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跨省轉移養老保險的步驟:
1、列印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機構15個工作日內會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會向原參保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條件的,會向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參保機構收到函件的,會辦理好轉移交接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機構收到轉移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1)異地養老金轉入南京條件擴展閱讀:
以將養老保險從上海轉移到南京為例。
1、 在回南京前,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養老保險手冊和《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材料到上海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上海社保機構與原單位或參保人員核對繳費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且會告知轉移接續的條件;
2、 參保人員向南京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及相關資料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日審核完畢,若符合規定,就會向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之前所在地(上海)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的證明信息;若不符合規定,就會向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 上海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新單位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會辦理好各項轉移接續手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南京社保機構並將資金轉出;
5、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上海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同樣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了解確認事項。
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❷ 南京養老保險怎麼轉入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現在可以辦了。」據在南京市勞動保障綜合服務窗口了解,自近日南京社保轉移解禁以後,每天幾乎都有200位參保人員前來辦理轉移手續。工作人員提醒,前來辦理轉移業務的參保人員帶齊資料。需要轉出南京的,由供轉出地(南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個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來辦理;如果是代人來辦,則需要提供本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代辦委託書原件。拿到這個憑證後,到轉入地辦理轉移手續。需要轉入南京的,則需提供轉出地(外省或省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南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個人來辦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人來辦則需要兩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委託書原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程序第一步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第二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第三步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第四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按規定應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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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把上海的養老保險轉到南京
一、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之後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由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3)異地養老金轉入南京條件擴展閱讀
申辦者需帶好以下申請材料:
1、需攜帶《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
2、個體工商戶業主需攜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銷或歇業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入申辦條件:單位招用、聘用已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人員。申請材料1.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②機關單位攜帶《幹部介紹信》或《商調函》復印件;
③事業單位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3、根據單位人員的不同情況,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①持人才引進《上海市居住證》參保的人員,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和《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 通知書》;
②征地一次性繳費人員,選擇只繳納失業、生育、,需攜帶加蓋有勞動行政部門 已經完成征地一次性15年繳費 確認章的勞動手冊復印件。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❹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養老保險金對於退休的老人而言,可以說是一筆可靠的生活來源,在工作的時候每月抽取一定的金額繳納,日積月累變成一筆巨額的保險費用,若是因為異地生活,每月常在兩地之間奔波,想必無數老人會覺得煩惱不已。那麼,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什麼手續?接下來由我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什麼手續❺ 外地養老金怎麼轉到本地
外地養老保險轉入本地方式:
一、省內轉移:
1.社保轉出參保地:轉入地開具《接收函》後,交至轉出地(即參保地人社局)後,再由轉出地開具《介紹信》,將相關材料埋殲伍提交至轉入地即可;
2.社保轉入工作地:攜帶工作地社保局開具的聯系函(醫療保險)和接收函(養老保險)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交到轉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轉移窗口辦理手續,再將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的社保參保憑證、信息變更表交至工作地社保局即可。
二、跨省轉移:
1.養老保險轉出參保地:經辦人員攜帶好在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市人社局公開大廳「社會保險轉移」窗口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2.外省轉入:參保人或單位代辦人攜帶好參保人的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復印件,在轉入地社保局開具《養老保險憑證》,交至轉入地的社保局即可。
養老保險是否可以繼承
職工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以及利息,由社會保險部門一次性退還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還金額的計算方法為:職工退休後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余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親屬還可以一次性領取10個月的撫恤金和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定期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改蠢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彎或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❻ 南京市養老保險轉移
養老保險轉移:
參保人員跨南京市流動就業,符合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暫時中止手續後,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就業並參保繳費後(靈活就業人員需成功繳費一個月後),本人或用人單位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
(三)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
(四)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
2、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3、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保留備份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有關信息;
5、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五)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
2、核對轉移基金金額;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接續參保人員的歷年繳費及個人賬戶,並記載養老保險基金轉移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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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一)一般賬戶轉出: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單位在職人員)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申請轉移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3、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
4、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進行審核後,在信息系統中完成個人轉出,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基金劃轉表》、撥付轉移資金。
(二)臨時繳費賬戶轉出: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報《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申請轉移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3、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
4、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進行審核後,在信息系統中完成個人轉出,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基金劃轉表》、撥付轉移資金。
二、轉入手續辦理
(一)一般賬戶轉入:
1、申請轉入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如屬轉入戶籍地的應提供戶籍證明、屬組織人事部門調動的應提供調動憑證)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報《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上述資料審核後,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
3、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轉出的,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按規定轉出基金。
4、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出的基金進行核對後,將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轉移基金分別記入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二)臨時繳費賬戶轉入: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審核受理後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
2、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進行審核後,將《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發送至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3、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後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按規定轉移基金。
4、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出的基金進行核對後,將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將轉移基金分別記入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