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南充市新農保每年交2000元,60歲後每月能領多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目前標准為每人每月95元(各省的標准不同,但差距不大),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一年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
舉個例子吧。
張大媽從45歲開始參保,選擇交的2000元檔次,一共交了15年。那麼,張大媽60歲之後,每個月能領多少錢呢?
張大媽選擇每年交2000元檔次,政府補貼140元。所以他的個人養老金賬戶里有 (2000+140)X15=32100元。
張大媽月基本養老金=95+32100/139=326元 (各省標准不同,但差距不大)
農業生產時,我見過分糧,每人一份天真第一,他家七人,他家六人,公平分,公平做,公平稱。為哈現在根幾百與幾大仟。三百二五六千大與小。農民到死都不明百,為哈差和積的分別。
四川南充市你說這叫新農保?實際是城鄉居民同等的自己選擇交納個人社保金吧?
2000元一年,可能是最高擋的?還有以下的選擇吧?(其他省有的是800一2000元自選〉
在有條件的家庭和個人,不要計較交多了?交的多,將來拿的多。冇個別人打麻將都捨得?就捨不得交社保?當自己老了時,別人有養老金,自己沒有?埋怨也沒有用。
怕吃虧的人,終將吃虧?個人交社保,只有國家吃虧。
城鄉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其實不算太難,退休條件為年滿60周歲,繳費滿15年就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養老金主要構成部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現在按照你45歲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四川省2010年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時基礎養老金為每月55元。不過後面每隔幾年就在調整,先是調整為70多元,現在調整到差不多100元。現在不知道你大概哪一年退休,打算你15年後退休,那時候基礎養老金調整到300元左右。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60歲對應的計發指數,目前60歲對應的計發指數為139。每年的個人賬戶總額包含繳費本金2000元,政府補貼140元,利息還有一部分錢。如果你照這個標准繳15年,個人賬戶大約為3萬多,每個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大概是250左右。
三、養老金總額。養老金總額大概為300+250=550元,之後每一年還會調整待遇金額,目測4年多可以領回你的本金。
大家好,我是做了多年銀行大堂經理,每月跟那些發社保的老人家閑聊,所以稍微比較了解關於社保的一些事,現在我來分享一下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什麼是新農保?新農保是我國政府為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基本生活而制定出來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的一種新型保險。在我國,凡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區別、 1、參保對象不同。新農保的參保對象主要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居民;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對象主要是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的城鎮居民以及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
2、繳費辦法不同。新農保繳費標准目前設為一年100元至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農村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每年繳費一次;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按月繳費。
3、參保機制不同。新農保是農民自願參保;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是帶有強制性質的。
城鄉居民養老金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目前國家是100元每月,故養老金多少的差別主要取決於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高低和繳費時間長短。
計算公式:個人領取額=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139+基礎養老金。在不考慮利息和政府補貼的情況下,假設繳費15年,每年交2000元,那到60歲時,個人賬戶余額=15*2000=30000元,個人每月領取額=30000/139+100=315.83元。
所以為了我們想要晚年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大家應該多交、早交。
⑵ 南充市新農保繳費標准
南充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南府發[2007]5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障廣大農民老有所養,創建和諧南充。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審計署《關於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民政廳<關於積極穩妥發展我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意見的通知>的通知》等有關政策規定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個人繳費與集體補助相結合。建立覆蓋面廣、標准適度、繳費靈活的養老保險機制。
第三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堅持從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堅持個人繳費為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權利和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堅持社會養老與家庭養老、社會保障、國家救濟相結合;堅持保障水平與當地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各縣(市、區)農村社會保險局(處)承辦具體業務。
第二章實施范圍及對象
第五條凡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非城鎮戶籍適齡人員,均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對象。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年齡一般為男0-59周歲,女0-54周歲。
第六條參保人員以個人身份證號碼作為保險編號。
第七條參保人員保險關系在本市內轉移,其繳費保險編號不變,被保險人保險關系從外省、市轉入,由轉入縣(市、區)為其重新編號。
第八條被保險人死亡、退保或轉出本市,其個人保險號碼不得再次使用。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的籌集
第九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籌集堅持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個人繳納為主,財政補貼、集體補助為輔,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級統籌。
第十條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以上年度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作為繳納基數(其標准以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准),繳費比例為20%。
第十一條參保人員可按月、季分期或一次性繳納年內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鼓勵一次性大額躉交。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廣大農民年老後最基本生活為目的,因此,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根據廣大農民的實際情況,在5年跨度的時期內,參保人員可按月、季、年分期或一次性足額繳納(5年內所應繳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補繳納時應加收利息)的,視為連續繳費。
第四章、建立個人帳戶
