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退休金計發基數
北京市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每月10534元,在2021年11月及以後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直接按照10534元來計算,到12月份所領取的養老金就是正式計算的養老金;11月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還需要按照10534元重新進行正式的計算,按照10534元計算的養老金和按照9910計算的養老金產生的差額部分,要從本人領取養老金的當月進行補發。比上一年增加了560元,增長率為6.33%,2021年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與2020年的計發基數9910元相比,也是增長6.3%左右,高於2021年全國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5%的增長率。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2. 北京養老保險最高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
由於北京相關險種基數調整,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5360。按最低繳納基數為5360元計算,社保費用是1996.92元,其中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565.80元。養老失業工傷最低基數上調至5360元,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最高基數28221,所以目前社保基數下限為5360,上限為28221。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以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神缺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計發基本養老金。實施上述調整後,將制定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游喊辯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為落實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准低於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限標准由40%調整為46%,2020年7月繳費下限標准調整為52%,2021年7月滲凱繳費下限標准調整為60%。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同步調整。
自2019年7月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同步調整。
3. 北京2023年養老金計發基數
根據人社部的統一部署,用於計算退休人員的平均工資(即官方所稱養老金計發基數)將從之前的做銷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逐步過渡到全部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全口徑平均工資」),由於兩種平均工資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人社部允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過渡辦法,最終實現養老金計發基數完全採用全口徑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