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會保險費是養老保險嗎
社會保險費包括哪些? (一)基本 養老保險 費 概念: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養老保險費納費人 具體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自由職業者、農民合同工。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解除勞動關系後續繳費人員繳費率為20%。事業單位:對費率的規定因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具體由 社保 經辦機構核定。 3、費率和計費依據 企業繳費費率為20%左右,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企業職工個人費率為8%,計費依據為上年職工月 平均工資 ,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事業單位費率不同,職工計費依據為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為計費依據。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解除勞動關系後接續繳費人員的費率為20%,8%計入個人賬戶。計費依據為本人月工資收入。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費率為8%。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 養老金 的使用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具體的政策是由勞動部門制定和解釋。 (二) 失業保險 費 概念: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1、失業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失業保險繳費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部分費率為2%,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4、失業保險基金的發放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費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 失散虛業保險金 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其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三) 基本醫療保險 費 概念:基本醫療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險費納費人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的費率在6%左右,職工個人的費率為2%。企業繳費部分的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職工個人繳費的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小病或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大病或住院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沖信燃制在當坦咐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四) 工傷 保險費 概念:工傷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企業職工在遭受工傷事故和 職業病 傷害時,獲得醫療保障和經濟補償,享受職業康復權利,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制度。 1、工傷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 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立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立若干費率檔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經辦機構調整。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工傷保險金的使用 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職工因工緻殘的,按照《 遼寧 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 生育保險 費 概念: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 生育 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生育保險繳費 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 3、費率和計費依據 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生育保險基金使用 女職工符合 計劃生育 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可領取下列生育保險費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 產假 生育津貼 (產假工資);從懷孕到生育期間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及因生育直接引發感染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男方護理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⑵ 社保費和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社保費和養老金的區別是養老金包含在社保費中,社保費包含五險,具體內容如下:
1、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並通過向企業、個人徵收養老保險費形成養老基金,用以解決勞動者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它既是各國社會保險制度中的主體項目,也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保障項目;
2、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並通過籌集失業保險基金,用以解決符合規定條件的失業者的生活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支付失業保險金及失業醫療救助等,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勞動力市場化發展需要,並緩和失業現象可能帶來的嚴重社會問題的不可或缺的穩定和保障機制;
3、醫療保險。醫療保險是指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並通過向企業及個人徵收醫療保險費形成醫療保險基金,用以解決勞動者及其家屬醫療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醫療保障及醫療補助;
4、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面向企業或用人單位籌集工傷保險基金,用以補償職工因工傷事故而導致的收入喪失和醫療保障待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實質是建如慎立在民法基礎上的一種用工單位對本單位職工工清橡棗傷事故進行賠償的制度。其基本待遇包括工傷期間的收入保障、工傷撫恤、工傷醫療保障等;
5、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面向用工單位及個人籌集生育保險基金,用以解決生育婦女孕產哺乳期間的收入和生活保障問題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生育醫療保障、產假及產假工資等;
6、住房公積金。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答拆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