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個人扣除部分如何計算
按照規定,企業職工,應該按照職工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8%,如果個人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工資300%或者低於60%的,按照300%或者60%繳納,如果個體繳納,按照社會平均工資60%到300%自己選擇基數按照20%繳納,如果是農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年繳費100元~1000元自己選擇基數繳納,你看看你自己是什麼情況可以對照,
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93年前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社保工齡,93年開始按實際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計算工齡時間,累積工齡達到15年,基本條件就滿足退休領取月養老金待遇了。
現在是否繼續繳納社保費?未到退休年齡(女:50周歲,男60周歲)的,如果單位工作的,公司自然要繼續給繳納社保費,這是對公司的強制。個人無業的,可以考慮不再繳費,當然也可以個人繼續繳費,多繳社保費,個人養老帳戶累積額當然會增加,將來領取養老金,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參數,可以說是放大作用,也就是繳費多,將來領取更多。
具體到退休時,領取月養老金標准: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度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120
過度性養老金:根據當地規定,目前一般是2百元左右不等。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至於退休能拿多少,有一個公式。您可以自己算: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這里要提一下,單位交的放統籌賬戶,個人交的放個人賬戶。辦理退休時,會從統籌賬戶轉3%到您個人賬戶。
例如:
某人47歲,養老保險最少繳納15年才會有基礎養老金,看您當地社保部門能否補交3年費用。可以補交就可以辦理。退休也是根據您本人的繳費基數算的,每一年的社保部門會公布上一年的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數目,比如上年度城市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為2500,您定的每月繳費比例為60%,那你本年度養老金的繳費基數為2500*60%=1500,每月養老金繳費為1500*20%=300(單位),1500*8%=120(個人),醫療為1500*8%=120(單位),1500*2%=30(個人)+90元大病統籌=120.
養老金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1)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3)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繳費方式及時限:
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舉個例子,小王55歲退休,退休時買了25年社保,假定退休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4000元,小王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2000(這是假設的,如果要准確計算,需要小王每個月的社保繳費工資數據),讓我們算一算,小王每月能領多少養老金。
簡化的計算公式:月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4000+2000)/2 X25%=750
個人帳戶養老金:80000/170=470(退休時個人帳戶累積額,這里以8萬元來算,也就是平均一年交3200,每月交266元,算中等水平吧;55歲退休的人計發月數為170個月)
上面兩項加起來,小王月領基本養老金大約1220元。
樓主:交社保不是以養老金來計算是否吃虧的,你想想人到了60以上能用多少錢?能吃多少?主要的花銷還是醫療,而社保而提供了這樣的保障
從目前的退休待遇計發辦法來看,退休金的高低主要與職工的繳費年限、歷年繳費工資的高低、退休時上年度職工在崗平均工資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關系。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最終退休待遇就會越多,這也充分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具體會不會影響您的養老金,您可將您的相關數據套入下面的公式計算您的退休金,感謝您的參與!
自2011年1月1日起再設三年的過渡期(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對於按新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按一定比例發給補貼,2011年退休的補貼額為本人新老計發辦法對比計算的差額部分的80%,2012年退休的補貼額為差額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補貼額為差額部分的20%,過渡期結束後(2014年1月1日起)按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1、按原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200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③過渡性養老金=200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1.4% ×平均指數。
④過渡性調節金=120+工齡補貼
⑤過渡性補貼=(原辦法基礎養老金+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5%
2、按新辦法計算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 =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 ×平均指數
養老金缺口還用計算?國家已經虧損幾百億了。
為何單算10月份,不明白。如果就是咨詢「中人」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還能告訴你,單問一個月份的就無從回答了。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過渡性養老金=社平工資x賬戶前工齡x平均繳費指數x1.3%
問你當地的社會保險局。因為各省所定的政策是有一定區別的!
2. 養老金怎麼扣除的
法律分析:養老金的繳納比例個人是8%,你只需要知道單位每個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養老金的金額,那麼除以8% ,就是單位繳納社保的金額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三十五條 社保繳納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應分為兩類一是收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00%的,要以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納,二是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要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
3. 養老保險怎麼扣費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4. 單位養老金個人和單位怎麼扣
法律分析: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5. 自己交養老保險每月幾號扣款
自己交養老保險每月15日到25日號扣款。
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具體如下: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2、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6. 關於扣發養老金的規定
法律分析:養老金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職工基本福利,不得無故扣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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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養老保險每月怎麼扣的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由個人與單位按比例共同承。1、個人負擔基數的8%,正規是每月從工資中代扣,然後代繳。2、單位負擔基數的20%,由單位提取後與代扣的一並上繳社會養老保險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