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工人不火化能領20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死亡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另發給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所在省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但目前,我國尚無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費用已經省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但各地規定不一,且差距較大。如湖北省規定喪葬補助費為州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一次性撫恤金為州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遺屬生活補助費為最低生活補助費;四川省規定喪葬補助費按全省上年職工平均工資4個月計發,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退休職工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退休金8個月計發。
涉及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建議咨詢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B. 老人死後沒有葬進公墓能領到養老金嗎
你好!這與養老金不發生關系,如何葬是民政的事,養老金是人社局的事。
C.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不火化工資待遇應怎樣發放
不火化拿不到錢
D. 人死後養老金還能領嗎去世後養老金怎麼領取
人死後養老金還能領嗎?去世後養老金怎麼領取?下面同我來看看。
不可以
人死後不可以繼續領取養老保險金。但是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退休後去世的,除了可以退個人帳戶部分外,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親屬的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可以領取自己交的那些錢和利息,也就是個人帳戶部分。
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退休前去世的,有單位的,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便沒有了。
退休後去世的,個人帳戶的余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另外農村戶口憑辭職回鄉證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養老保險金,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未建賬戶,不退款。醫療保險可繼續使用個人賬戶的余額,用完為止。
E. 老人去世可以在領取養老金嗎
老人去世不可以再領取養老金。老人去世後在當事人去世的次月,社保停發養老金,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社保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其中撫恤金標准一般是當事人去世前一個月養老金的20倍。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指數是由你社保繳費的基數決定的,繳費基數基數越高,養老金指數相對越高,養老金也就越高。養老金是政府或企業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用於保障日常生活的貨幣額。從發展過程來看,對養老金的認識經歷了兩種不同的觀點:即「社會福利觀」和「勞動報酬觀」。社會福利觀認為養老金不同於職工服務期間所取得的工資收入。職工服務期間提供勞務所賺取的工資是勞動報酬,體現的是按勞分配關系;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對剩餘價值的分配,體現國家和企業對職工的關懷。勞動報酬觀則把養老金看做勞動力價值的組成部分,認為其實際上是遞延的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F. 喪葬費新規施行之後,退休職工不火化能享受喪葬費嗎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未火化的,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工作死亡後,其遺屬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養老金。喪葬費和養老金是法定的養老保險福利,對參保職工及其生存者具有重要意義。退休員工死後能否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並不取決於喪葬方式的選擇。因此,即使退休職工的家屬在去世後不選擇火化處理遺骸,只要參加養老保險並持有醫院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死亡證明,他們就有資格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