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怎樣計算方法
對於社保,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後,退休之後每月能領取多少養老金?自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提出「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目前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之後,人們就開始盤算以下問題:這3%的費用去了哪裡?究竟哪些人群會受此影響?受影響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後究竟少拿了多少養老錢?
按照老的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基數養老保險金的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120,而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在該辦法下,作為基本養老金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基礎養老金,無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都是一樣的,缺乏激勵機制。
而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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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怎麼計算
個人賬戶累計儲蓄額=上年底止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帳利率)+個人帳戶本年記帳金額×(1+本年記帳利率×1.083×1/2)。
養老保險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共同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累計個人繳費滿15年,其中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或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不過個人賬戶累計額可以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事實上,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累計額,又叫做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主要是指養老保險在2006年1月之前參保者的單位繳費劃入到個人賬戶和當事人個人歷年參保繳費儲存額的本息合計。而個人賬戶累計額的計算方法主要包括兩種,具體如下
方法一年度計演算法
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在每個繳費年度結束以後按年度計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記帳時適用此方法)。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累計儲蓄額=上年底止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帳利率)+個人帳戶本年記帳金額×(1+本年記帳利率×1.083×1/2)。
方法二月積數法
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在一個繳費年度內按月計算(以上月職工工資收入為繳費工資基數記帳時適用此方法)。
計算公式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上年底止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1+本年記帳利率)+本年記帳額本金+本年記帳額利息。
其中
本年記帳額利息=本年記帳月積數×本年記帳利率×1/12;
本年記帳月積數=∑〔n月份記帳額×(12—n+1)〕(n為本年各記帳月份,且1≤n≤12)。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累計額的計算方法主要包括了年度計演算法和月積數法。大家可根據這兩種方法可計算出個人賬戶累計額。
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