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多少歲以上
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地方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
⑵ 農村養老金多少歲可以領
農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農村養老保險在當事人年滿六十周歲的次月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符合參保條件的參保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養老保險的好處:
1、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 退休金多少歲可以領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農民工是否可以按月領保險金?
根據現行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的參保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個人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1996年1月1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滿50周歲,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年滿55周歲。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及其以上。
(三)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後,因繳費年限達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規定,又不能廷長繳費的,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到參保地社會保險局辦理養老保險一次性支付手續後中斷養老保險關系。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職工在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才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因此關於養老保險多少歲可以領的問題,就有答案了。此時要求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而要是女幹部的話則要求年滿55周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