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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養老保險補交政策

發布時間:2024-03-04 03:44:11

❶ 2017養老保險新政策終於出台,這一次真的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嗎

煙台2017年社保補繳新政策全面解讀:
為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後煙台市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根據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相關文件通知,煙台市人社局出台《關於貫徹魯人社發[2017]29號文件進一步規范全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企業因各種原因未給在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曾存在勞動關系未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或中斷繳費的人員及未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均可按規定補繳社保費。
什麼人具備補繳條件?補繳區分企業職工身份和個人身份
補繳的范圍、年限和條件,主要區分企業職工身份和個人身份辦理補繳。
對於企業職工身份補繳的,規定為煙台市企業職工與企業存續勞動關系期間,企業因各種原因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經法院判決(調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調解)以及勞動監察和社保稽核部門檢查的,企業應按生效的法律文書、整改通知書等為職工補繳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對於個人身份補繳的,明確規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滿足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補繳。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要求具有煙台市戶籍,曾在煙台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未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或中斷繳費的人員,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補繳。
個體工商戶補繳,要求具有煙台市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經營者本人(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姓名為准,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僱工)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補繳。
補繳有無年限?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最多15年
個人身份補繳的,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後向前」原則倒序補繳,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按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後再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年限最多15年,自辦理補繳時間按「自後向前」原則倒序補繳,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規定延長繳費至滿15年後再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所有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人員,補繳時間均不得早於1998年1月,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還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時間;有過機關和企事業工作經歷的,補繳時間還不得早於其本人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最早工作時間。
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和已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人員不再按照通知辦理補繳。
可補繳哪些險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可以補繳
通知規定,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按照煙台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各個險種起始繳費時間予以補繳;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有關規定執行。補繳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作為累計繳費年限。除對以企業職工身份補繳的人員補發補繳期間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外,補繳人員補繳期間發生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均不予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按申報並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歷年繳費基數進行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按規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後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以個人身份補繳《社會保險法》施行以前的社會保險費的,均以補繳時煙台市當年最低繳費基數進行補繳,補繳期間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統一認定為0.6。
關於繳費比例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通知規定,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繳費比例按對應年度煙台市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執行。以個人身份(含個體工商戶)補繳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按補繳時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執行。
補繳需提供哪些證明文件?需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原始憑證
通知重點強調了辦理補繳所需提供資料。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的法律文書或勞動監察行政責令整改書和社保稽核意見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除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可證明「有過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其他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原始憑證,包括有關獲獎證書、企業集資憑證、入黨入團志願書及配偶、子女和直系親屬檔案等各類歷史實物證據。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需向哪些機構提出申請?向社保關系所在地提出補繳申請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向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以個人身份補繳(含個體工商戶)的,已參保繳費人員補繳中斷年限的,在社會保險關系所在地勞動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從未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向現戶籍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社保經辦機構、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受理申請後,應匯總報當地人社行政部門初審,初審合格後匯總上報市人社行政部門復審備案。社保經辦機構、就業或人才服務機構根據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核通過的《補繳申報匯總審核表》,分別對符合條件的單位職工和個人實施補繳。
個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到賬次月可享待遇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其出生時間的認定,統一按照本人申請補繳時提供的第二代身份證的出生時間為准。
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個人身份一次性補繳15年社會保險費的,其待遇領取時間為全部補繳費用到賬的次月。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又延長繳費至滿15年的人員,其待遇領取時間為人社行政部門批準的時間。
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有關規定執行,70周歲以上人員統一按70周歲的計發月數確定。
補繳2011年7月後社保需加收滯納金
通知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經本人申請,可按照中斷年度的最低繳費基數、按「自後往前」的原則,補繳2011年7月以後中斷年度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按補繳年度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執行。補繳的醫療保險年限,只計算繳費年限,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除法律特別規定的外,補繳時間最早不早於1998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煙台市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進行全員補繳。
以個人身份補繳、有過工作經歷、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且能夠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對從未正規就業、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連續工齡認定條件的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其軍齡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對曾經因開除、除名、自動離職等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單位的人員,在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工作年限,不得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以個人身份補繳人員均單獨管理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人員,均做特殊標識、單獨管理。除正規就業調動轉移外,到達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後,均在首次補繳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視同繳費年限),應按退休時繳費基數一次性補齊,未按規定補繳的,不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其中,對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女性參保人員,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政策執行,即年滿55周歲且繳費滿15年方可辦理退休,若年滿55周歲繳費仍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後按實際年齡辦理退休。按本通知規定補繳後到用人單位就業參保的女性參保人員,其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滿十年以上,也可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辦理退休。

❷ 2017一次補繳15年社保

根據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金需要繳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可以領取,如果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可以繼續繳存,直到滿足年限,退休後每個月領一次養老金。根據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退休後能領多少錢與四個因素相關:所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工作歷年來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
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補繳的政策是: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以每個月領1100元左右的養老金。隨著時間推移,每個月的養老金還會增長。
好處:
1.考慮到現在的平均壽命等,10年內把養老金賺回來還是沒問題的。之後領到的都是賺到的。
2.每個月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可領,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萬多的養老金,比投資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壞處:
1.萬一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筆資金的時候比較麻煩。投資的話,至少本金9萬是可以備用的。
2.如果有不測,雖說會退回部分養老金中的個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約7200元)。

❸ 2017年遼寧省社保社保補交有什麼新規定。

社保補繳方式:

  1.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回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答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2.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3.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❹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買如何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

需提供的材料: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提供本人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合作金融機構存摺賬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縣級社保機構會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參保人員、需更換銀行存摺人員委託金融機構辦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銀行存摺》(以下簡稱「銀行存摺」)。

新農保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參保人員應於當地規定的繳費截止日前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存入銀行存摺。參保人員在新農保制度實施當年應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對於達到領取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到齡當年也可以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一次性補交:

【補繳條件】 在參保的時候,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可以在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而再延長之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拓展資料

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人群

1. 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停止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2.老固定勞動合同工,包括長期臨時工在計劃中,臨時工在城市戶籍,以及那些沒有參保或者停止繳費的,可以補養老保險。

3.被開除、未經公共服務被釋放、出名的人,未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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