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包頭市養老保險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提交材料: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計算:
1.退休(退職)審批表。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表原件復印件。
4.勞動能力程度等級評定結論通知書。
二、辦理流程: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計算:記錄科確認帳戶→核定中心辦理 「在職轉退休」業務→企業待遇審核科核算待遇,列印《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企業蓋章確認→企業待遇科復核蓋章確認→統一報局養保科審核蓋章確認→退休人員採集指紋。
三、聯系電話:0472-6169262
四、辦理時限:材料齊全,一個工作日
五、工作時間:每月1-22日受理業務(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六、辦理地點:包頭市人社局二樓養老保險業務大廳6-8號窗口
以上內容來自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1)
引用資料
包頭市養老保險辦事指南.
㈡ 包頭退休年齡及辦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資料政策
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齡,卻因單位或自己的原因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是材料不齊全,導致無法及時辦理退休。還有一些人,以為只要到了退休年齡,社保經辦機構就會自動發放養老金,這些想法都是大錯特錯的。如果企業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因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需要處理好社保事項。本文我將帶你一起了解關於包頭職工退休年齡包頭職工退休流程和辦理所需材料的相關知識。那麼,恢復企業員工退休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呢?
一、包頭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政策規定
同義詞退休年齡一般指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包頭職工辦理退休流程
與以前的申辦流程相比
✦ 從2017年10月起,靈活就業人員申辦退休時需辦理職工檔案正式交接手續,手提檔案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盡快將檔案交回原單位,原單位已經不存在的,靈活就業人員應將職工檔案寄存到戶籍所在轄區就業服務局勞動代理部門。
✦ 各旗縣區就業服務局、單位檔案(代理)管理部門對檔案資料全部進行掃描,並進行電子備份。接收檔案時當面與本人核實好檔案中的資料內容,並由本人書面簽字確認無誤後封存。
✦ 各旗縣區就業服務局、單位檔案(代理)管理部門專人與職介中心預約申報退休檔案移交時間,辦理檔案交接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
申報退休業務具體流程
① 勞動代理部每月1-20日代理申報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完成申報退休程序後,到養老保險中心相關科室採集指紋。
② 月底整理檔案,並匯總成《靈活就業人員申報退休花名冊》,一並提交市養老保險中心待遇審核科審批。
③ 勞動代理部將市養老保險中心待遇審核科審批通過後的檔案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退休花名冊》提交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審批。
④ 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審批通過後,檔案退回職介中心27、28、29號窗口,生成《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正常退休、退職審批花名冊》,報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
⑤ 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將《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正常退休、退職審批花名冊》一式二份,一份交勞動代理部;一份轉市養老保險中心記錄科,審核賬戶(賬戶審核未通過轉交勞動代理部公布)。
⑥ 市養老保險中心記錄科審核賬戶通過後由勞動代理部將花名冊轉市核定中心靈活就業科,做社會保險系統中的「在職轉退休」。
⑦ 將市核定中心靈活就業科做完「在職轉退休」的退休人員匯總花名冊,由勞動代理部送養老保險中心待遇審核科,計算靈活就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⑧ 市核定中心靈活就業科無法進行「在職轉退休」的退休人員匯總花名冊由勞動代理部通知職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充完善。
⑨ 職工按照相關規定將存在的問題補充完善後,隨時向勞動代理部提出申請,重新履行一遍「在職轉退休」和算費程序。
同時,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在市就業局「就業包頭」微信公眾號和包頭就業創業網實時推送申辦靈活就業退休的人員退休辦理進程、存在問題、存摺發放、檔案查詢等內容,方便靈活就業人員查詢。
三、包頭職工辦理退休所需材料
事項名稱:職工養老保險到齡人員辦理退休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申請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辦理退休。
1. 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且達到相應年限,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3.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 男不足50周歲、女不足45周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領取病殘津貼。
辦理材料:
個人申請、人事檔案、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戶口簿、照片3張。
辦理地點:市、旗縣區社保服務大廳。
辦理時間:周一到周五。
聯系電話:(0478)8527355,(0478)8527337
辦理流程:
①退管科(接收申請、審核資格)→②城職科(清繳欠費、計算待遇)→③局長審簽(確定執行時間)→④人社局審批(行文)→⑤監審科復審→⑥採集指紋、發放銀行卡(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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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包頭市靈活就業退休如何查詢
攜帶身份證社保卡到包頭市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查詢。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參加養老保險後方可申請參加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時,先向本人居住地的勞動保障代理機構或社區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參保條件的,由本入居住地的勞動保障代理機構或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身份集中到包頭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心辦理參保手續。
2021年包頭市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作將於2021年12月20日截止,還沒有繳納本年度養老保險費的人員,請合理安排時間繳費,逾期不能補繳。
㈣ 請問包頭市社保中心具體位置和電話是多少
包頭市社保中心地址:包頭市建華南路新體育館南500米處。
電話:(0472)6169133。
包頭市社保中心現名為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圖詳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資金的使用意見,強化監督和管理;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實施勞動力資源流動政策。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四)負責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政策法規,編制相關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統籌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工作,依法糾正違法行為、查處重大案件;指導和規范勞動合同工作、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調節和分配工作;負責完成自治區和包頭市指令下達的政策
性安置任務,參與市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八)負責勞動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九)承辦包頭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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