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
所謂養老金補發,指養老金未能如時發放,延遲一段時間才能落實發放的情形。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往往會出現補發的情形。補發的背景有多種可能性,目前主要有本年度上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差額的補發,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差額的補發。因國家政策調整,給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國家連續給退休人員漲養老金。但由於養老金調整是個政策性很強的系統工程,一般都要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調整到位,那麼有可能在八月分發退休金時,將一到七月上漲的退休金一次性補發到退休人員的工資卡上。退休金外的補發。 比如有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比較好,地方政府規定對屬於公務員系統退休人員,每年固定給予退休人員發一定的年終紅包,比如在職公務員年終發三萬獎金,也給退休的公務員發幾千紅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