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交夠了15年 領了幾年的養老金人去世了 怎麼辦
退休人員領取工資,首先會領取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如果個人賬戶里的錢沒有領完,退休人員就去世了。是可以將個人賬戶里剩餘部分的資金取出的。另外,社保局還會給退休人員喪葬費用。以及20個月的退休工資作為補償。這也是國家對退休人員的一種福利和關愛。所以有條件的一定要購買社保。這樣到退休年齡才能夠有一份保障。也能給自己的子女減輕負擔。
B. 企業退休人員埋葬費怎麼算
沒有聽說過埋葬費,應該是喪葬費吧。下面是喪葬費的相關知識。
一、退休人員喪葬費標準是什麼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C.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火化安葬後有安葬費和撫恤金嗎
企業退休人員火葬後有埋葬費和慰問費嗎?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加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生病或工作以外死亡的情況下,遺屬可以領取葬禮補助金和慰問金。需要修正的是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安慰費,而不是安葬費。分享我個人的觀點。
第五,辦理途徑。
在辦理渠道方面,目前可以在線申請,可以在線申請,申請地點是領取養老金或由保釋地縣級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必須提交身份證、戶籍簿、死亡醫學證明、火葬證明等文件。沒有火葬證明書的話就不能拿到葬禮補助金,但是可以得到慰勞費。
如上所述,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火葬後,第一時間給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打電話,帶相關資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會保險部門辦理葬禮補助金、慰問金的申請手續
D. 退休人員去世後的工資補發
退休人員去世後,會有藏葬費和遺屬撫恤金補助。
根據社內會保險法規定,容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E. 2015年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安葬費標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中衛2015年養老金埋葬費擴展閱讀:
撫恤金的發放對象
(一)因公犧牲軍人
1.因公犧牲軍人的條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九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
(1)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認定為因戰、困公致殘後剛舊傷復發死亡的。
(3)因患職業病死亡的。
(4)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5)其他因公死亡的。
2.因公犧牲軍人的確認許可權。現役軍人因公犧牲,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屬於上述現役軍人死亡情形中「其他因公死亡的」情形的,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
經確認為因公犧牲軍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
確認機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通知書》,寄給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核無誤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
(二)病故軍人
1.病故軍人的條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條規定現役軍人除「因患職業病死亡的;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確認為病故。現役軍人非執行任務死亡或者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對待。
2.病故軍人的確認許可權。現役軍人病故,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確認機關確認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圍軍人病故證明書》。
F. 退休人員死亡後在老家土葬,家屬是否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在老家土葬,家屬是否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火化以後再送回老家去土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都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死亡以後沒有火化直接土葬,可能就無法領取喪葬補助金了,但撫恤金領取是沒有問題的。
退休人員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對於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死亡以後,家屬依法享受的死亡待遇,也是社保法明確規定的一項社保待遇。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參保人數、養老保險的收支情況等不完全一樣,所以對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標准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比如重慶等地喪葬補助金是固定補助2000元,在其他很多地方是按照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標准作為計發基數,少的是一個月,多的是三個月的養老金標准;最高的地方也有6個月的養老金標准;撫恤金標准相對比較高一些,一般都是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很多地方的規定是按照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作為計發基數,每繳費一年發給一個月的平均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個月,像重慶等地是不超過15個月。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要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需要一套固定的資料,比如醫學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由於喪葬補助金的領取必須要有火化證明。但現在由於城市的公募價格比較高,所以很多以前老家在農村的退休人員,都可以在老家去找一塊地為自己修建墳墓,死亡火化以後送回老家去安葬,只要火化了人員,就會有火化證明,所以這種總情況領取喪葬補助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如果在醫院死亡或是在家死亡以後,直接送回老家安葬的,由於沒有火化證明,這是無法領取喪葬補助金。
與喪葬補助金不同的是撫恤金,撫恤金是作為的對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生活補助和精神慰問費用,這個部分是不需要火化證明的,只要需要醫學死亡證明。只要屬於死亡了的退休人員都是能夠辦理的。雖然這兩項費用都是在當地的社保部門辦理,提交資料時都是一套資料。如果提交的資料中沒有火化證明的,只是不發喪葬補助金,不影響撫恤金的計發,由於喪葬補助金的金額不是很高,所以對於實行土葬的人員來講,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在老家土葬的,如果先火化後土葬的,喪葬補助金是可以領取的;如果死亡以後直接土葬的,由於無法開具火化證明,喪葬補助金是無法領取的,但不影響撫恤金的領取。
應當除外國家政策規定允許土葬的死亡人員。
一、應當實行火化的死亡人員
按照國家《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死亡人員符合火化規定的應實行火化。
二、應當火化的死亡人員實行土葬
退休人員死亡後在老家土葬,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死亡人員領取喪葬補助金、死亡撫恤金等,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火化證明,既然實行土葬,當然就沒有火化證明,可能難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死亡撫恤金等相關福利待遇!
