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的養老保險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2. 編制教師辭職以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1、當事人辭職的,養老保險(社保中的一種)可以由單位轉個人繳納(教師辭職,應該經過當地主管教育部門批准)。2、事業單位(教師)工作人員辭職後,其在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關系也自然中止,轉為社會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教師,一直是一個非常崇高的職業,古時候有傳道受業解凳吵檔惑支撐,現在的教師也是一樣,都是為了把自己畢生所學的知識傳授給學生們。教師這個職業隸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但是也有許多私人的學校。一般來說,教師上班領取固定的工資,有國家幫忙繳納部分五險一金。那麼,如果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一、養老保險
1、定義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棗亂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2、內涵
(1)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3)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二、相關規定
(一)當事人辭職的,養老保險(社保中的一種)可以由單位轉個人繳納(教師辭職,應該經過當地主管教育部門批准)。
(二)事業單位(教師)工作人員辭職後,其在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關系也自然中止,轉為社會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1、辭職人員應申請將養老保險關系由機關社保局轉移至企業社保局,將身份轉變為靈活就業人員(具體咨詢當地社保管理部門);
2、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按每年不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基數,以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3、在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時,檔案關系也應隨之由原事業單位轉到當事人戶口所在地人力資源(人才市場)和社會保障局職工檔案室。
4、當事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繳納手續(具體資料以當地社保部門要求為准)。
5、辭職人員轉移社保關系後,其在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及實際繳費年限都予以承認。
以上就是關於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理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內容。依據上文,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教室辭職後在未確定下一份社保關系時,就轉變成了社會靈活工碰租作人員,可以由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和其他的保險。
3. 教師沒有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中小學老師有養老保險。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決定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