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內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法律分析】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流程說明
1、在轉出地停保並列印參保憑證(可自行到所屬社保局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申請轉入;
3、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系函至省內轉移平台同時寄出聯系函至轉出地;
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
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平台交換數據;
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社保省內轉移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社保省內轉移需要以下手續: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