》要求,河南省這次調整增加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根據規定,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2.8%計算增加。
此外,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部門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其中包括,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還包括: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㈣ 2017年河南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什麼時候漲漲多少最新消息
2017年最新河南企業退休調資細則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增75元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㈤ 2017年河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展開全部
是會上調的!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已明確:2017年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但調整方案及上調多少還要等人社部、財政部及河南省下發文件。
㈥ 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河南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
國家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公布之後才知道
㈦ 2017年養老金漲幅如何確定的
3月30日,財政部網站公布《關於2017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的說明》版指出,權從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今年養老金繼續上調,將實現「十三連漲」。
「未來我國養老金支付壓力會越來越大,從養老金投資來看,在經濟下行壓力之下,養老金投資收益可能不會太大,而且財政增長幅度也在放緩,轉移支付的能力有限。」朱俊生指出,未來養老金標准調整幅度很有可能會繼續下行。
㈧ 2017年河南養老金調整方案 河南2017養老金漲多少
肯定是會上漲的!2017年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版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權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㈨ 2017年7月的河南養老金調整的最新情況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昌皮辯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耐缺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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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個縣(市、區)都上調了基礎養老金標准,總體來說的話鄭州上調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輝縣市提高到118元;三門峽湖濱區提高至100元。
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根據扶貧攻堅方案,河南將充分發揮城鄉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開始增發高齡補貼,其中,鄭州市為70歲以上參保人員發放高齡生活補貼(70-79周歲、80-99周歲、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分別為20元、50元、100元)的基礎上,從2016年起,將發放范圍擴大到80歲以上的所有戶籍老人(80-89周歲、90-99周歲、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網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貧機制,引導有條件的握吵地區將扶貧對象由政府逐步納入代繳最低養老保險費范圍。2015年,河南省各級政府為全省1075萬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等特殊群體全額或部分代繳最低保費9100萬元,今年河南省鼓勵各地將代繳群體擴大至所有貧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準識別貧困對象,去年年底以來,我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貧困人口識別辦法,開展了貧困村和貧困對象的調查摸底、識別認定、建檔立卡工作,對貧困對象實行實名登記,錄入全省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萬貧困人口分布和構成情況,為社保兜底和精準扶貧打下基礎。
河南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為19%;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為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降低0.3個百分點,由目前的1.5%降為1.2%,個人繳費比例降低0.2個百分點,由目前的0.5%降為0.3%。此次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初步測算,兩項費率降低後,可為企業減負超過60億元。
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否降低社會保險待遇?對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待遇與個人繳費基數和年限緊密聯系,降低單位繳費比例,意味著企業交的錢減少,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並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通知也強調,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同時,各地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各級人社部門要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險的投入,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第七條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 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於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 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並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後,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載入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摺(卡)」),用於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