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北省養老金標准
河北自2023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提高到133元。
河北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到133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長幅度為8.13%,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緩孫陪幸福感、安全感。
政策依據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冀人社發(2022)331號)文件要求。
河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82號),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凱兆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原工資100%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擾蠢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Ⅱ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提交職工什麼檔
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劃分及繳費標准。
1、第1檔(社平工資100%):月繳費602.8元,年繳費7400元(含管理費)。
2、第23檔(社平工資60%):月繳費361.8元,年繳費4500元(含管理費)。
3、第24檔(社平工資40%):月繳費241.2元,年繳費3100元(含管理費)。
4、其他繳費檔次和繳費標准請參保人員到我中心業務大廳查詢。
Ⅲ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
法律分析: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2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2元;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2元。
4、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5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6、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截止2019年12月31日,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2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2元;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2元。
(四)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5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六)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