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作5年後又上研究生期間算工齡嗎,養老保險是視同交納嗎
工作5年後又上研究生期間,如果你是在單位辭職後全日制到學校讀書,那麼是不能算工齡的,因為你在讀書期間是學生身份,沒有在崗參加工作,社保是不能算做工齡的。如果你是在工作期間,讀的在職研究生,那麼是算工齡的,這個期間你是邊工作邊讀研究生,是在工作崗位上班,依法參加社保,所以是算工齡的。
❷ 公職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參保人員辦理了正式調動或者辭職、辭退手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根據改革前本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長短補記職業年金,以實賬方式劃轉至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其原所在單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關於視同繳費年限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辭職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前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與改革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具體的轉移接續手續可到參保地人社部門咨詢辦理。
(2)工作辭職讀研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第三條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業務經辦。
第四條
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
(一)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
(二)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之間流動的;
(三)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省內建立一個職業年金計劃或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實行統一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只轉移職業年金關系,不轉移職業年金基金;需要記實職業年金的,按規定記實後再辦理轉移接續。
省內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各年金計劃分別計算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省內各年金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條
轉出地和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系統,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信息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