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浙江省養老金新方法那年那月實施的
2022年1月份,浙江省社保和養老金將有5大調整,部分人到手的錢要增加了,看看你能從中受益嗎?
第一,部分退休人員能領一筆春節補貼
春節補貼沒有全國統一的政策,而是一項地區性的福利政策,按照往年的慣例,浙江省有兩個城市會為退休人員發放一筆春節補貼,其中一個是省會城市杭州市,會給納入杭州市區社會化管理的廣大企業退休人員,包括已經移交杭州市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央企和省屬企業退休人員,發放一筆一次性春節補貼,發放標准為每月1200元,此外,端午和春節還各有800元節日補貼,一年累計能領取2800元過節費;另一個是寧波市,發放對象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其中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補貼標准為每人2000元,為目前全國的最高標准。繳費並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一次性補貼標准為每人4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不繳費、僅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員,一次性補貼標准為每人200元。春節補貼主要是為了緩解過節的高消費給退休人員造成的經濟壓力,所以這筆錢很大概率會在春節之前發放到位,月底之前,退休人員要多留意的自己的賬戶動態。
第二,機關企事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
基本養老金上調是有法律保障的,社會保險法第18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1年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9629元,增長9.6%;2021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上年上漲0.9%。工資和物價雙雙上漲,養老金很大概率會上調。
此外,目前已經有上海,寧夏和河北等地在召開的官方會議以及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到2022年將繼續上調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政府是養老金上調的發起人,春江水暖鴨先知,如今各地政府密集發聲,等於是已經證實了養老金18連漲的猜測。
職工養老金上調是全國性的,通常人社部會在3、4月公布上調通知,並確定養老金漲幅的高限,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調整方案,報請人社部和財政部批准後,就可以對外公布調整方案,並在方案公布的當月或者次月,社保機構要將養老金差額補發到位,並按照提高的標准為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
第三,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持續上調
2019年,浙江省發布了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要結合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情況等因素,適時為城鄉居民待遇領取人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2021年8月份,浙江上調了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工資在上漲,由此可以推斷,2022年,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將會繼續上調。
第四,多項醫保待遇進一步提高
杭州市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待遇,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均取消門診待遇2萬元封頂線;參保人員因斷繳而重新參保的待遇等待期,也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為3個月;新辦法還進一步提高了慢性病患者的醫保待遇,一方面將慢性病門診費用中,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個人負擔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另一方面全市統一慢性腎功能衰竭合規門診透析治療費用的治療費用的報銷比例。其中,職工醫保參保人個人承擔5%,城鄉居民個人承擔10%。各項新辦法,既降低了報銷的門檻,也緩解了患者的經濟壓力。
第五,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調整
浙江省放開了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戶籍地限制,外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省內就業地辦理就業登記後,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既避免了異地奔波辦理參保手續的麻煩,也方便了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為各地經濟發展增強了活力和創造力。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在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自由選擇繳費基數,2021年12月31日前,浙江省靈活就業人員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8%,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10%計入國家統籌賬戶,但近些年浙江省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問題嚴重。為了緩解基金的支付壓力,浙江省人社廳決定2022年1月1日起,提高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繳費比例調整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雖然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的繳費壓力增加,但是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發展,以及全體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㈢ 浙江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繳費基數上限為17880.75元、下限為3321.6元。繳費比例:選定的繳費基數的20%;個人承擔的費用:3321.60元×20%=664.2元
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由13檔調整為8檔,分別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最低檔次低於300元的,限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低保邊緣戶等困難群體參保,最高繳費檔次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年繳費額。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在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說,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復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㈣ 浙江省浦江縣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職工:8%;企業:20%(部分省市企業繳費比例已降至20%以下)。繳費比例分作以禪此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具體以各省市發布信息為標准。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掘襲閉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判裂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㈤ 本人30年零2個月工齡,按浙江省企業退休金退休標准可拿多少退休金
沒有具體數據,無法計算浙江省30年零2個月工齡勞動者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僅僅知道繳費年限,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時可以領取但是基本養老金的。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6〕48號)規定,浙江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個人賬戶建立前參保人員)。
1、=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一制度前本人繳費年限×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