但是,應當除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允許土葬的相關死亡人員。
三、國家政策規定允許土葬的死亡人員
(一)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
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族、維吾爾族、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數民族的死亡人員,尊重其宗教、民族風俗,國家政策規定允許土葬,可以不實行火化。
(二)不具備火化條件的地區
暫不具備火化條件的偏遠地區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允許實行土葬。
退休人員如死亡,必須向退休單位報喪,或經村社區證明,醫院防保部門出具死亡醫葯證明,去派出所注銷戶口出具死亡證明。按當地政府規定進行火化,(上葬),憑退休證,火化證去單位,社保局辦理,喪葬費,和遺屬生活費。本案。要按上要求程序進行。擅自處理無單位幫助。
退休人員死亡後不論是土葬或火化,都可按國家規定標准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關鍵是在家中去世或意外死亡的,要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在醫院病故的 要由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
你好,國家公職人員死後土葬,你所說的工資補貼及喪葬費用都無法領取,這些費用在報銷時需要火葬場開據的證明。
退休離逝的都有,你可網上到當地社保局咨詢,都需要什麼憑據,最後完全審核後喪葬費才通過銀行轉賬到一卡通里個人提取,如果一卡通沒有到銀行開通,那喪葬費取不出來,只能做為遺產繼承。
退休人員去世以後,有關待遇主要分為 喪葬費、撫恤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及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等待遇。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夠享受有關待遇:
第一,關於喪葬補助費 的問題。必須要符合當地的喪葬規定才能夠發放這一部分待遇。當地實施火葬的地區必須要提供火化證,非火化區要出具有關證明。
比如說北京市《關於調整我市職工喪葬補助費開支標準的通知》(京財行〔2009〕70號)規定,北京市的喪葬補助費實行包干使用,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准為5000元,發給死亡職工家屬統籌用於有關裝殮(如: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遺體告別(如:租賃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項費用開支。
領取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死亡證明;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4、領取人的身份證件。
第二,關於撫恤金的問題 ,主要是用於支付給去世職工家庭的費用。一些地方又稱為一次性救濟金或者一次性救濟費。
按照《 社會 保險法》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有關待遇由社保基金列支。
各個地方標准不一樣,有關政策落實也不一樣。北京市雖然明確是以6~12個月的本人工資為一次性救濟費標准,但是具體負擔的資金來源要求,是按原渠道處理。沒有單位的可能就沒有這部分待遇了。
不過像山東省、上海市、福建省、貴州省、浙江省等很多地區都已經明確是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了。具體標准如下:
領取撫恤金的待遇,無須火化證。
第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 。參保人去世以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繼承。如果老年人比較長壽,領取完畢了,有可能是0。
第四,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這種情況僅僅是針對以參保人收入或者退休金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供養親屬,按月支付待遇,但是標准比較低,像上海市只有570元,山東省是430元、480元和530元。
總體來說,由於各個省之間的待遇標准不一樣,確實有關待遇差距比較大,但是對於喪葬補助費的要求,基本上是按照國家《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是統一的。
希望未來國家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以後,能夠逐漸消除各個地區之間的待遇差距,形成統一標准。
可以明確地告訴你: 家屬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必須要有火化證明。 要是土葬的話,肯定沒有火化證明,也就領不到喪葬費和撫恤金,還有本人社保賬戶里的個人繳納的部分。
別的地方曉不得,我們縣內退休人員去世後,遺體必須 火化。遺骸裝入骨灰盒拿回家中,設置靈堂,祭祀三至七日。擇日抬到各家祖墳,挖簡單的墓穴入土安葬。需社區或村民小組長拍照後上傳。然後家屬帶上相關資料,到社保局辦理後續手續,領取按國家規定的喪葬費及撫恤金等。農民居民亡者都需 火化,一律不準用棺材,都用骨灰盒,同樣到各家祖墳安埋骨灰盒。
六八老叟。
可以領,沒問題,但必須是帶著死亡證明、火葬證明,戶口本等有關證明資料,去他退休的原單位辦理領取①喪葬費,②撫恤金,③遺屬生活補貼。
喪葬費是對火葬的給予補助,不知你的這個情況是火葬後再土葬,還是直接土葬。火葬就可憑火葬證明領取喪葬補助金,要是土葬恐怕就沒有。
G. 埋葬費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2、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3、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1)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2)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3)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