第十二條縣級農保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帳戶,個人帳戶包括:個人繳納的保險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及利息收入。
第十三條計息辦法:
(一)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以復利計息,計息期精確到月。
(二)各次繳費的計息期為繳費記錄卡上記錄月份的次月開始計息,每年計算一次。
(三)積累期內,當基金增值要求調整時,個人帳戶基金的積累則分段計息。分段計息利率起止時間與會計年度一致。當年基金增值要求調整(不論調高調低),個人帳戶積累的計息利率則從次年年初起變動。若一年內基金增值要求多次調整,次年個人帳戶積累的計息,屆時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五章養老金計發辦法、待遇調整及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參保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按月終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一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二是最低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一)月領取標准=養老時上一年全市月人均農民純收入×平均繳費指數×累計繳費年限×1%。
平均繳費指數:按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基數與上一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比值的平均數確定。
平均繳費指數=(X1/C1+X2/C2+·····+Xn/Cn)÷N
N=累計繳費年限;
X=當年本人繳費基數;
C=上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
(二)參保人員連續繳費無間斷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辦理養老手續時上一年全市月人均農民純收入。
(三)參保人員中斷繳費或拖欠繳費,且未按規定補繳的,其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個人初次繳費時間起按實際繳費時間累計後的上一年全市農民月人均純收入。
第十五條參保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達到養老年齡的,可補足15年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達到養老年齡的繳費年限不滿15年,本人不願意補足15年的,可一次性將其個人帳戶余額退還給本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也可和一次性大額躉交的參保人員(達到養老年齡的),按以下標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月領取標准=個人帳戶積累總額×領取系數
領取系數:男:0.008631526;女:0.007871541。
第十七條享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服刑期間或勞教期間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在服刑或勞教期間到達享受養老條件的,應緩辦享受養老待遇手續,待期滿後正式辦理養老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服刑或勞教期間的養老保險待遇不予補發。
第十九條因病或因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養老金,提前期限最多不超過5年,同時在計算待遇時扣減相應的繳費年限。
第二十條養老金隨物價水平和消費水平的提高,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和領取養老金標准按比例調整。
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保險費要以貨幣形式繳納,嚴禁以物抵費。加強社會保險費專用票據管理,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銀行帳戶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挪用、平調和侵佔。
第六章保險對象的權益、保險關系的轉移
第二十二條參保人員領取養老保險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保險金不足10年死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保險金余額可以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並一次性付清。投保人領取養老保險金超過10年者,支付養老保險金至死亡止。
第二十三條在本市范圍內戶口關系轉移的參保人員,僅轉移參保人員的保險關系,不轉移資金;戶口遷出本市的參保人員,若遷入地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將參保人員的保險關系及其個人帳戶積累總額一並轉入遷入地農村社會養老險機構;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可以將個人帳戶積累總額(其個人帳戶資金扣除國家補貼部分後按規定的退保利率計算出的總額,以下簡稱退保總額)一次性退還本人。
(一)參保人員由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後,本人願意退保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退保總額不含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部分。
(二)參保人員因身份轉換參加了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縣級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將其參保總額(不含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部分)-次性返還給參保人員。
第七章農村養老保險的退出程序
第二十四條農村養老保險的退出分為正常退出保險(簡稱:正常退保)和非正常退出保險(簡稱:非正常退保)。
(一)下列兩種情況為正常退保:
1、保險對象因戶口遷移,而遷入地還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保險對象在繳費期內死亡。
(二)正常退保核算:除國家補貼部分本息外,其餘將個人繳納及集體補助部分一次性返還給本人,其利率按當期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計息。
(三)除正常退保以外的其他退保,為非正常退保。非正常退保只退還參保對象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金(不計息),對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部分,根據政策規定不參加社會保險,就不應享受集體補助、政府補貼部份,原已計入個人名下的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不予退還,計入統籌金。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暫行辦法實施前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員暫按原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暫行辦法實施中,如國家和省有新的規定,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各縣(市、區)可根據本暫行辦法制定實施意見。
第二十八條本暫行辦法由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暫行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關於修訂《南充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
南充市公眾信息網2010-07-29來源:市政府辦
南府辦函〔2010〕10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南充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南府辦發〔2007〕56號)實施以來,為推動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隨著新型農保制度試點的逐步開展,過去的農保制度設計已不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為了推進新舊農保制度的順利對接,現對《南充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有關內容作如下修訂,請遵照執行。
一、參保對象及年齡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戶籍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二、繳費標准和方式
