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是退休之後必須得回戶口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嗎
原則上是在繳費時間最長的參保地辦理退休,本人願意轉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也行。
⑵ 外地交社保能回本地領取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外地交社保能回本地領取養老金。社保在外地繳納的,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只要是符合了當地的退休條件,這樣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我國法律規定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並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⑶ 養老金是按照戶口所在地發放嗎
當參保人的基本養老關系是在參保人的戶籍地,那麼就可以直接在戶籍地領取養老待遇;但如果基本養老關系在工作地,則需要考慮參保人在不同地方的繳納年限了。
根據繳納年限的不同,參保地最終確定也會存在差別,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情況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在該地辦理養老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返埋御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三: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法規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金是按退休地標准領取。
退休工資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企業退休工資是根據繳納勞動保險所在地計算的。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是根據工作所在地計算的。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以下三液緩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漏岩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