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安市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多少2022年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調整
西安市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多少?2022年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調整?
下面參考看看西安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往年調整方案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為: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
3.適當傾斜:在上述調整基礎上,著重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70周歲至74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㈡ 2022西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每個月交多少交15年能領多少養老金
西安每年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會有所調整,時間枝氏大致在每年的7月份,調整後的西安社保養老保險最低基數為4285.76,與西安上年度最終實際繳費對比也有所上漲,為了避免最低基數的調整造成多扣費引起員工與單位的誤會,這里簡單介紹一下2022西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每個月交多少?交15年配搭橡能領多少養老金?㈢ 西安201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1月24日,全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在西安召開。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鬲向前同志對調待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鬲廳長要求:從即日起,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要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我省今年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月底前發放到位。
會議明確,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對201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含按照國發[1978]104號和陝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分為兩大部分:
一是普遍進行調整,既體現公平因素,也兼顧效率因素。退(職)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以體現公平和效率因素。在此基礎上,再按年齡大小分四檔增加養老金,以體現對年老退休人員的照顧,即:退(職)休人員年齡在69周歲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年齡在70周歲至74周歲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年齡在75周歲至79周歲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體進行傾斜。普遍調整後,對以下退休人員再給予政策傾斜:
1、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享受高級職稱待遇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在此基礎上,對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對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對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4、對196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於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在1000(含10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基本養老金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增加後不足1100元的,補足到1100元;基本養老金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後不足1195元的,補足到1195元;基本養老金在1200元至1300(含13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增加後不足1290元的,補足到1290元;基本養老金在1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後不足1385元的,補足到1385元。
對於196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於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職手續的企業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11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三是對參加工作較早的退休人員設置保底數。本次調整後,對1956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不足1700元的,補足到1700元,其中,對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月基本養老金仍不足2000元的,補足到2000元。
會議明確,對於按照2008年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試行辦法的通知》(陝政發〔2008〕36號)、2009年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辦法的通知》(陝政辦發〔2009〕86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解決未參保超齡原「五七工」、「家屬工」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通知》(陝人社發〔2010〕126號)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並按領取養老補貼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養老補貼標准,由現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調整提高養老補貼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執行。
會議要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調待工作平穩實施;要准確把握政策,確保退休人員的調整數據真實、准確;要加強正面引導,積極穩妥地做好宣傳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讓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真切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過一個愉快、祥和的春節,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文圖/高瑛 馮宏新)
附: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表
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表
人員分類 調整類別 調整項目 增加金額(元)
退休人員 普遍調整 按繳費年限調整 每滿1年增加2元
按年齡調整 69歲以下 100.00
70歲-74歲 130.00
75歲-79歲 160.00
80歲以上 190.00
部分調整 高級職稱 2000年底前退休的 正高 200.00
副高 180.00
2001年以後退休的 正高 110.00
副高 100.00
1953年底前工作的退休人員 100.00
原工商業者 100.00
對1969年底前參加工作且2005年底前退休人員按本次調整前的養老金水平進行傾斜 1000元以下 100.00
1000-1100元 95.00
1100-1200元 90.00
1200-1300元 85.00
1300元以上 80.00
本次調整後,1956年底前參加工作的,月基本養老金不足1700元的,予以補足。
本次調整後,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000元的,予以補足。
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未達到所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退職人員 按繳費年限調整 每滿1年增加2元
按年齡調整 69歲以下 100.00
70歲-74歲 130.00
75歲-79歲 160.00
80歲以上 190.00
對1969年底前參加工作且2005年底前退職人員 80.00
㈣ 2022年起,陝西省的社保和養老金迎來六大調整,值得關注
點擊上方 退休金上調信息 !㈤ 陝西養老保險
1、2014、2013陝西省養老金調整分別依據了陝人社發〔2014〕17號、陝人社發〔2013〕18號兩個文件,養老金調整是以省為單位,全省執行同樣的文件
2、上述文件中均對所有退休人員依據年齡明確了增資金額(與老齡委發放的高齡補助不是一個概念),具體見附件
3、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4〕1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2014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4年3月5日
4、
關於二〇一三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3〕18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和按照國發〔1978〕104號、陝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在執行第一條的基礎上,再作以下調整:
(一)依據陝勞社函〔2006〕555號等文件規定由人社部門(原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三、2013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2013年3月20日
㈥ 陝西企業退休和事業退休金一樣調整區別多少
陝西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在西安召開,標志著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全面展開。
會議由陝西省財政廳副巡視員劉紅春同志主持,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社廳黨組書記、廳長馮力軍同志對待遇調整工作進行了部署。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
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對高齡(70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的適當提高調整水平,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照顧。即:在定額調整77元的基礎上,對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再增加10元,達到每人每月87元;對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再增加20元達到每人每月97元;對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及以上),再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月107元。
㈦ 1936年生56年參加工作86年退休西安市2016年調整工資應為多少
西安市1936年出生,56年參工,86年退休的職工,2016年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7元。
1、統一增加77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90元(30年×3元);
3、傾斜增加20元。
依據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財政廳
《陝西省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咸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陝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二、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2016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五、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暫未納入統籌發放的,按現行發放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渠道墊付。
六、本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2016年8月19日
㈧ 陝西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陝西省2021年養老金資格認證正式開始了,未完成的養老金將暫停發放:陝西省明確要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在2022年4月30號之前完成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然後西安市的202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認證工作也己經開始,所以各位相關的城鄉居民要及時辦理了。
陝西省職工養老金將迎來18連漲:隨著經濟復甦,今年的養老金上漲預計漲幅也可能會擴大,去年陝西的定額調整56元、工齡的價值超過15年的部分,每一年對應每月漲2元,15年內是一次性增加25元,高齡傾斜的年齡門檻是70歲,期待今年陝西的養老金上調、能夠有更好的表現。
2022年陝西省職工醫保迎來大變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保:陝西醫保局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指導意見》,明確陝西省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職工醫保,並且要求各下轄地區在上半年、出台相關的具體辦法並落實——然後陝西的職工醫保也有調整,將會推出門診費用共濟報銷。
計劃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報銷的支付比例不低於50%,然後會改變在職職工醫保卡個人賬戶的金額注入辦法。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一圖帶你了解漲多少
㈨ 陝西省西安市16年企業退休上調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陝西省、西安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