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一般養老保險繳納費用是不可以取出來的。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參保人員死亡、出國定居、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等,參保人員或親屬可以申請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為了實現全民養老的目標,我國政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參加養老保險,且積極補貼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根據我國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最低年限,即可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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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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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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