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如何自己交
養老保險有兩種繳納方式:1、單位繳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2、個人繳納:如果是個人,也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也可以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1、交費比例不同,有單位的,單位交12%,個人交8%,總共20%,個人名義自己交的,交費比例是20%,優惠了12%。
2、自己交的,到退休年齡帶上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勞動局辦理退休。
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基數、交費時間有關,並且跟基數和時間成正比關系,多交多得
跟交費比例是沒有關系的,所以,無論單位交還是自己交,只要退休時間一樣、交費基數一樣、交費時間一樣,養老金一樣多,計算方法是一樣的。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2009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2018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實行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也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
2021年1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相關擴展: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核定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