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鄭州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一)個人繳費 1.中青年參保人員,可在一檔100元、二檔200元、三檔300元、四檔400元、五檔500元、六檔600元、七檔700元、八檔800元、九檔900元、十檔1000元、十一檔1500元、十二檔2000元12個年繳費檔次中自願選擇繳費標准。 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均應按年申報,如未按時申報的,按上年繳費標准進行繳費。按申報的繳費標准,於每年11月30日前足額繳納當年養老保險費,一年繳納一次,其中殘疾等級達到1、2級的重度殘疾人,政府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除因病、因災等原因經本人申請可在次年補繳外,養老保險費原則上不得補繳。因病、因災等原因在次年仍未繳納的,以後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通過委託銀行在參保人員開設的銀行賬戶中代扣代繳。 2.老年參搜宴禪保人員,可以選擇不繳費,也可以選擇繳費,具體繳費辦法仍按照渝世塵府發〔2009〕8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集體補助 村集體對當年已繳費的中青年參保人員給予的繳費補助可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村集體給予繳費補助時,應向參保人員參保地社會保障服務所進行繳費補助申報,並提交經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的補助對象、標准及辦法。當年的補助、資助總金額不超過我市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准。村集體補助資金必須一次性足額繳納,並從資金到賬之月起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三)政府補貼 政府補貼實行不繳不補原則。政府補貼額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記入時間為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到賬之月。 中青年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對其進行繳費補貼,其補貼標准分別為一檔30元、二檔40元、三檔50元、四檔60元、五檔70元、六檔80元、七檔90元、八檔100元、九檔110元、祥改十檔120元、十一檔130元、十二檔140元。 老年參保人員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的,按其一次性躉交的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代繳30元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