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一、、2022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
1、北京市新規養老金計算公式
(1)月養老金計算
月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月標准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
(2)基礎養老金計算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3)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法定的計發月數
(4)過渡性養老金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G)=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G同)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G實)
其中:G同=C平×Z同指數×N同×1%;G實=C平×Z實指數×N實98×1%。
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二、2022北京退休金多少錢?
城市和農村差別也比較大,1000-3000左右吧,70%就是退休後不能拿到全額工資,只能拿到退休前一個月的70%,這個比例也因執教年限不同而不同。
據了解,我們每一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金額都不是完全一樣的,得要經過測算才能夠知道。養老金金額主要跟這兩個因素掛鉤:一是繳交社會保險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稱的「工齡」,二是參保繳費年限,若是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的待遇肯定也會相應的更多。
我們養老金的參保條件,尤其是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條件是有很多,除了累計繳費年限之外,還有平均繳費指數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包括你個人賬戶當中的余額和你的退休年齡,因為不同的退休年齡,將決定不同的計發月數,所以這些條件都會關繫到我們今後養老金的待遇。
2.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
北京市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職工指數化月平均工資乘以1998年6月30日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乘以1%)。
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退出工作崗位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 北京退休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北京市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其中: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1);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其中: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公式見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