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換工作後,如何將外省社保轉回西安流程看這里!
;「金三銀四」招聘季Ⅱ 陝西西安市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轉移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陝西西安市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轉移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養老保險轉移
一、同統籌范圍內轉移:
1、首先由調入單位為調動人員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並加蓋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公章;(在西安市內流動的蓋兩章,陝西省內除西安以外的地市還要加蓋調入地養老經辦機構公章)
2、持調入手續到轉入養老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同意轉入後加蓋轉入養老經辦機構轉移業務專用章及財務賬號章;
3、轉出養老經辦機構根據《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辦理調出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轉出手續。並列印《轉移人員清單》和《個人繳費記錄單》。
4、經轉入養老經辦機構確認養老保險基金到帳後,完成轉移接續手續。
二、跨統籌轉移:陝人社發【2010】15號
1、在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新就業地用人單位或本人向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原參保地收聯系函核對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辦理級進化轉手續,傳達《信息表》到新參保地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5、新就業地收到《信息表》後,核對轉移基金額,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補充完善個人信息,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個人。
醫療保險轉移
一、同統籌轉移
1、由原單位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製作減員數據盤,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停保。
2、新單位填寫《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情況變更登記表》,製作新增人員數據盤,新增人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等辦理接續手續即可。(若新單位要求提供原單位出具的《變更登記表》,只需加蓋原單位公章即可。因市級統籌後,信息共享,不再需要西安市醫保經辦部門蓋審核專用章。)
二、跨統籌轉移:
轉入:目前解釋,由原單位辦理轉出手續並列印繳費憑證,到新單位辦理接續手續,只累計繳費年限,不結轉原個人賬戶余額。
轉出:人社險中心函〔2010〕58號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以下流程經辦:
(一)由本人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指定窗口辦理,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並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手續。
(四)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在收到憑證和個人賬戶余額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接續手續。
(五)將憑證第三聯送給參保人員。
失業保險轉移
一、一般情況下失業保險轉移
1、同統籌轉移:
若在西安市范圍內轉移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用出具失業保險轉遷證明,直接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即可。
2、跨統籌轉移:
單位、職工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時,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移,失業保險費不轉移。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轉遷證明。轉出單位或職工應在60日內持證明到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按轉入地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自轉出地停止繳費的當月起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期間失業保險轉移
1、同統籌轉移:
轉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在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時,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移,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在所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省內)轉遷證明》交失業人員本人。
轉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外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填寫《西安市接收轉移失業人員待遇審批表》,按照轉出地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核定發放待遇,為其列印《西安市接收外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銀行卡通知單》,發給失業人員,按月進行發放。
2、跨統籌轉移
轉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跨省轉移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移,失業保險費也一同轉移。
需要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應向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應為其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手續,開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轉遷通知單》交失業人員本人。
(轉移待遇包括:需劃轉的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
轉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外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計算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金額,審核通過後進行一次性發放。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由原單位失業保險關系所在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轉出地失業保險金標准支付。
;Ⅲ 西安養老保險轉移
1、養老悔賀保險轉移手續n《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關系 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n第一步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 居民身份證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 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繳費憑證》;n第二步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n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n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n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 醫療保險待遇 ,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n 3、工傷及生育保險n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n 4、失業保險轉移n《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n失業人員 領取失業保險金 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亮余險關系。n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n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 住房公積金 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n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敬前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