繳費標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500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農民按以上標准自己選擇,按年繳費。
三、超齡人員的繳費
年滿60周歲且初次參保的人員,若本人自願參保的,可一次性繳費15年,從繳費後的次月起按規定計發養老保險待遇,但年繳費標准上限最多不超過2000元。
四、參保繳費補貼
縣(市、區)政府按照新農保政策對自願參保的農村居民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由縣級政府確定,補貼資金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五、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參保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年滿60周歲;二是最低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可以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按月終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六、養老保險待遇計發
按照「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模式計發,即:月領取標准=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省級財政補助,標准由部、省確定,非試點縣(市、區)暫不計發。
個人帳戶養老金=養老金個人帳戶積累總額÷139
七、死亡退保
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死亡的,將其個人帳戶積累總額(不含政府補貼部分)一次性退還給合法繼承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者,個人帳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退還給合法繼承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八、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南充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南府辦發〔2007〕56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
順慶閬中營山蓬安納入全省新農保試點縣
今年底,我市200萬農村居民將享受社會養老保險。記者昨(1)日從市農保局獲悉,國務院新近批準的我省2011年四川省新增新農保試點縣,我市4縣(市、區)在列。至此,我市新農保試點縣達到6個。
據該局局長楊偉介紹,最近國務院批準的我省今年度新增新農保試點縣(市、區)為60個,同時,125個縣(市、區)將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此前8月29日,我省專門召開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暨擴大新農保試點工作會議,公布了納入試點縣(市、區)名單。我市營山縣、蓬安縣、順慶區、閬中市被納入此輪試點。
我省新農保試點工作始於2009年,當年,南部縣作為首批試點縣被納入試點。去年,儀隴縣被納入我省此項工作第二批試點。楊偉說,連同新近被納入我省此項工作試點的單位,我市新農保試點縣達到6個。讓城鄉居民感到高興的是,擴大新農保試點的縣,將同步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據了解,目前,我市尚有西充、高坪、嘉陵3縣區未納入全省新農保試點。受新農保試點同步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影響,到年底,我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將達到約50萬人。
楊偉解釋,目前,有關此次擴大新農保試點縣(市、區)的相關政策,省上還沒有下文。按照國、省規定,參加新農保人員的繳費標准為100元至1000元。他透露,不過,根據南充的實際情況,我市可能將適當提高此繳費標准,即100元至2000元。只有這樣,才能滿足我市不同層次的參保人員的不同需求。
今年6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范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根據國務院要求,我省擬定了《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此《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最終得到國務院批准。
給你找了3個新農保政策性文件,請認真閱讀,吃透文件精神。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⑶ 南充市農村養老保險2022年領取標准
南充市農村養老保險2022年領取標准分為7檔。為100元到1200元一個月。
第一檔100元,第二檔350元,第三檔500元,第四檔600元,第五檔700元,第六檔750元,第七檔1200元。
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條件是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非全日制在校學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未按月享受社會養老待遇。
⑷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南充市新農保每年繳費,能領多少養老金
依照四川省和南充市有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相關規定,但凡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人員,針對初次參保人必須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城鎮或者街道的社保服務中心社保窗口申請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交費帳戶之後,才可以正式啟動交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交費業務流程。依照南充市人力社保局的統一要求,南充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交費分成13個交費級別,最低交費標準是每一年200元,最高交費標準是每一年4000元,在其中儀隴縣作為國家的特困縣,能夠加設每一年交費5000元的規范。每一年交費100塊的規范只可用用政府部門代交社保的建檔立卡困難戶和有關的殘疾人士等。
假如繳費年限是20年,那樣個人賬戶余額就會成為42400元,每個月個人帳戶養老保險金為305.04元,再加上養老退休金的105元,獎勵養老退休金10元,繳費年限超過一年每一年提升1元要增加5元,養老退休金部分是120元,每個月養老保險金總金額為430.4元。在此基礎上假如要考慮的個人帳戶利息費用的情況之下,個人帳戶養老保險金還需要提升。
總的來說,你一直在南充市交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一年交費規范2000元,政府部門每一年補貼120,每一年個人賬戶余額為2120元,到60歲,假如是交費15年就現在的前提養老金標准,每個月領取養老保險343.78元;假如交費20年每個月領取養老保險430.4元,每一年的養老退休金還會繼續依據物價飛漲等多種因素調節提升,大體上或是交費規范越大,繳費年限越久,養老金標准就更高一些。
⑸ 南充養老保險交多少
南充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分為13個繳費檔次,最低的繳費標准為每年200元,最高的繳費標准為每年4000元,其中儀隴縣作為國家的貧困縣,可以增設每年繳費5000元的標准。每年繳費100元的標准只適用用政府代繳的建檔貧困戶和相關的殘疾人士等。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可在每年200元到4000元的范圍內自由選擇繳費檔次,繳費檔次每年可以變更一次,集中繳費時間為每年1月10日到12月20日。在這個繳費的時間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是繳納當年的養老保險。
每年繳費2000元,政府每年補貼120元,也就是每年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為2120元,至於60歲能領取多少養老金,需要根據繳費年限長短來計算。如果是繳費15年,個人賬戶的資金累計為31800元,在不考慮利息收入的情形下,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228.78元,四川省的目前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每月105元,繳費15年的每月增加10元,也就是115元,加上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每月可領取基本養老金為343.78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